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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青年朱熹对“孝”和“忠恕”的诠释

2015-06-23 17:15阅读:
《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和思想的一部语录体儒家经典著作,集中体现了孔子的道德观念、伦理思想、政治主张等思想,受到历代学者特别是儒家学者的推崇,朱熹也不例外。检视《延平答问》所录,朱子所问于李侗最多的就是《论语》,有二十多次,涉及“孝”、“礼”、“仁”、“忠恕”、“一贯”等等命题,并多有诠释。本篇只就“孝”和“忠恕一贯”作些探析。

一、对“孝”的诠释

《延平答问》开篇论及《论语》的问题就是关于“孝”,而且一连三问(此三问均为戊寅七月十七日书),朱子在问中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先看第一问。“问:‘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出自《论语·学而》章,朱子此时的理解是:
东坡谓可改者不待三年。熹以为使父之道有不幸不可不即改者,亦当隐忍迁就于义理之中,使事体渐正,而人不见其改之之迹,则虽不待三年,而谓之无改可也。此可见孝子之心,与“几谏”事亦相类。[]
朱熹首先引述了苏东坡的“可改者不待三年”一语作为他理解的开头,有表明他赞同“可改”之意,只是不能“即改”而已,因为必须遵守“孝道”;但如果要改又如何呢?朱子用“隐忍迁就”来解释这个“可改不即改”的过程,并在“义理”范围之内让“事体渐正”,即使改了也要让“人不见其改
之之迹”而“谓之无改可也”,也就是“至于三年之间,如其非道,故有所斡旋改移于不动声气之中者。”[]这虽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但也算是有孝心。朱熹还认为这事与“几谏事”[③]相类似。从朱子的整个理解来看,“改”与“不改”当在“志向”与“行动”之间,只要不偏不倚即可,但需侧重于“不改”,用朱熹后来的解释就是“改”只为“善”、“不改”才为“孝”。 [④] 而李延平的解释略有不同却更为详尽仔细,还体现了老师对学生的谆谆教导之意。他答道:
“三年无改”,前辈论之详矣。类皆执文泥迹,有所迁就,失之。须是认圣人所说,于言外求意乃通。所谓道者,是犹可以通行者也。三年之中,日月易过,若稍稍有不惬意处,即率意改之,则孝子之心何在。如说《春秋》者,不忍遽变左氏有官命未改之类。有孝子之心者,自有所不忍耳。非斯须不忘极体孝道者能如是耶?东坡之语,有所激而然,是亦有意也。事只有个可与不可而已,若大段有害处,自应即改何疑。恐不必言隐忍迁就使人不见其改之之迹。此意虽未有害,第恐处心如此,即骎骎然所失处却多。吾辈欲求寡过,且谨守格法为不差也。“几谏”事意恐不相类,更思之。[]
李延平在这里首先对前辈所论“三年无改”一句[⑥]作出判定,认为“类皆执文泥迹,有所迁就,失之。”认为对于“圣人所言”应该“于言外求意”才能理解或解释得通透,并将“道”训解为“可通行”;其次,李侗用《左氏春秋》“官命未改”中“不违先君”[⑦]作比“三年无改”中孝子的“不忍之心”,且认为苏轼的解释是有所感而发;最后,李氏对朱子所理解的“隐忍迁就”“使人不见其改之之迹”提出批评,认为“虽未有害”但“恐处心如此”“ 骎骎然所失处却多”。“ 此意虽好,但每事用心如此,恐骎骎所以失却多。圣人所谓无改者,亦谓尚可通行者耳,若不幸而有必不可行者,则至诚哀痛而改之,亦无可奈何,不必如此回互也。” [⑧] 至于对朱熹所谓“与‘几谏’事相类”,李延平也是认为不相类似,并希望朱子继续思考。对于此章所论,从朱熹后来的集注《论语》以及与人谈论看,其对李延平的解释是吸收和赞同的。[⑨]
再看第二问。“问:‘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此语出自《论语·为政》章,朱熹的解释是:
旧说孝子不妄为非,惟疾病然后使父母忧。熹恐夫子告孟孙之意不然。盖言父母之心慈爱其子,无所不至。疾病人所不免,犹恐其有之以为忧,则余可知也。为人子者知此,而以父母之心为心,则所以奉承遗体而求免于亏辱者,岂一端而已哉!此曾子所以战战兢兢启手足而后知免焉者也。“不远游,游必有方”,“不登高,不临深”,皆是此意。[]
朱子认为孔子所告诉孟武伯的话不会如此,肯定有另外的意思,他的理解是“父母之心慈爱其子无所不至”[11],并与曾子的“启手足”[12]以及孔子所言“父母在,不远游”[13]相类。朱熹在诠释此条时接受了李延平上问答中提出的“圣人所说,于言外求意乃通”的解经之法,故李侗在答书中说:
“父母唯其疾之忧”,当如上所说为得之,旧说不直截。圣人之告人,使知所以自求者,惟深切庶可用力也。[14]
末看第三问。“问:‘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出自《论语·为政》章,朱熹对此章的解释如下:
熹谓犬马不能自食,待人而食者也。故蓄犬马者必有以养之,但不敬尔。然则养其亲而敬有所不至,不几于以犬马视其亲乎?敬者尊敬而不敢忽忘之谓,非特恭谨而已也。人虽至愚,孰忍以犬马视其亲者!然不知几微之间,尊敬之心,一有不至,则是所以视其亲者,实无以异于犬马而不自知也。圣人之言,警乎人子,未有若是之切者。然诸家之说,多不出此。熹谓当以《春秋》所书归生许止之事观之,则所谓犬马之养,诚不为过。不然,设譬引喻,不应如是之疏,而子游之贤,亦不待如此告戒之也。[15]
朱熹一承孔子的解说,认为所谓“孝”应是“养且敬”,若只说“养”而“不敬”,则与“养犬马”无异;这种“敬”并不只解释为“恭谨”,而应训释为“尊敬且不敢忽忘”之义;并且这种“尊敬之心”是在“几微”之间,若有差池就会同于“养犬马”,因此朱熹认为这是圣人警示“人子”之言。但朱子又以《春秋》中“归生、许止”之事[16]相比类。对于朱子的这一番理解,李延平的答书则显得更为深刻,曰:
此一段,恐当时之人,习矣而不察,只以能养为孝,虽孔门学者,亦恐未免如此。故夫子警切以告之,使之反诸心也。苟推测至此,孝敬之心,一不存焉,即陷于犬马之养矣。孟子又有“养口体养志”之说,似亦说破学者之未察处,皆所以警乎人子者也。若谓以《春秋》所书之事观之,则所谓犬马之养,诚不为过。恐不须如此说。归生许止,各是发明一例也。[17]
李氏以“反诸心”、“常存此心”来解释孔子说此一段的深刻含义,认为是“时人”的“习常”而导致的“能养为孝”的片面想法,认为真正的孝是要有“孝敬之心”的存在,即“孝道”在于有“孝心”。他还引《孟子》中“养口体、养志”[18]来说明孝的真正涵义所在,并对朱子的以“归生许止”提出异议,认为不是一回事。

二、对“一贯忠恕”的诠释

朱子从学李延平期间,积极研读参究《论语》,其中对《里仁》的“一贯忠恕”章更是关注。其在就“一贯忠恕”质问李先生之前,曾与其父同僚范直阁及胡籍溪门人吴耕老二人讨论过该问题[19],并于戊寅冬至前二日以结论性方式质正李延平。其书云:
问:“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熹谓曾子之学,主于诚身,其于圣人之日用,观省而服习之,盖已熟矣,惟未能即此以见夫道之全体,则不免疑其有二也。然用力之久,而亦将有以自得,故夫子以“一以贯之”之语告之,盖当其可也。[曾子惟此少许未达,故夫子直以此告之。]曾子于是默会其旨,故门人有问,而以忠恕告之。盖以夫子之道,不离乎日用之间,自其尽己而言则谓之忠;自其及物而言则谓之恕,莫非大道之全体,虽变化万殊,于事为之末,而所以贯之者未尝不一也。然则夫子所以告曾子,曾子所以告其门人,岂有异旨哉?而或者以为“忠恕未足以尽一贯之道,曾子姑以‘违道不远’者告其门人,使知入道之端”,恐未曾尽曾子之意也。如子思之言“忠恕违道不远”,乃是示人以入道之端,如孟子之言“行仁义”,曾子之称夫子,乃所谓“由仁义行”者也。[20]
朱子于此段问目中首先阐释了孔子“一贯之道”与曾子“忠恕”这两种提法原由,并认为此二种提法是没有差异的。其次,他对“忠恕”作了训解,将“忠”训为为“尽己谓之忠”;将“恕”训为“及物谓之恕”[21]。也对“一贯之道”作了自己的解释,即“莫非大道之全体,虽变化万殊,于事为之末,而所以贯之者未尝不一也”,认为虽事有万殊之别,但终有个一贯的道存在于其中。其实,这里的“道”可以理解为“理”,而且朱子于此提出了“万殊”和“一”的命题,已可窥见其“理一分殊” 概念的初形。而李侗针对朱熹的问目也作了自己的解释:
先生曰:伊川先生有言曰:“‘维天之命,于穆不己’,忠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恕也。”体会于一人之身,不过只是尽己、及物之心而已。曾子于日用处,夫子自有以见之,恐其未必觉此亦是一贯之理,故卒然问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于是领会而有得焉,辄应之曰“唯”,忘其所以言也。东坡所谓口耳俱丧者亦佳。至于答门人之问,只是发其心耳,岂有二耶?若以谓圣人一以贯之之道,其精微非门人之问所可告,姑以忠恕答之,恐圣贤之心不如是之支也。如孟子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人皆足以知之,但合内外之道,使之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精粗不二,衮同尽是此理,则非圣人不能是也。《中庸》曰:“忠恕违道不远”,特起此以示人相近处。然不能贯之,则忠恕自是一忠恕尔。[22]
延平先生开头引程伊川对“忠恕”的训释,并认为对于人讲,就是“尽己”、“及物”。但他的诠释与朱子问目所言没有多大差别,只是注重从孔子与曾子之间授受气象的境界上去体认解释。特别是在引用孟子之言作比后,以“合内外之道,使之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精粗不二,衮同尽是此理,则非圣人不能是也。”作为他对孔曾气象的诠释,此即是“忠恕一贯处”。

当然,本文这里只是针对朱熹初转入儒家轨道时所作的对“孝”和“忠恕”的理解与诠释,随着他的思想体系的成熟和确立以及到晚年,他对“孝”和“忠恕”的诠释也随之深化和形上化。从孝方面讲,他就认为“孝是理之发用流行”“孝为行仁之本”,因为朱熹认为孝道是教人成人的根本。从忠恕的方面讲,朱熹将忠恕分心物、体用来论述;另外也从道德践履于人伦日用见论述。所以,可以说“孝”和“忠恕”是贯穿朱熹思想变化的整个过程的。


[]《延平答问(上)》,《李延平集》卷二,第7页。
[]《延平答问(下)》,《李延平集》卷三,第43页。
[] 语出《论语·里仁》篇,原文是:“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朱熹的注解是:“此章与《内则》之言相表里。几,微也。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所谓‘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也。劳而不怨,所谓‘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赶疾怨,起敬起孝’也。”(《论语集注》卷二,《四书章句集注》,第73页)。
[] 朱子曰:“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没,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论语集注卷一,《四书章句集注》第51页)。
[]《延平答问(上)》,《李延平集》卷二,第7-8页。
[] 据朱熹《论语精义》所录有程颐、范祖禹、谢良佐、游酢、杨时、尹享共六家的解释。其中“伊川《解》曰:‘孝子居丧,志存守父在之道,不必主事而言也。’”与其他各家解有不同,与李延平、朱子二人的解也不同。(《朱子全书》第七册,第50-51页。)而于《论语集注》中朱子只取尹氏、游氏二说作注(《四书章句集注》卷一,第51页),可见其注经前后的取舍之意。
[] 详看杜预注、孔颖达等正义的《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九,《十三经注疏(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7月第1版,第1929页。
[]《延平答问(下)》,《李延平集》卷三,第43页。
[] 朱子《论语集注》此章云:“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卷一,《四书章句集注》,第51页);另在《论语或问》中有云:“或曰:‘……为人子者,不幸而父之过有当必改者,以是为法,而隐忍迁就于义理之中,不亦可乎’曰:‘吾尝闻之师矣,以为此其意则固善矣,然用心每每如此,即骎骎然所失却多,必不得已,但当至诚哀痛以改之而已,何必隐忍迁就之云乎?至哉此言,足以警学者用心之微矣。”(卷一,《四书或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2月第1版,第123页)
[]《延平答问(上)》,《李延平集》卷二,第8页。
[11] 此解与《论语集注》中相同,可知朱子对于此条的理解与诠释前后一致。详看《四书章句集注》第55页。
[12] 语出《论语·述而》,详参朱子《论语集注》卷四,《四书章句集注》第103页。
[13] 语出《论语·里仁》,详参朱子《论语集注》卷二,《四书章句集注》第73页。
[14]《延平答问(上)》,《李延平集》卷二,第8页。
[15]《延平答问(上)》,《李延平集》卷二,第8-9页。
[16] 指归生许止弑君弑父之事,详参《春秋左传正义》卷二一(第1866页)和卷四八(第2087页)的内容。中华书局,
[17]《延平答问(上)》,《李延平集》卷二,第9页。
[18] 指“曾子事其父”,详参《孟子·离娄上》,《四书章句集注》第284-285页。
[19] 此部分的论述可参看刘承相《朱子早年思想的历程》的相关部分,第202-206页。
[20]《延平答问(上)》,《李延平集》卷二,第15-16页。
[21] 朱熹此解与程伊川解相同,伊川《解》曰:“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河南程氏经说》卷第六,《二程集》第1139页。)另按:其他诸家对“一贯忠恕”的诠释可参看朱熹所辑《论语精义》卷第二下的相关内容。(《朱子全书》第七册,第151-156页。)
[22]《延平答问(上)》,《李延平集》卷二,第16页。

在“海峡两岸朱子齐家思想与当代家庭建设”学术研讨会上发表,2015年6月18日,福建武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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