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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察今》赏析

2019-09-06 22:04阅读:
《吕氏春秋察今》赏析
《吕氏春秋察今》赏析
察今
《吕氏春秋·慎大览
【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口惽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在。法虽今而在,
犹若不可法。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入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吕氏春秋察今》赏析
【注释】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国君为什么不取法古代帝王的法令制度呢?上,指君主。前是动词,取法、效法。后是名词,法令、法度。
贤:善,好。 为其不可得而法:因为后人无从取法它(古代的法令制度)。为,因为。不可得,没有可能。
经:经过,经由。 乎:句中的助词。 上世:古代。 益:增补。 损:裁减。 弗:不。 犹若:还是。
东:指东夷,东方少数民族。 夏:指华夏,中原各国。 命:名,指事物的名称。 典:典章制度。
惽:通。口惽即口音。 愉:通,改变。
故:事。
要于时:与时代相合。要,合,适应。 时不与法俱存:时代不能与法令制度同样地存在下来。 法虽今而在:法令制度即使现在保存下来。
释:放弃,丢开。 法其所以为法:效法他(先王)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
人也:意思是,从人出发,为人而设的。 己:自己,这里指当前制定法令制度的人。
有道之士:明白事理的人。 贵以近知远:贵于能够根据近的推知远的。以,根据。
故审堂下之阴:所以查看房屋下面的太阳或月亮照射的影子。审,察看。阴,指日影、月影。 阴阳之变:早晚和季节的变化。 藏:潜伏。
脟:同“脔”,切成的肉块。 镬:无足的鼎,像锅,古代煮肉的器具。 鼎:古时烹煮用的器物,三足两耳。 调:调和,指味道调和得好不好。
荆人:楚国人。荆,楚国的别称。现在湖北省、湖南省一带。 宋:春秋战国时的一个国家。在现在河南省商丘县以东江苏省铜山县以西一带。 表:做标记。 澭水:黄河的支流。
暴:突然。 益:同“溢”,溢出,涨水。 循表而夜涉:顺着标记在夜间渡水。 而:如。 都舍:都市里的房子。
向:从前。
亏:通,异、不同。
悖:悖谬,行不通。 持国:治国。
世易时移:社会变了,时代变了。 宜矣:是适宜的了,是应该的了。
寿民:长寿的人。 殇子:未成年就夭折的孩子。
举事:做事情。
过务:错事。
众庶:众人。指百姓。庶,众。
有天下七十一圣:古代统治天下的七十一家的君主。“七十一”应作“七十二”(见《史记·封禅书》)。七十二家只是形容其多,不能逐一指实。
期:期求。 断:砍断东西。 镆铘:又作莫邪,宝剑名,传说是干将所铸造的。 骥骜:都是千里马。
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那所谓“成功名”,是古代国君所悬的目标,好像人们对于良马期望它能行千里一样。意思是说,先王所要求的是“成功名”,并不一定要求同古代一样的法令制度。
遽:马上,忽然。 契:刻。 是吾剑之所从坠:这里(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是,这个地方,这里。
求:寻找。
惑:糊涂。
引:牵引。
此其父善游:这(是因为)他的父亲善于游泳。
岂遽:相当于岂,难道。
任物:对待事物。 《吕氏春秋察今》赏析
【赏析】
吕不韦开始任丞相是在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年),罢相在秦始皇十年(前237年),正是秦统一全国的前夕。当时秦的变法已有百年历史,但六国中反对变法的大有人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焚书,就是由齐人淳于越提出师古引起的。这篇文章就是针对师古的主张写的。
《察今》是《吕氏春秋·慎大览》中的第八篇,主要体现了先秦法家的历史进化观。
全文论点鲜明突出,而论述则是一步一步地展开。文章的中心论点是因时变法,这一中心论点是通过从反面论证先王之法不可法而得到证明的。换句话说,察今而变法的论点是通过批驳泥古而守法而得到证明的。
作者依次陈述了三点理由:第一,先王之法历代有损益,已非原样;第二,对先王之法解说不一,所谓言异而典殊,已无法遵循;第三,时不与法俱至,先王之法已经过时。从中进而提出弃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的正面论点,最后得出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的结论,从而阐明了因时变法的思想。
文章在论证过程中有破有立,边破边立,破立结合。辩驳入理,立论坚强有力。先王之成法不可法,这是破;法其所以为法,这是立。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以己推人,以今推古,可知先王之所以为法是根据当时的人的各种欲求,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而不是根据更为远古的前代先王的成法。今天制订法令也就没有必要对古法亦步亦趋,而应根据当今的社会状况与人的欲求来制订新法。
在先秦时代,孔孟儒家主张法先王,倡导儒法合流的荀子主张法后王,法家韩非主张尊今王。《察今》主要反映了法家的思想,体现了当时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建立大一统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朝气蓬勃的精神。但作者认为只有贤主才能因时变法,而众庶则是不敢议法的,反映了轻视人民群众的观点,这是不可取的。
为了说明中心论点,文章还穿插写了荆人袭宋、刻舟求剑、引婴投江三个寓言故事。三个故事均能紧扣论题,但又各有侧重。荆人袭宋与刻舟求剑的故事都是说时间已经推移,情况有了变化,但仍然泥古不变,必然遭致失败;引婴投江则是说客观的对象已有了变化,而主观的方面仍然固执地保守着陈旧的眼光,必与客观事物格格不人。故事中反复提到,这是因为战国末年楚国国君大多昏庸无能,国内政治混乱,因而流传下许多政治笑话,常被人们引为笑柄。
文章不仅有对论题的精辟论证,而且有对哲理的生动阐发。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都具有思辨色彩,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其他一些警句,如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等,既形象又精警,都能发人深省。
全文语句工整,语气明快,围绕中心反复申说,有论有断,有说理,有比方,更有寓言故事的穿插,使文章显得气势充沛,摇曳多姿,活泼有致。 《吕氏春秋察今》赏析
《吕氏春秋察今》赏析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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