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祖国 唱响红歌”评比活动方案
2010-11-27 19:27阅读: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高新中学部
“歌唱祖国
唱响红歌”评比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为了提各班合唱能力及创造良好的校园音乐文化氛围。
二、比赛要求:
1、全员参与: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学生参加的资格。
2、形式多样:各班自行设计新颖的形式,体现出本班的特点。
3、班级风采:服装整齐、声音响亮、学生整体精神面貌良好。
4、指挥领颂
:
各班可安排学生或班主任担当指挥领颂。
5、伴奏音乐:各班合唱歌曲需选用伴奏音乐,音乐中不允许出现原声。
6、演出秩序:上下场安静有序,年级为单位专人播放音乐。
三、演唱形式: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大合唱表演。
四、演唱歌曲:
红色经典歌曲以及近现代爱国歌曲。
五、比赛展示时间:
学习预备周:2010年11月29日------2010年12月3日
比赛展示周:2010年12月 6日------2010年12月17日
六、评分标准:
1、精神面貌(40分):积极有情感的演唱歌曲,表演过程中有良好的歌唱状态。
2、表演表现(30分):作品处理得当,音色优美,对歌曲有较好的理解。声音洪亮,层次清晰、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配合协调
3、指挥(5分):指挥动作协调,能合上节奏,打出拍点,充满激情,能很好调动整个合唱队员的情绪,完美地诠释乐曲内涵(班主任指挥加分)。
4、领颂(5分):内容简洁,突出歌曲内容。朗诵过程中能够投入情感。
红歌会评分表
内容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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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面貌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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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表现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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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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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颂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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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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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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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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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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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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