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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

2015-01-30 09:18阅读:171
第一章 绪论

《幽兰》卷子为在曹柔未发明字母谱以前,用彼时所流行以文字记述音节与指法内容之方式而写出之琴谱,亦为目前所仅能见到的一本古代字谱。其写成年代,据汪孟舒先生所考,当在公元五百八十九年。卷首小序谓丘公明妙绝楚调,于《幽兰》一曲尤特精绝,则此曲当非丘公明所自作,依曲名,似作曲之年代当远在其写谱之前。又此卷文字体例甚为严谨,故此种写谱方式,在此前亦可能已存在一个相当时期。自此谱写成迄今一千三百年中间,由于人民之生产方式、生活条件、以及在政治与文化上之不断变迁,近代操缦艺术,不可避免地已与古代产生了若干距离。故以今日之操缦方法与观念来按弹《幽兰》,必觉格格不入。吾人为求发掘祖国民族音乐之遗产,在今日对《幽兰》古谱加以探讨,使能付诸实际演奏,是我国琴家无可旁贷之责。
然而在实际按弹之前,今谱与古谱在形式上之不同所在,必须有所了然;即在其习惯上与爱好上不同之特点,与夫何种指法今尚保留或已有所发展、何种指法今已失传、何种指法经过时代之变迁而变成另外一种形式出现,亦应在可能范围内一一列举出来,使按弹者对谱中记载能更明确地了解其内容,因而在演奏技巧与情感表达上,得更进一步接近古人作曲原意,则古代大师之艺术结晶,将不难重现于今日,以供人民群众之欣赏矣。
笔者去冬曾将古谱初步做了些简短分析,现在根据《幽兰研究实录》第一辑及其他有关参考书籍,将各种指法之出现次数,不同写法,依其类别分别摘录出来,并参考各家古代指法而附加上笔者个人之意见。因对于每个指法之涵养与各家不同之解释,查阜西先生已做了很大一番功夫,编成《幽兰指法集解》刊印于《实录》第一辑中,斯篇实乃为《集解》之补充材料。当然其中内容不足揭示全面,而个人之意见亦未必正确,不过录出以供研究者之参考而已。
第二章 指法类别
《幽兰》卷子之文字句法甚规律化,故不难根据其不同作用而将其中所用术语分别列举其所用指法,依其本身之作用,可分为六中类别:
一、单独指法,每个名称只包括一个动作或发出一个乐音。
二、复合指法,每
个名称包括两个以上之动作,或连续发出两个以上乐音,在谱上不另加以说明者。
三、套头指法,某些片段或音型在第一次出现时,分别用个别指法按次写出,而在继续出现时即用一总名称或简短写法以概括此片段或音型之全部指法,又两个以上个别指法(单独或复合)之合写亦属此类。
四、装饰指法,在右手发出乐音后,左手藉余音移动其地位而取得音之变化者。
五、混合指法,在右手发出乐音后,左手同时移动以取得音之变化者。
六、其他指法,不能归纳于上列五类之内者。
下章起,依上列类别分章列举。其中所引页数与行数均根据《幽兰研究实录》第一辑。
第三章 单独指法
挑,谱中单称“挑”者,自四十六页十行起凡三十见;称“散挑”者,在四十七页十二行等处凡三见;称“食指挑”者自四十五页十行起凡四十三见;称“食指散挑”者,在四十六页三行等处凡三见;此外有称“节挑”者,仅见于五十页二行;有称“缓挑”者,仅见于四十九页十二行。其中无标明用中指者,且凡不标明用指之“挑”,在按弹时似均以用食指为便。又全谱内除夹转指内者外,无单独使用中指出弦之例。
弹,惟五十六页四行有之。文曰:“食指挑文食指弹文……又弹文”。似均用食指且只弹一弦,与《乌丝欄》所译相符,而不同与其他各家。
抅,谱中之抅,有三种不同意义:
一、四十五页十六行有“中指急下与抅具下”,此处之“抅”,似指上文“双牵”中间之一声,或最后之一声。
二、五十页五行有“左无名抅起,又自五十六页二行起,称“无名抅x起”者凡五见,此等处之“抅”,似相等于今之“带起”。
三、自四十八页十行起,称“食指抅”者凡三见,此“抅”方与各家所释相符,且与所称“食指打”者除动作之落指方式可能有些不同外,其他部分在实际上毫无分别。
打,谱中单称“打”者,见五十二页二行等三处;称“散打”者,自四十六页十行起凡五见;称“食指打”者,自四十七页一行起凡十八见;又称“食打”者,见六十三页十行;称“中指打”者,自五十页四行起凡十二见;称“中指散打”者,见五十页二行;称“无名打”者,自四十六页二行起凡十二见,其数字仅次于“食指打”;有称“无名散打”者,自四十六页八行起凡十七见;又六十四页十一行尚有“无名节打”之称。
据上可以看出二点:
一、“打”字虽为食、中、名三指入弦通称,但在绝大多数上面冠以名指。
二、单独指法中,以“名指打”与“食指挑”出现次数最多,至字母谱初期,如《神奇秘谱》中之“太古神品”部分,虽“末、勾、丁”已分,但仍以“打、挑”为主要之相对指法,至“霞外神品”部分,以及后期琴谱,则均以用“勾”为主,用“丁”为副,而“霞外神品”所收曲操大抵为宋以后作品或其改作品,然则以“勾”代“丁”之风气殆创于宋时耶。
摘,按《乌丝欄》曰:“擿无名挑一弦”,其他各家除于套头指法中者外无专译。
谱中单称“摘”者,见五十七页二行;称“无名摘”者,于四十七页十二行等处凡四见;称“无名散挑”者,于四十七页三行等处亦四见。凡“摘”之后必即随之以“历”,而无“摘”之专条也。
擘,谱中单称“擘”者,见六十四页八行,有称“散擘”者,见五十二页;又称“大指擘”者,见五十二页六行等三处。
末,谱中称“末”者共四见:
一、四十五页二行,文曰“中指急下……住末商起”。
二、四十六页五行,文曰“大指徐徐抑上……急末取音”。
三、五十一页二行夹注,文曰“抑上……末起”。
四、五十九页十二行,文曰“大指……末起”。
以上一相等于今之“巾起”,“二、三、四”相等于今之“爪起”。
唈、掩、打,四十九页一行与五十七页五行有“大指唈”;六十一页二行等二处有“大指当X掩X”;又自五十页十二行起有“大指当X打”之称凡六见,似均相等于今之“奄”。
掐,谱中称“大指掐X起”者自四十六页八行起凡二十五见,其义均与今之“掐起”无异。
撮,此法至六十五页四行始出现,称“大指中指齐撮”。继至同页八行止,共又出现四个“又撮”,五个“齐撮”,皆为八度双声,查六十五页八行夹注云“丘公云自齐撮以下有若仙声”,其为全曲高潮处而以双声增强其效果欤?
牵过,五十页二行有曰“中指散打宫牵过商”,此所谓“牵过”,只有一声,实则与上文“散打”合成一个“牵”法。是乃复合指法而分别写出之例。
综上所统计之数字,可以看出今之所谓右指八法在古代运用之规律有如下述:
一、“名指打”与“食指挑”使用最为频繁,是当时之基本指法,等于现时之使用“勾、挑”。
二、“食指打”即今之“末”,使用较少,“中指打”即今之“勾”,尤少。
三、“中指挑”即今之“剔”,与“名指摘”均不单独使用。
四、“大指擘”出现次数甚少,而托则未曾出现。
五、自字母谱开始,除“弹”已变为专指弹二弦如一声外,其他指法以加上明确规定之形式,而被保存,且八法亦齐备矣。
第四章 复合指法
牵,此指法各家均无专译。《乌丝欄》虽有“牵”与“长牵”二条,但无释词。陈拙指法中“名别声相类”条内有曰“见声上闪三遍与‘牵抑、打圆’相类”,又“右手三换指”条内有曰“单弦上使轮使牵是也”,其义与谱中之“牵”均不相侔。
谱中对于“牵”之使用,有十种不同写法:
一、单称“牵”者,见六十三页十二行。
二、称“食指牵”者,自五十四页四行起凡六见。
三、称“中指牵”者,自五十三页九行起凡七见。
四、称“中指牵过”者,自五十一页三行起凡四见。
五、称“无名仍牵”者,见五十八页十行。
六、称“食指散牵X过X”者,见五十一页八行。
七、称“中指散牵X过X”者,见五十一页六行。
八、称“中指散打X牵过X”者,见五十二页二行,此与上条当同一动作。
九、称“食指中指双牵”者,见四十五页八行。
十、称“缓全牵二声”者,见四十八页三行。
以上所举弦名必二数,且皆由外而内。三指通用,但以食、中为主,名指只出现一次。按《乌丝欄》卷子中同样有“历”与“长历”二条,而谱中“历”法所举弦名亦必二数,似“牵”、“历”二者为方向相反之对偶指法。因此“牵”可作为“连续向内勾过二弦”之解释。至“九、十”两条,则当为“食指连续勾过二弦后即以中指重复一次也”。此法字母谱中已不存在,但亦可能以连用两个“抹”字或“勾”字之形式出现。
半扶,各家指法均译为,以食指连勾二弦,而以中指按前弦使绝余声,与后期所译完全不同。
谱中称“半扶”者自四十五页十行起凡二十一见;称“食指半扶”者,自四十九页十二行起凡五见;称“食指散缓半扶”者,仅见四十九页十行一处。除食指外,无表明他指者。
蠲,各家对于“蠲”法之解释,几与“半扶”完全一致,且皆有似一时又如前后之说,与后期解释亦完全不同。
谱中单称“蠲”者,自五十六页七行起凡十六见;称“食指蠲”者见五十页十行;又有“食指两蠲”者见六十四页三行。此外又有“五度蠲”者,当于混合指法章中论之。其中除食指外,亦无标他指者。此法至字母谱时期,已变成以二指急抅一弦,今谱或作“涓”,或作“叠”,或作“木勾”,与原意以一指勾二弦者正相反。
挑打,五十五页十二行、六十页五行均有“挑打”;五十九页七行有“食指即挑打”;六十页七行有“食指挑打”。此法大概相等于今之“木”,而前后则相反也。
历,《乌丝欄》有“历”与“长历”两条,后者无释词。
谱中“历”法共出现二十九次。其中单称“历”者,自五十二也二行起凡十一见;称“散历”者,见四十六页一行与四十七页十二行二处;称“节历”者见四十七页一行;称“食指历”者,自四十七页三行起凡十一见;称“食指缓历”者见四十八页十二行;称“食指散历”者,自四十九页五行与五十七页四行;称“食指节历”者见六十二页十一行。所有列举弦名称除六十页十一行(见本章却转条)外,均为二数,除食指外无标他指者。今谱“历”法仍保存,但已不限弦数。
间抅,有六种不同写法:
一、单称“间抅”者,自五十页六行起,凡十五见。
二、称“散间抅”者,自五十二页十行起,凡四见。
三、称“中指无名间抅”者,自四十七页二行起,凡十一见。
四、称“中指无名散间抅”者,见四十八页六行与五十六页六行二处。
五、称“食指中指间抅”者见五十二页五行。
六、称“逆间抅”者,见六十二页十二行,其上冠以“逆”字,恐系指颠倒其用指次序之谓。
大概此法基本上须使用中指、名指,但有时为了便利,偶一使用食指、中指亦无不可。又按此法至字母谱初期即已拆散为单独指法,而另外创设了三声的“小间勾”与五声的“大间勾”等符合指法,如广陵散中止息第二行夹注有“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及六行“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是也。又是操含志中有句曰“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此中之“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与“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即是被拆散之间勾。至后期琴谱,“打”法已大部易之以“勾”,于是“间勾”亦以另一种形式“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出现。有如《梅花三弄》原为古曲,而现时流行谱中第一段“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一句,如以《广陵散》时期写法之,即成为“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又“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二字,亦即文字谱时期间勾之变形也。
齪,四十七页四行、四十八页二行、五十七页四行出现“齪煞”共三次,均不举弦名及指名;四十八页五行、四十九页六行与六十二页二行夹入于套头指法中者亦出现“齪煞”三次。
自五十七页十行起,称“前后齪者凡十一见;又自五十九页二行起,单称“”者亦三见;
按各家指法均有“一时为撮前后为齪”之说,同时杨祖云指法内有“摘历齪杀声”条,其释词曰“大指掐食节了以名向外约宫便摘宫起食节历徽食即挑角起即下大约徽名即打宫名仍著商住食挑角应是也他弦准此”。据此则“齪煞”与“齪”在原则上似无分别,依《幽兰》之体例,则前者似不举弦名而后者则举弦名也。又“齪”至字母谱初期即已变为与“撮”无异矣。
急發剌,自五十四页八行起凡四见。按各家均只“疾發剌”条,似即指此。释词中有谓“唯不摘宫为异”,似与今谱中之“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相同,字母谱初期之“蠲”,恐即由此蜕化而来。
三璅,只出现三次。其一在五十五页三行;其二在五十七页九行;其三曰:“缓三璅”则左指同时移动见混合指法章。
全扶,有六种不同写法:
一、全扶,自五十一页五行起凡九见。
二、急全扶,自四十六页十二行起凡十见。
三、疾全扶,自四十六页四行起凡十七见。
四、缓全扶,自四十七页十行起凡五见。
五、节全扶,自五十二页三行起凡三见。
六、食指节全扶,仅见五十六页十行。
以上除最后一条外,均不标指名。据各家所释,均谓为在二弦上用食、中二指连续发出四声,与后期解释完全不同。《广陵散》中无此指法存在,虽有近似之指法如“连蠲”、“倚蠲”等,但依名称,似由《乌丝欄》卷中之相接“蠲”衍变而来,而非源于“全扶”也。
却转,仅出现二次。一次在四十六页八行,文曰:“却转徴羽食指节过徴”;又一次在四十页十行,文曰:“却转武文食指仍历至徴”。是前者只在两弦上动作,而后者则却转畢后食指乘势向前历出也。按《广陵散》“长虹”内有句曰:“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似与《幽兰》中第一个“却转”相等,又“沉思”内有“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则似与第二个“却转”相等。
抅半扶,自五十七页七行起凡四见,其上均冠以三个弦名,大概为先“抅”一,继之以“半扶”二三。
食指中指挑牵,仅见五十四页五行,杨时百认为“挑武牵文武”。
历擘,初在四十八页二行以原文出现一次;其后于四十九页六行以简文又出现一次。此法在各家指法内均有专条,初期字母谱内保留此法甚多,如《广陵散》中单“止息”一段中,即出现至十次之多,其他古谱中亦習见不尠。然《幽兰》中只见二次,或因曲情关系不宜多用耶?
挑齪,见六十一页七行。一“挑”一“齪”前后共三声。
打璅,自五十三页三行起凡三见。一“打”一“璅”共四声,但打用何指未标明。
挑间抅,自六十一页一行起凡三见。其下文所举弦名皆三数当系先挑内弦继“间抅”中外。
半扶间抅
一、第一次出现于五十页六行,原文为“半扶角徴间抅角商”。
二、自五十八页第一行起,单称“半扶间抅”者凡四见;又于六十三页三行出现一次,则称“食指半扶间抅”。
三、六十三页九行与六十四页三行称“于XXX半扶疾间抅”。
四、六十三页十一行称“于XXX作疾间抅半扶声”。
此中一二三者,皆属同一音型,第三之节奏可能与前二者不同,四则与前三者次序颠倒。
挑间抅转指声
一、五十八页十二行有“即于羽徴角作挑间抅转指声”。
二、六十一页十行有“挑间抅挑转指又挑于文羽徴作之”。
三、六十五行有“作前挑间抅转指声”。
以上为三个个别指法“挑”、“间挑”、“转指”之合写,其中“三”为“一”之再现。“二”则于“转指”前后各多一“挑”。又此处无“转指单独出现。
两半扶挟挑声
一、第一次出现于四十五页十行,文曰“食指散缓半扶宫商食指挑商又半扶宫商”。
二、即再现于同页十二行,文曰“作两半扶挟挑声”。
三、四十七页七行、五十六页四行与六十一页九行有“作两半挟挑声”,似均脱一扶字。
四、五十六页三行有“散半扶徴羽挑羽又半扶徴羽”。
五、六十一页八行有“散两半扶挑声”。
自“二”以下皆为与“一”之同一音型在不同音位上之重现。
间抅疾全扶,第一次出现于五十九页二行,文曰“间抅徴角疾全扶徴羽”;再现于同页五行,文曰“作前间抅角徴疾全扶徴羽声”。
长句
一、四十七页二行有“中指、无名间抅羽徴挑文无名散摘徴食指历武文齪煞”;再现于四十八页五行,其文全同,唯于“间抅”上多一散字。
二、四十八页一行有“无名打徴食指散挑文中指无名间抅徴羽挑文摘徴历擘武文齪煞”;再现于四十九页六行,文曰“即作前打徴挑文间抅挑摘历擘齪煞声”。
三、五十七页三行有“无名打徴食指散挑文中指无名间抅羽徴食指挑文无名摘徴食指散历武文齪煞”;再现于六十二页二行,文曰“仍打徴挑文间抅徴羽挑文摘徴历武文齪煞”。
第六章 装饰指法
竪,共见二次。一次在四十六页一行,又一在四十九页十行,皆属于中指。
吟,共见三次。其一在四十六页三行,曰“微吟”,属于名指;又一在五十页二行,曰“大指吟之”;最后在六十二页十一行,曰“大指吟”。
臑,唯“再臑”一种名称,自五十一页八行起共五见,均属于大指。有单称者,亦有于下文说明于某位取声者。
退还,共见二次。其一在四十七页六行,文曰“大指即退还上蹴取声”;又一见四十七页十一行,文曰“无名疾退下十一还上至十住”。相等于今之退復。
蹙,自四十七页十一行起凡七见,均属左大指向上之动作。有标明“急”者,有标明“缓”者,亦有不标明者,但均指其移动之距离或徽位。
曳上,自四十九页四行起凡三见,均属无名。其速度第一次曰“缓缓”,第二次不标明,第三次曰“徐”,皆指定其徽位。
蹴,其一见四十六页九行,文曰“大指急蹴徽上至八”;又见四十七页六行曰“上蹴取声”。按《乌丝欗》曰“蹙或作蹙”,此处句法与蹙亦相一致。
抑,左手指法以此法出现次数最多。自四十八页九行起共二十二见,均属于大指,并标明弦名与移动之距离徽位。有时并标明其速度,如四十六页五行之“徐徐”与四十七页五行之“缓”等。又有时在距离或徽位之下如加以“取声”语尾。又有“两节抑”者,第一次出现于四十七页七行,文曰“大指两节抑文上至八至七蹙取余声”,第二次出现于六十二页十行,文曰“大指两节抑角上至九取声”。
按各家释“抑”,均谓为以左名指屈按弦,相等于今之“跪”法,与本谱文义不符。惟杨祖云指法中又一说曰“抑假如大九打三谓既弹有声即以指从山上随声急抑下向山更令有声也”,又陈拙指法中名别声相类条曰“上猱与引下猱与抑类”,与同上单按篇、二承声使引按或使抑按各系实声条曰“如按八山抹五弦抑下九山名曰抑按”,则是左大指于得声后移动取音之义,但其移动之方向向下,与《幽兰》文义仍有矛盾。又按陈拙指法中手势有二篇,上声吟声条曰“大指多打吟蹙抑二声或三声或二声抑则向上举小指为妙”,则指出其方向为向上,且蹙抑为同一指法。谱中四十七页七行两节抑之尾语有曰“蹙取余声”,故“蹙”与“抑”当为同法异名,犹之“奄”法,有时称“掩”,有时称“邑”也。
第七章 混合指法
蠲抑
一、五十三页一行“大指四五间案武无名当武汎文蠲文武大指抑上豆许”。
二、五十四页七行“大指当六案武蠲文武大指徐抑上豆许”。
三、五十五页二行“大指当七八间案文蠲羽文徐徐抑上至七”。
四、五十五页八行“大指缩案文武蠲文武大指徐徐抑上八上一寸许”。
五、五十九页七行“大指当七八间唯案文蠲羽文大指随蠲上至七”。
六、六十页四行“大指五上半寸许案武蠲文武大指随蠲二又半寸许”。
以上或一泛一案,或一散一按,或两弦具案,除“四”外均只动一弦,且左指随右手动作同时移动。
缓三璅,六十二页八行有曰“缓三璅徴大指随璅徐抑上至一”。此亦为右指随左手动作同时移动之例。
第八章 其他指法
息,在四十九页五行、五十三页四行、六十五页十二行三处夹注中均有“小息”。在四十八页八行夹注中有“大息”。又第一段与第二段末句均曰“拍之大息”,但三四两段则只书“拍之”。
作势急下,五十六页一行有句曰“无名从第七作势案羽急下过十三下一寸许”。杨时百减字谱释作“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此指法颇奇特。
住,仅见四十五页十行与四十七页十二行两处,察其文义,似是状动词,未必是指法也。
三掐起, 六十六页二行有“大指三掐文起”,其下有夹注曰“两掐当中一掐当七”。
第九章 余论
以上所举,仅就指法部分提供了一些材料,而卷子中未能解决之问题尚甚多。尤其是,此操所用之调究属何调?据杨时百《幽兰》减字谱认为慢三弦之角调,然在《琴镜》内又谓是正调避三弦散声,即借宫调弹慢角调。查卷末之后记,首行列举楚调等四个调名,此行起至十二行《乌夜啼》止均是操名,依行款视之,似可分为四部,《乌夜啼》后又是一个调名,两个操名。又卷首小序后一行题《幽兰第五》,卷尾又题《碣石调幽兰第五》云云,在后记中《幽兰》適居次行之第五目,小序并谓“丘公明……妙绝楚调于《幽兰》一曲尤特精绝”,故《幽兰》之调绝可能即是楚调。又后记第四行《短侧》下有空白,故自楚《明光》起至《短侧》止,亦可能即是此中所包括楚调曲操之全部。今查其中《白雪》、《长清》、《短清》、《长侧》、《短侧》等古谱,尚分别保存于《神奇秘谱》、《风宣玄品》、《西麓堂琴统》等琴谱中,按弹其曲,均属以一弦为宫而避三弦散声之调,故楚调可能即是此调,而杨时百先生之后一说,亦似比较可靠矣。
然此操无论用借正调或慢角调,其中变音甚多,尤其在泛音进行中间,更难揣测其用意所在。此外隔弦打挑,其下文有标明“应”字者,理应上下同音,然往往有二度音与三度音存在。在“齪”法中亦存在同样情形,如改弦弹之,则此应彼不应矣。是故欲使此曲之能付实际按弹,尚有待于操缦同人之加倍努力焉。
一九五四年七月十日写于上海


摘自1954年查阜西先生编《幽兰研究实录》第二辑(吉善居珍藏)
《幽兰》卷子指法析解---吴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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