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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还圣旨”

2019-06-23 15:16阅读:
“封还圣旨”
——观看电视剧《明宫迷案》一得

我平时喜欢阅读、观看有关推理、悬疑、侦探、破案、特务、间谍一类题材的小说、影视剧,例如福尔摩斯探案系列、波洛探案系列、马普尔小姐探案系列、狄仁杰探案系列、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系列、国内最新的心理罪系列、007系列,等等。最近观看了电视连续剧《明宫迷案》。 “封还圣旨”
《明宫迷案》以明朝晚期的“妖书案”、“诅咒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等几大疑案为线索,以立储、皇权交替为关键点,讲述了明朝万历、泰昌、天启年间二十年中围绕宫廷的权力斗争,表现出君臣、父子、夫妻、同僚在权力面前交错的党争关系及体现出来的复杂情感,描绘出明朝危在旦夕的夕阳晚景。扑朔迷离的疑案、明争暗斗的政局引人入胜,黑暗的宫廷斗争和大臣们的愚忠反映出真实而复杂的人性,发人深思。
观看《明宫迷案》时,我第一次听闻“封还圣旨”的说法。活了几十年,不说看过多少历史书籍和影视剧,仅就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曾经学习过并通过各种考试的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以及语文、政治等课本,也有几十册吧?可是从来就没有听说或者看到过“封还圣旨”这一说法。对此,我不仅闻所未闻,而且乍一听说,着实颇感意外,以致好奇!
在电视连续剧《明宫迷案》中,发生过几次内阁大臣们“封还圣旨”的故事。例如,第15集,皇帝答应自己最宠爱的郑贵妃,待太后七十大寿过后,再命与其所生的儿子福王离京去洛阳之国。内阁首辅叶向高等大臣担心此举会继续影响太子地位,动摇国本,竟然拒不执行,退还了圣旨!

“封还圣旨”
“封还圣旨”,仅就字面意义的理解,就是把皇帝的最高指示原封不动交还给皇帝,拒不执行。看到这里,我已是胆战心惊,为内阁几个大臣们的生命安危捏了一把汗!哈哈哈哈,这就是俗话所说的“看三国掉泪——替古人担忧”!
“封还圣旨”

皇帝是什么?皇帝是中国帝制时期最高统治者的称号。
中国最早所谓的“皇帝”,是对“三皇五帝”的统称。三皇指天皇、地皇和人皇,是传说中的三个古代帝王;“帝”原指宇宙万物至高无上的主宰者;“五帝”乃黄帝、颛顼[zhun x]、帝喾[kù]、唐尧、虞舜。
据统计,自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称皇帝始,到1912末代皇帝溥仪退位,在2132年中,中国共有皇帝422人。
在中国两千多年漫长的帝制社会里,皇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篆质嘟纔(此处用错别字代替)统治的象征与代表。皇帝一手掌握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等全部大权,独断乾坤,决定着国家的命运与臣民的生死荣辱。
皇帝也称“天子”。对于“天子”的解释,学界认为是“天之子”的意思,即“皇帝就是老天爷的儿子”。不过,我瞎说哈,认为“天子”就是“老天爷”的意思。根据是这样的:“孔子”叫孔丘,不是“孔家的儿子”的意思,而是“老孔”的尊称;“孟子”叫孟轲,不是“孟家的儿子”的意思,而是“老孟”的尊称;同理,“天子”就是“老天”啊!至于“太子”,就是“老天的儿子”。嘿嘿!
皇帝既然就是老天爷,那么他说的话、下的命令就是最高指示,尊称为“圣旨”。
圣旨是中国古代帝王权力的展示和象征。魏晋南北朝时期,圣旨有了固定的格式,一般开头都是“应天顺时 受兹明命”八个字,或者“奉天承运 皇帝敕(昭)曰”八个字,意思是皇帝是天子,说的也都是顺应天意,代表了上天的意思。
既然圣旨是老天爷的最高指示,天然的就要绝对执行,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理解,绝对不允许质疑、推诿或者拒绝,否则轻则坐牢,重则杀头,甚至千刀万剐、凌迟处死,乃至诛灭九族!
“封还圣旨”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当然只是说“如果”、“假如”、“倘若”、“万一”、“万万一”,机缘凑巧,由于种种不可抗拒或者莫名其妙的原因,圣旨确有错误或者无法执行,怎么办?
这就有了“封还圣旨”一说了。
“封还圣旨”也称“封还诏书”,“封还诏敕”,“封还制敕”,“封驳”,意思相同,关键词是“封还”。
注意,“封还”中的“还”字不读[huán],而是读[hái],“封还”应读[fng hái];其意思相同,表示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就是“退还”。
“封驳”,是指有关人员封还皇帝失宜的诏命及驳正臣下有违误的奏章。这种做法自西汉就已产生,至隋朝趋于成熟,到了唐朝已经基本定型,以后各朝有一些小的完善。
唐代,谏官机构是监察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门下省(相当于现今的部委吧?)的职责就是审查政令,如果认为不当,有权退回或加以纠正,封驳。 门下省的官员还可以在敕书后面用黄纸加上批语,叫作批敕。所以门下省被认为是唐朝正宗的中央言谏机关。例如,李世民器重的魏徵,按制度规定,有封还制敕的权力。
宋代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chun wù]及有所不便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
明朝,内阁(相当于现今的国务院吧?)有权封驳皇帝圣旨。实施封驳的是六科,即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相当于现今的部委吧?)的简称。六科所享有的封驳权,包括对皇帝制敕的封驳以及对六部的封驳两方面。具体来说是指,以皇帝名义发出的制敕,给事中(官职,就是首长)要对其进行核查,审查有无不妥之处,如发现不当时,可以封还并奏报;无误则抄发到六部执行。
清朝,部院督抚本章虽已奉旨,如确有未便施行之处,允许六科封还并奏闻。
在君主独揽大权的封建社会里,皇帝的谕旨、诏令就是法律。封驳是在皇帝诏敕下行和百官奏章上行未发布以前进行驳正和封还,因此,行使封驳权可以定性为一种对立法和决策的监督,是一种事先预防性的监督,有利于避免政务决策严重失误。
“封还圣旨”

在皇帝大权独握的时代竟然还有什么“封还圣旨”这一纠错机制,可叹自己是孤陋寡闻、愚昧无知、少见多怪!
看了电视剧《明宫迷案》,了解了“封还圣旨”的意义,长知识了。——有此一得,没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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