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老板公平吗?
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法》开始实施,彻底提高了劳动者的地位,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法》实施以来,在合同解除和终止以及经济补偿等方面,还是有几处值得商榷的地方,在此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提出离职,只要劳动者没有经济问题,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自辞职信提交之日起30天后,用人单位无条件放行,劳动者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赔偿。在合同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只要劳动者没有经济问题,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署《劳动合同》。既然是合同,就应该认真对待、严格执行。一般来说,合同期限是一个重要的条款,合同未到期,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未完成规定的
《劳动法》实施以来,在合同解除和终止以及经济补偿等方面,还是有几处值得商榷的地方,在此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提出离职,只要劳动者没有经济问题,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自辞职信提交之日起30天后,用人单位无条件放行,劳动者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赔偿。在合同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只要劳动者没有经济问题,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署《劳动合同》。既然是合同,就应该认真对待、严格执行。一般来说,合同期限是一个重要的条款,合同未到期,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未完成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