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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解读

2016-12-09 17:05阅读:

11月24日,保监会官网发布通知,正式废止2005年开始实施的《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与此同时,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的有关说明,人身险的新旧内含价值准则就此完成交替。
内含价值作为寿险行业特有的价值评估方法,受到行业自身和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本次新旧准则的更替也必然引起市场的关注。由于内含价值计算的复杂程度较高,本文仅对内含价值的新评估标准做简单解读。
一、内含价值新评估标准解读
新标准的整体框架与原有内含价值评估方法基本原理一致,沿用了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对可分配盈余折现,同时考虑偿付能力资本成本的方法。但新标准针对原有方法的准备金与资本成本进行了更新与优化,主要体现在:(1)计算可分配盈余时,采用结合会计准备金计算原则与偿二代准备金评估假设的新准备金,代替原有方法的法定准备金;(2)计算偿付能力资本成本时,采用偿二代体系最低资本要求,代替原有方法的偿一代体系最低资本要求;(3)在预测最低资本的时候,为了提高模型运行效率,采用载体法对“偿二代”下的各类风险进行预测,载体的选择原则上应与该风险相关程度较高。
新标准与时俱进,相比原有方法更贴近目前实施的会计准则与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更能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但由此也造成新标准的具体实施非常复杂,评估工作十分繁重。(注:自此,精算师们需要计算四套准备金)
二、新标准对行业的主要影响
整体来看,新标准下传统价值型业务的内含价值贡献将更高,而资金型业务的价值将更低,从规则制定的角度,与保监会“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是保持一致的。简单来看,常见人身险产品在新标准下大致上会是: 传统险新业务价值提升较大,分红险略有提升,万能险价值下降,中短存续期万能险下降更多,甚至没什么价值。
总之,新标准贯彻了保监会“保险姓保”的思路,鼓励行业多做高价值的传统业务,削减价值贡献弱的万能险业务,引导行业从规模导向向价值导向转变,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尽量不给领导添乱。
三、新标准下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内含价值作为评估寿险公司价值的重要工具,受到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东的广泛关注,一些寿险公司也使用新业务价值考核分支机构。如何向使用者解释由
于内含价值计算方法的改变造成的价值变化将是一个重要的考验。
新标准下,内含价值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内含价值的变动分析不像偿一代那么直接,这也会造成一些问题,例如:新业务价值对内含价值变动的影响是否要考虑分散效应?由于存在剩余边际,那么内含价值对于精算假设的敏感性会降低;如果摊销因子不锁定,变动分析中的假设变动影响会减弱。
由于“偿二代”本身的复杂程度远远高于“偿一代”,再考虑到内含价值的计算要对未来很多年的现金流、准备金等进行预测,这就对各公司的评估人员和精算系统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从而也会为毕业生和从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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