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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当代中国书法史研究

2011-10-24 12:38阅读:
◇ 主讲人:祁小春(日本立命馆大学博士、广州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教授)
◇ 地点:请循其本——古代书法创作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南京)
日本当代中国书法史研究 - 吕欢呼 - 吕欢呼的艺术博客
祁小春作《日本当代中国书法史研究》讲座现场

相关研究的现状
(1)代表性的研究主体——书学界与书法界及其刊物
日本的书法研究主体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书学界,一是书法界。书学界主要为大学、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社或其他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多为专门从事书法史或者东方文化、文学、史学、文字学、哲学、美学、艺术史学以及美术造型等领域的学者。书法界的研究平台主要在书坛,研究者多为书法家、书法评论家等,研究活动通常只限于书坛范围内,成果亦多反映在各种书法团体的会刊杂志上。这两类研究主体基本代表了当代日本中国书法史研究的主流,在学术研究方面虽然也有相互协作的一面,但各自的治学理念和研究目的并非完全一致。一般来说,书法界致力于实践性研究(教学、技法与创作等),书学界追求纯粹的学术研究(书法史论、书迹考证、书家研究等)
a、学界的情况
日本书学界的情况,基本上是由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研究者构成,其学术研究活动和成果,主要通过相关学会和学刊反映。从日本开设书法专业的大学情况来看,国公立大学基本将书法专业置于教育大学的教育学科中,私立大学则置于文学部的日本文学之下。而日本的美术、艺术大学则基本不设置书法专业。此现象反映出日本对书法的学科定位,即不是把书法作为纯艺术或美术看待,而是属于文化教养方面的一门学艺。
设置书法专业的大学一般都有相应的研究会,有条件的还发行研究刊物。全国性的高校书法研究组织,有被称之为“大学书道三学会”的“日本教育大学协会全国书道教育部门”、“全国大学书道学会”和“全国大学书写书道教育学会”,是得到日本官方学术机构“日本学术会议”支持的全国高校学术团体,研究人员来自日本高校从事书法教育的教师及研究生,其中与中国书法史研究有关的主要是“全国大学书道学会”,会刊《全國大學書道研究》(2007年后更名,前为《全國大學書道學會紀要》)中时有相关研究论文刊载。
在日本大学从事书法史的研究者多为社会、人文学科领域的研究者,研究成果通常发表在本研究领域的学会刊物中,更多的是发表在其供职大学的“研究纪要”上。就书法史研究专业的领域而言,除高校及其他研究机构外,在社会上最有代表性的学术研究团体有:“书论”和“书学书道史研究”。
1971年由杉村邦彦创立的“书论研究会”发行研究会刊《書論》;得到“日本学术会议”支持的全国性学术团体“书学书道史学会”(1990年创立),发行研究会刊《書學書道史研究》
在日本著名的书法专业杂志是艺术新闻社发行的《墨》。《墨》尽管是没有学会背景的商业性杂志,但以学术水准高、资料性强、印刷精美、内容形式生动多样及图文并茂为特征。
1987年美术新闻社创刊的月刊《書道研究》也是一部非常重要的专业研究刊物,现虽已停刊,但已刊内容非常值得注意。
日本各大博物馆、美术馆一般都发行研究纪要和展览图录,这类图录中与书法史研究有关的论文虽然不多,但研究纪要有时会登载一些专业论文。
日本还没有全国规模的书法研究目录专书,但有与东洋美术相关的文献目录,其中最著名的有论说资料保存会编的《中國關係論說資料》。该书收集复印每年发表在全国学刊杂志上登载的有关中国学方面的论文,检索方便。
b、书界的情况
日本书法家按照其师承关系,分别依属各自的“会派”,从上至下形成了一张巨大的书法师承关系网,也是当代日本书法团体的基本谱系。从明治后半期以来,日本民间中小型书法组织纷纷成立,从大正至昭和初期,大型的书法团体也应运而起,推动了日本书法的近代化进程。各个书法会一般都发行会刊,但研究水平基本不高。不过在早期的日本书坛,情况有些不同,一些书法家的汉学素养很高,大部分人既能创作又能研究,故日本早期的书法杂志(其中大部分已经停刊)中有不少文章学术水平很高。
(2)代表性的出版机构:二玄社
在日本,出版各种美术方面书籍的出版社很多,其中一些也出版书法方面的书籍,但象二玄社这样的大量出版书法研究书籍的专门出版社却并不多。二玄社是日本出版书法图书方面首屈一指的著名出版社,1955年创立,二玄社建社当初,是以书法为主的东亚美术书籍的专门书店,五十多年来,出版了大量高质量、高水准的书法图书。
代表性的观点、学刊及学者
1)书法史研究的对象与范围——日本学者的一种观点
一般来说,在文化史上发生的一切与书法艺术有关的现象,都应作为研究对象而纳入书法史研究的范围内。在这一方面中日学界并无二致,然而在研究的具体角度、理论、方法及处理资料的手法等方面却未必一致。以下就书法史研究的对象与范畴中的问题,介绍日本学者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
杉村邦彦在《中國書法史を研究するための心構えと方法について》一文中,就书法史研究阐述了他的主要观点:书法史总体可分为书人、书迹和书论三个研究领域。此三领域彼此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
a、书人研究
书人的范围较书家更宽泛,只要其人创作了一定数量的优秀书法作品,并在社会和历史上获得一定评价,都应归类书人之列。而欲深刻理解书家的作品,就必须透彻地了解书家其人。因此杉村提出探究书家“人物形象”的概念,主张以“语言”与“形象”作为考察手段。“语言”包括:书家自作和他作的作品;作品以外的文字资料(自作诗文、传记资料)。通过分析考察传记资料,达到还原书法家“人物形象”之目的。“形象”就是书法作品,通过欣赏分析书法作品,以究明书法家 “人物形象”及其追求的艺术本质。杉村认为书法是“语言”与“形象”合二为一的艺术。主张用“读解”和“观赏”两种不同的方式欣赏书法作品。
b、书迹研究
研究对象会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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