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特及其理论
2008-07-04 18:56阅读:
冯特及其理论
一、生平简介
冯特(Wilhelm
Wundt)是德国莱比锡(Leipzig)大学哲学系的名教授,冯特是第一位近代科学心理学家、实验心理学家,他首次提出“实验心理学”一词,并且创设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编印了第一种实验心理学刊物《哲学研究》,之后改为《心理学研究》,冯特被誉为是科学心理学之父。
威廉·冯特生于德国的曼海姆。从1851年起攻读医学,1856年获医学博士学位。次年任海德堡大学生理学讲师,1858年受聘作赫尔姆霍兹的助手,得以受赫尔姆霍兹的指导,从此转入精神科学领域。1874年应聘担任苏黎世大学,1875年又任莱比锡大学哲学教授。1879年在莱比锡大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1884年创办《哲学研究》;1905年又出版了《心理学研究》。1889年任莱比锡大学校长。在莱比锡大学共任教45年,直到1920年8月31日逝世。
威廉·冯特将内省实验法引入了心理学。他请对方向内反省自己,然后描写他们自己对自己的心理工作方法的看法。他创造了特殊的方法来训练对方,让他们更仔细和完善地来看待自己,但不过分地解释自己的心理。这个工作方式与当时的心理学非常不同。当时的心理学更多的是哲学的一个分枝。威廉·冯特认为,心理与生理是互相关联的。他的认识论结合了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康德和黑格尔的理论。
1856年冯特毕业于海德堡大学医学系。1858年他成为赫尔曼·冯·赫耳姆霍兹的助手。在这段时间里他开辟了第一个科学地教授心理学的课程。在这个课程中他使用来自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来研究心理学。他的讲义被编辑为《人类
与动物心理学论稿》。1864年他被提升为助理教授。
1874年他发表了《生理心理学原理》。在这部书中他发明了一个系统性的心理学来研究人的感识:感觉、体验、意志、知觉和灵感。1875年冯特在莱比锡大学成为教授。1879年他在那里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实验室。
二、基本观点
冯特自称他的心理学为内容心理学,他的某些观点由铁钦纳继承,发展成构造心理学。他的主要贡献是使心理学转变成为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独立学科。19世纪中期的心理学家在冯特以前开始进行一些心理学实验,但那时的研究大都结合在实验生理学之中,是在生理学实验室里进行的,由于冯特在理论和研究工作两方面的努力,才使心理学既脱离哲学又同生理学分开走向真正独立的道路。冯特的生理心理学是指一种以生理学方法研究的心理学。他认为心理学是研究人的直接经验的,它和一切以间接经验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不同,因此必须找出一种能够测定直接经验的特殊实验方法。这种实验方法就是在他所创立的第一个心理实验室中采用的内省实验法。在他之前,由于心理实验和生理实验难以区分,纯内省的的哲学心理学仍然占有一定的优势。冯特依循实验程序得出的内省报告使纯内省的哲学心理学开始变为历史,另一方面,由于内省实验的研究对象是以直接经验为特征的心理活动,因而冯特又使实验心理学和生理心理学实验严格区分开来。尽管冯特的内省实验法仍有许多难以克服的缺陷,以至引起后继实验家的许多非难,但心理学家大都承认他作为第一位实验心理学家的历史贡献。
冯特晚年发表了他的十卷巨著《民族心理学》。
冯特对自己的评价可不只是一位实验科学家而已。在他自己的著作和文章里,冯特担当了心理学系统组织者及其总计划的建筑师这个角色。可是,他的系统证明难以详细说明,而对它的主要特征的总结总是千差万别,莫衷一是。
冯特的许多学生也成为非常知名的心理学家。
三、主要理论
拉扎拉斯和斯坦达尔两人的思想直接地影响了冯特(1832—1921)。冯特在1862年早就决定心理学有两个分支──生理学的与社会的(民族)。
他计划把他生活的第一部分贡献于前者的主题,而第二部分贡献于后者。
他在1900年之后,直到他去世的前一年出版了十大卷的《民族心理学》。在这些著作中,他坚持并强调一切更高级的心理过程的研究均属于民族心理学的范围。他不相信实验室研究的个体心理学能够说明人的思维。因为人的思维是沉重地被语言、习惯和神话所制约的,是属于民族心理学的三种最重要的问题的范围。冯特宁愿用术语民族心灵(volksseele)以代替民族精神(volksgeist)。他也认为,民族精神这个字的含意是很客观的。它包含了全部个别地从个体和超越个体以及在个体之上的一个实体。
他把民族心灵归之于精神实在的概念范围。由于民族心灵的最初要素是语言、习惯和神话,所以在《民族心理学》中便又论述了艺术、宗教、法律与社会组织等题目。于是确定民族心理学的基本论题是关于精神的、文化的财富,在人民生活中具有规定性影响的论题,也包括国内政策的问题。
冯特在民族(社会)心理学方面写了三种著作:
一是从1900年3月到1919年9月写成的十大卷《民族心理学──对于语言、神话和道德的发展规律的探讨》。
二是1912年出版的《民族心理学纲要》(有Schaub的英译本)。
三是在1912年出版的题名为《民族心理学的诸问题》(论文集)一册。
他的十卷本《民族心理学》一书,第1、2卷论述语言;第3卷论述艺术;第4卷以及第5、6卷论述神话和宗教;第7卷和第8卷是论述社会的;第9卷论述法律;第10卷是冯特个人对文化和历史的总看法,这一卷在探讨冯特民族心理学的观点和思想上是非常重要的。
在冯特的以上三种著作中,他的值得注意的几种社会心理学思想择述如下。
1、关于人类共同生活的特征问题
冯特认为,生物过共同的生活,高等动物也是这样。蚂蚁的生活和蜜蜂的生活,动物学家把它叫做“动物国家”的一种团体的生活。但是它们的结合,彼此交换心理活动,并无目的,只不过是为了满足物质的要求而已。因而它们的结合是始终同一的,既没有变化,也没有目的。然而,到了人类就大不相同了。人类并不仅是为了满足某种物质上的目的,个人和团体之间经常进行心理上的相互作用。个人受团体的影响而变化进步的同时,团体也受个人的影响而变化进步。个人和团体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2、关于集体意识的问题
冯特指出,多数人集合在一个团体中生活时,各个人的意识并不是孤立的,事实上是他们形成了一种统一的结合的关系。与个人的意识一样,团体的意识也向着某一个目的进行着。其性质和个人的意识不同。冯特把这种意识叫做集体意识(Gesamtbewusstsein)。集体意识决不在各个人的意识之外,各个人的意识结合为一整体,指向在一定的目的上而统一起来,从而构成集体意识。集体意识并不是一个空名,而是和个人的意识一样的实在。
冯特认为,多数人们集聚的精神团体,是有心理的价值的。这是社会学的问题。回溯民族精神生活的初期,通过他们的集体生活,便产生了种种的心理的产物,我们由于这个产物就可以看到民族精神的特质。这些产物之内,特别重要的是言语、神话和风俗。这三种,冯特把它们称为集体意识的产物。
3、关于言语的问题
冯特认为,言语最初是从个人意识的表现中产生的,是民族共通的东西。它形成了民族的结合,并且助长民族的发展,言语的发生与发展可以从儿童那里看出来。但是儿童的言语经常受大人言语的影响。要了解它的真正发展必须从民族的发展中得到启发。
冯特在他的《民族心理学》第一卷中,揭示了人类言语发展的两种重要的表现手段。一为手势言语;二为发音动作。在手势言语方面,他认为,人类生下来之后,除了把自己的感情、情绪表现于外部之外,还有要把自己所想的传给别人的冲动。这种表现手段,最初使用的是“手势”。即使完全没有言语时,手势也可传达自己的意志。例如,聋哑人是因为没有声音的表象而根据身体的各种手势来表现自己的意志,或了解他人的意志。所以说,人们表现自己的手势有两种:“指示手势”和“叙述手势”。这和一切言语具有同等的价值,叫做“手势言语”。其次是发音动作。冯特认为,表现自己的感情、意志,叫做广泛的动作。这种动作也是声音的一种动作。除了聋哑人之外,我们有发声器官,根据发声向他人传达自己的意志,这叫做“发音动作”。发音动作和身体动作比较起来,以发音动作较为方便,它变化多,对他人可以明了地传达自己的意志。发音动作最初是与身体动作在一起的,不能把二者分开。例如,野蛮人在说一个词时,必然要加上一个身体的动作。这是儿童在学说话的开始时常有的表现。由于这些事实,冯特断定言语的发展是“分化”的结果。
四、主要著作
冯特是一位多产的心理学家,他在晚年(1900-1919)出版的10卷《民族心理学》也是近代心理学发展史上的一项突出贡献。
1、《对感官知觉理论的贡献》1858-1862
2、《关于人类和动物心灵的讲演录》1863
3、《生理心理学原理》1873-1874
4、《心理学大纲》1896
5、《语言学史和语言心理学》1901
6、《心理学导论》1911
7、《民族心理学》(共十卷)1900-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