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界曾有这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科班生”。
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前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身)、武汉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前身)、吉林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前身)。
“五院四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高等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建筑(土木)老四所:清华、同济、东南、天大
建筑(土木)老八校:清华大学、东南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