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灵寿县被指违法征用基本农田
2007-07-19 17:18阅读:
国家确立“国家级贫困县”,其目的是为了集中力量保证供给,防止扶贫资金的分散使用。现如今,在许多被确立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县城内,某些政府部门的办公楼可谓是一个比一个豪华,一个比一个气派,申报资金的名目一个比一个繁多,占用土地的面积是一个比一个宽广,前院办公,后院住宅,左边娱乐,右边餐厅。一位官员美名其曰:我们只是为了改善办公环境,尽快脱去贫困的外套。
事实上,在某些领导看来,获得了这个称号,就如掌握了孙悟空的“七十二变绝技”,充分利用国家对其在政策上倾斜、经济上重点扶持的特权,肆意行使“七十二变绝技”。有些国家级贫困县,往往是获得了国家的专项扶贫资金后,不是把这些资金真正落到实处,用于国家指定的项目上,大多数的情况下,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截留挪用,有的建起豪华办公楼,有的用于其它方面的投资,而真正落实到实处的资金,少之甚少,致使该项目的“窟窿”是越堵越大,一位老百姓曾感叹到:贫困县,越扶越贫!
近日,本刊接到当地群众投诉,反映灵寿县政府违法违规征用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款不到位、大量基本农田被闲置等问题,引起本刊领导的高度重视。
灵寿县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境内,该县在1997年被国家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该县的现状是人口较多,人均耕地很少。经了解,当地村民除了靠种地收入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
未批先征地
经调查了解,1995年,灵寿县县委、县政府执行城市规划法,征用其座下镇——灵寿镇辖区内的胡庄、安定、岗头和北关等八个村以及其他乡镇所属两个村的基本农田。
村民张某说:“在灵寿县,土地就是我们农民
的命根子。胡庄村现有2350口人,846亩耕地,人均耕地不足0.36亩,村民人均年收入不足千元。”
村民张某反映: 1995年,县政府征用胡庄、安定、岗头和北关等十个村的耕地,当时根本就没有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只知道是县政府的工程用地,对于政府部门行政命令,处于弱势地位的村民们只有言听计从。
村民张某反映:据我了解,被征用这十个村的耕地,大部分为基本农田,而且政府部门至今未办理任何土地使用手续。原因有二,第一是2005年县政府责成县国土局对群众反映问题作出的书面答复;第二是灵寿县国土局出示的《县城基本农田规划图》一份。
接着,村民张某说:“当我到县国土局取答复书时,该局工作人员却说,答复书已经被县政府一个办公室人员要走了。但在此之前,我已经看过答复书的草稿,其内容大意是承认了1995年县政府征地后,至今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上述第二点原因,可以从当地群众提供的光盘中得到证实。村民张某说:“这份图是2006年才作出规划的,这说明这些耕地至少在2006年作出规划图之前,都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发〔2004〕2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二条第(八)款规定:凡不符合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
擅截补偿款
村民张某说:“至今胡庄村委会的帐户,只收到58亩耕地的补偿费,如果按每亩2.5万元计算,其余461.7亩(519.7减去58得到数字)耕地,共计1154.25万元被侵吞,迟迟不给村民兑现,致使我们村民的温饱都成了极大的问题。”
从灵寿县信访局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可以得知:1995年征地后,胡庄村的全体村民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
村民张某说:“1995年政府部门办理农转非时,我们并不知情,办理农转非所交的费用,是由政府部门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从征地补偿款中扣留的,据说共计扣留了40余万元补偿费。”
针对征地安置补偿的问题,张某愤愤地说:“办理农转非后,但我们村民实际从1995年至今根本就没有享受过城镇居民的待遇,村民连最低的补偿费用都得不到,就更别提安置补偿了。”
重包建设地
村民张某反映:2003年10月份,胡庄村村委会将164.5亩建设用地全部收回,然后,被部分村干部利用重新发包,坐收鱼翁之利。
从灵寿县信访局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可以得到证实,2003年胡庄村确实将建设用地全部收回,统一调配。
村民张某说:“实际上这164.5亩建设用地就是属于建设未用完的遗留用地,这些土地大部分被闲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打压上访人
村民张某说:“无偿占用了这么多的耕地,我们村大部分村民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征地问题,都遭到了当地政府的恫吓,为此我也多次遭到相关部门致命的迫害。”
村民张某向记者倾诉道:“政府主管部门给我所开的石家庄益民水泥厂停产8个月,停电2个月,我多次向乡、县、市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反映问题,但都未得到解决,因为此事我还亲自到北京上访,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此事,最后在国家信访局某科室的一位冯姓处长的协调下,灵寿县政府主管部门才给我的水泥厂恢复供电。由于我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政府部门违法征地的问题,我厂又给封了大门至今,使我损失无以累计。”
现在胡庄村被征用的耕地上,都已经建起了焦化厂、钢轴厂、河北益康食品有限公司和三圣院变电站等工厂,修建公路。村民张某说:“试问这些工厂的建设用地都属于县城规划之列吗?他们有土地使用手续吗?”
针对此事,本刊根据事情的发展动态将继续追踪报道。
( 注:出于对村民的隐私权保护,文中村民的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