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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山打人案”,看法律信仰的重塑

2022-11-14 14:43阅读:
作者|张智然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律师
导读: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 伯尔曼
从“唐山打人案”,看法律信仰的重塑


6月10日凌晨发生的唐山打人案,引发人们的持续关注。连日来,从法律学者到普罗大众,对这一恶性事件进行了多角度的深度评析。关于唐山打人案”的定性及可能的处罚结果,很多法律学者已经作了充分的论述,本文仅就该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做一探讨,以抛砖引玉。
为什么几个强壮男子,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肆无忌惮地欺负两个弱女子?

为什么在凶手暴打四名女子的过程中,竟无一人出手相救?哪怕是将凶手和被害人拉开?是因为怯懦和冷血吗?
为什么“唐山打人案”案发后,唐山又接二连三地发生多人举报多起黑恶势力作恶的事件?
所以发生这样的暴力事件,有人认为:是当地“保护伞”长期存在的缘故,也有人认为: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子长时间殴打两位弱女子,其间竟无一人“拔刀相助”,其原因是:不敢。怕打赢了,进法院,打输了进医院。
在我看来,“唐山打人案”发生的根源,在于人们法律信仰的缺失。

美国著名学者伯尔曼(Harold J. Berman)有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伯尔曼认为,法律要获得尊重和遵守,需要来自普通大众的信仰,法律虽有强制力作为保障,但这种强制力并不能有效阻止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而法律的真正力量来源于人们的普遍信仰。


人们一旦有了法律信仰,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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