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管理干部配备工作的
2017-01-18 12:03阅读:
临组﹝2016﹞176号
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管理干部配备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务院批准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60号)和十届县委第91次常委会议纪要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临泉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管理干部配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干部职数设置标准
严格执行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干部职数设置标准。中小学内设机构和管理干部职数标准按学校类型和规模确定,不得超职数配备教育管理干部。
1.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承担全乡镇(街道)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室、电教办(不设专职人员)。学生数在1199名(含该数,下同)以下的,校领导职数为3名,配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配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各1名;学生数在1200名以上的,校领导职数为4名,配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教务主任、副主任各1名,总务主任、副主任各1名。中心学校财务室设财务主任1名(由主管会计兼任),出纳会计1名,固定资产管理员1名(兼职)。新任财务人员必须依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电
教办配电教主任、副主任各1名(兼职),负责学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培训和设备维护。
各处室负责人中,明确1名同志承担基层学校业务指导、管理职责。
2.县直中学。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室、电教办(不设专职人员)。学生数在1199名以下的,校领导职数为2名,配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各1名;学生数在1200名以上的校领导职数为3名,配办公室主任1名,教务主任、副主任各1名,总务主任、副主任各1名;学生数超过2000名的,校领导职数为4名,配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教务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务主任、副主任各1名;学生数超过3000名的,增设政教处(不设专职人员),配政教处主任、副主任各1名,总务副主任增加1名职数。省示范高中增设教科室(不设专职人员),配教科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财务室设财务主任1名(由主管会计兼任),出纳会计1名,固定资产管理员1名(兼职)。新任财务人员必须依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电教办配电教主任1名(兼职),负责学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培训和设备维护。省示范高中可增配1名电教办副主任(兼职)。
3.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2999名以下的,内设机构一般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室、培训处、招生就业办,在校学生3000名以上的,增设政教处。在处室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职业教育特点调整处室名称。学校管理干部职数标准根据学生数参照县直中学设置。
4.其他中小学。学生数599名以下的中小学不设内设机构,配校长、副校长各1名,教导主任1名。学生数在600名以上的中小学只设教务处,校领导职数为2名,配教务主任1名;学生数在800名以上中小学内设机构为教务处、总务处,校领导职数为2名,配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各1名;学生数在1200名以上的中小学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校领导职数为3名,配办公室主任1名,教务主任、副主任各1名,总务主任1名;学生数超过2000名的中小学,教务副主任、总务副主任可各增加1名职数。
二、坚持教育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
坚持教育管理干部任用条件,严格按程序配备。
(一)基本任职条件
1.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掌握有关教育法规,廉洁勤政;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初任校长任职资格。①具有相应教师资格;②校长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③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初级中学(含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职业学校校长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初级中学可适当放宽);④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⑤身体健康,胜任工作;⑥遵纪守法,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初任中层管理干部任职条件。①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三年以上教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②年龄一般男在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③具有相应岗位学历、教师资格,助级以上职称(其中:高中岗位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具有中学高级职称)。④遵纪守法,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⑤有一定的微机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基础。
(二)配备程序
1.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农村县直学校校长、副校长
(1)职位确认。由学校根据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征得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同意后,以文件形式向县教育局申请配备(需附《教育管理干部配备职位审核表》),县教育局同意后进入以下程序。没有空缺职位的不得申请。
(2)乡镇(街道)提名。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在征求县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提出选配初步建议,由学校向教育局进行申报。
(3)民主推荐。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县教育局成立联合考察组,共同组织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考察组对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汇报材料,分别向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县教育局党组汇报,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县教育局党组沟通后,确定提名人选。
(4)任职资格审查。提名人选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农村县直学校)向县教育局申报,提请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对提名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提名人选符合拟任职位条件的,进入以下程序,否则中止配备程序。
(5)组织考察。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教育局联合对提名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公告,进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并就党风廉政、计划生育等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卫计等部门意见。考察组结合多方面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分别向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县教育局党组汇报,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县教育局党组交换意见,如综合认定结果符合任用规定,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形成会议记录。如综合认定结果不符合任用规定,中止配备程序。
(6)任前公示。对研究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聘任。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及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发文聘任。
(8)宣布。由县教育局会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到学校进行宣布。
2.
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农村县直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中心校所属初中校长、中心小学校长
由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根据职数标准和空缺情况按以上程序组织推荐、考察,报县教育局资格审查,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县教育局发文聘任。
3.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所属村级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
由中心学校根据职数标准及空缺情况,组织推荐考察,报当地党委(党工委)研究,中心学校发文聘任,报县教育局备案。
4.村小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
由中心学校根据职数标准及空缺情况,组织推荐考察、研究决定并聘任,报当地党委(党工委)和县教育局备案。
备案时提供下列材料:
(1) 任免文件(存文书档案)。
(2) 任免审批表(存个人档案)。
4. 城区县直学校教育管理干部
城区学校县管干部的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省级示范高中中层管理干部、城区其他县直学校管理干部由县教育局按程序配备。
三、实行退居二线制度
教育管理干部男58周岁,女53周岁,原则上要从学校管理干部岗位上退下来,就任视导员、协理员,有关任免由学校申报,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同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予以任免。
四、教育管理干部交流
在同一学校任满两届的管理干部原则上必须交流。根据工作需要,教育管理干部的交流工作在县教师流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1.严格配备职数。各单位在进行学校管理干部配备时,实行配备职数公开,推荐程序和任职条件公开,进行充分调研,听取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及学校教职工意见,加强德、能、勤、绩、廉及遵纪守法等全面情况的考察,要把群众威信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出来。干部配备要在职数范围内进行,严禁超职数配备或将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任用到学校管理岗位上。
2.严格选拔程序。各单位在学校管理干部配备时,严格执行以上配备程序,严禁违规操作。已经违规配备的,各单位自行进行清理。
3.严格用人标准。在配备学校管理干部时,严格执行有关干部任用规定,排除一切干扰,防止带病提拔和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附件:1.教育管理干部配备职位审核表
2.教育管理干部乡镇提名干部情况登记表
3.教育管理干部任免审批表
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
临泉县教育局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8日
教育管理干部配备职位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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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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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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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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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职位职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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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职位职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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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缺职位职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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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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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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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
(县直学校)
申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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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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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干部配备提名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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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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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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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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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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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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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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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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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毕业于何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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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名称 及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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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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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职务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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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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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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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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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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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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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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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干部任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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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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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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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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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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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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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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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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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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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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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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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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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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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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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教育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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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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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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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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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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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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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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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正反两面印,一式两份。
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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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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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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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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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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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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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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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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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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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卫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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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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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综治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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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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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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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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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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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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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机关任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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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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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正反两面印,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