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人际交往中的“3A”法则

2012-08-06 09:56阅读:
在人际交往中,我们都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怎样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美国学者布吉尼教授认为,你必须首先“欢迎”别人。他曾提出一个人际交往的简易技巧——“3A”法则。
一、‘A’(accept )接受对方。接受交往的对象,接受交往对象的风俗习惯,接受交往对象的交往礼仪,千万不可以拿自己的思想和经验来勉强别人。比如在交谈时遵循“三不”原则:不打断别人,不轻易的补充对方,不随意更正对方,因为事物的答案有时不止一个,不是原则的话,接受对方。
二、‘A’ (appreciation) 重视对方。譬如,第一次交往,接过对方的名片时,一定要仔细看,以视尊重,看完对方的名片之后一定要慎重的放在上衣口袋;一定要记住对方的名字、头衔、职位、单位,让对方觉得你非常重视他。要看到对方的优点,不要专找对方的缺点,更不能当众指责。
三、‘A’(admire) 赞美别人。对交往对象应该给予的一种赞美和肯定,懂得欣赏别人的人实际上就是懂得如何让别人欣赏自己。赞美对方也有技巧:一是实事求是,不能太夸张;二是适合对方,要夸到点子上;三是在公开场合不吝对他人的赞美之辞,在有第三者的场合赞美对方,会让被赞美对象更兴奋。
所谓3A法则,它的基本含义就是在人际交往中要成为受欢迎的人,就必须注意善于向交往对象表达我们的欣赏、尊重、友善之意。在任何情况下,对别人表达我们的好感,在愉悦对方的同时,也必然会感染、感动对方,从而让对方感激、接纳、亲近自己。(蒋骁飞《演讲与口才》学生版2012年第9期)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