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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的缘起

2015-12-08 16:48阅读:
(以下内容不成章,只作为思路整理使用。)
金融是“钱与钱”的交易,金融可以看作是脱离于实体生意的一种重复性交易过程。消费为一次性交易,是金融的终点。消费金融应该是依托于一次交易,连续不断的放大或重复性交易过程的一种金融手段,也可以理解为利用金融手段,让交易过程不断的重复,最终落到消费。消费金融以消费起,以消费止,交易过程中实现金融化。金融化有三个过程,资产化、资本化和证券化。资产化让消费定价,资本化让支出变资产,证券化让交易过程重复。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中,除股权外的证券化都被管的很严,有很多的政策性风险,所以在消费金融里面我们提倡适度证券化,适度金融化或者说是回避证券化,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适度金融化。
当前提消费金融的概念很多,均以消费起,实现消费资本化。是否以消费止,是否还会证券化,尚未可知。所以我们提现在的消费金融为半消费金融状态,多为企业的一种融资手段,消费行为概念化。不管消费金融后面是信托、基金、保险、资管计划还是其他,都是以消费为幌子,实现了基金、信托、资管计划的销售而已。没有可多次的交易过程,不是完整的金融,无重复不金融。
金融是价值的放大器,当然过渡的放大,就会产生泡沫,就会远离价值本身,就会产生平台粉身碎骨的风险,所以我们提倡适度,适当,可控的消费金融。让交易行为对监管机构公开、经得起监管机构的审计,从而规避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怎样去做,我们可以有多种方式,涨跌幅限制,当日买卖次数限制,手续费工具、熔断机制等,可以从证券市场学到很多方法。
消费重复性交易需要一种可交易的标准凭证来简化交易,在现实商业活动中,会员储值卡给予了我们足够启示,标准面值为“1’元的消费券由此诞生。为什么是1元为基本面值,定起来很自然,用起来很方便。一方面面向大众的消费是几十元、几百元为主的,另一方面以分为单位交易量级又比较大,1元是最为合适的交易标准面值。消费券的消费属性让交易单位
1张为1手,在消费券的交易中以张代替了手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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