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前言:关于“定向安置房”,2007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过一个《初步意见》(如下),将“定向安置房”定性为“两限”普通商品住宅。目前,尚未见到市政府对《初步意见》的正式批文。哪位朋友见到,请及时与博主联系,谢谢。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村居民点搬迁需要建设定向安置房供地办法的初步意见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村居民点搬迁需要建设定向安置房供地办法的初步意见
| 北 京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京国土市〔2007〕774号 签发人:安家盛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村居民点搬迁需要建设定向安置房供地办法的初步意见 市政府: 目前,农村地区征地拆迁难度大、成本高、进度迟缓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和影响全市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工程、奥运工程和其他社会公益项目顺利实施的突出矛盾。在产业类、房地产开发等项目方面,此问题更是成为影响房地产用地供应、住宅实物供应及产业类项目落地的核心问题。 为保障全市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奥运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为加快符合首都定位的各类产业健康发展,同时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农(居)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生计,必须加大政策创新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化解上述各类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突出矛盾,降低征地拆迁难度,合理控制征地拆迁成本。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就上述各类工程、项目涉及集体土地,特别是涉及征地范围内农村居民点搬迁需要建设定向安置房的供地政策及方式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征求了部分区县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政策提出一些补充意见,以便更好解决当前一些急需解决、同时具备一定条件的定向安置房建设问题,具体意见为: 一、此类定向安置房建设的总体原则 针对上述各类工程、项目的特殊性,特别是被征地拆迁农(居)民的愿望、合法权益及长远生计问题,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总体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