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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八百年“太史第”

2011-07-22 16:49阅读:
从大冶出发,沿着刘金公路(金湖至刘仁八)过姜桥铺,穿殷祖街,经云台一路向南20公里,在玉屏山下右拐,进入刘仁八村路边有一栋建筑样式古色古香的老宅,大门顶上宽大的石匾,横书三个行楷大字“太史第”,石匾两旁的小字记载该宅子属于刘仁八村刘大柱的,他在清嘉庆16年参加辛未科科举被皇上钦赐翰林院检讨。嘉庆16年是公元1811年,算起来,该宅子距今已有整整200年。
刘仁八百年“太史第”
据最新《刘氏宗谱卷一十三》介绍,刘大柱又名刘永楹,号觉斋,生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闰六月二十二日亥时,卒于嘉庆二十三年(公元1818年)八月二十七日亥时。殁后葬启石里盛宣九对面山下手咀土名高湖塘,有碑石。
刘氏后人称,刘大柱一生好学,总想通过科举求得功名,以光宗耀祖。无奈命运不济,屡次参加考试均名落孙山。但刘大柱总是不服输,屡败屡战。嘉庆16年,71岁高龄的刘大柱仍不放弃求取功名的机会,再次赴京赶考。考试时,恰逢嘉庆皇帝亲临考场视察,皇上看见这位留着长须、须发全白的老人还在埋头考试,便问主考官此人是谁?主考官告知刘大柱的情况后,嘉庆皇帝有些感动,临走时撂下话来:考完后,我想见见这位年逾古稀的刘大柱。
考完后,刘大柱被主考官带到嘉庆面前,刘大柱跪在地上低着头,不敢吱声,嘉庆命其抬头,刘说:皇帝在上,草民岂敢抬头?嘉庆看他如此老实,二话没说,就封给他一个翰林院检讨。主考官在一边提醒刘大柱说:“皇上金口玉言了,赐你翰林院检讨,你还不快快谢主隆恩”。刘大柱于是磕头谢恩。回家后,就修建了这座府第。
皇帝赐给他一个翰林院检讨,刘大柱为什么要给自己的宅子起名
“太史第”呢?
原来,太史一职,夏代末年就有,名称太史。西周、春秋时代朝廷把掌管国家典籍、起草文书、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天文历法、主管祭祀的朝廷大臣称为“太史”。秦汉“太史”更名为“太史令”,名称变化不大,但职位渐低。到了魏晋时期,修史的任务被划归著作郎,太史仅管推算历法,沿用数个朝代。明、清两朝,推算历法职责划归钦天监,修史之事则归翰林院,所以对翰林亦有“太史”之称。刘大柱一个翰林院检讨,把自己的宅子称为“太史第”也正是源出于此。
满清时期,翰林分为五个级别:翰林院修撰,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翰林院典簿,翰林院待诏。按照当时的职级制度规定,翰林院修撰属于从六品,翰林院编修属于正七品,翰林院检讨属于从七品,翰林院典簿属于从八品,翰林院待诏则属于从九品。但它们都是虚衔虚职,没有实权。由此看来嘉庆当时封了刘大柱一个从七品的虚衔。
当时规定,京城外县令一般是正七品,县丞是正八品。从七品地位略高于县丞,类似于今天的顾问或者行政调研员,但实际权力却又远远不如县丞了。有文献记载说,从翰林院检讨这一虚职得以升迁的可能性如凤毛麟角,少之又少。而从县丞升至县令则是很容易的捷径。
尽管翰林院检讨只是一个挂名,但得到手同样是要费一番功夫的。
按照嘉庆年间通行的取士制度来看,获得翰林院检讨一般有二种途径。一是花钱买官,名曰捐纳,又叫赀选、开纳,有时也称捐输、捐例,它通常由政府条订事例,定出价格,公开出售,并成为制度,这就是捐纳制度,又名“异途”。二是科举考试,被称为“正途”。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考场上见真章。著名的历史学家阎崇年考证:清代取士,官员走“异途”钱路的比例高达60%;而走正途科举的不过只有40%,有时还要低。
“正途”难啊。一要过秀才关。通过童试(县级)、府试(市级)、院试(省级)三级考试,才能取得秀才资格,进入县学或者府学读书。未考上秀才的读书人,即使八旬老翁,儿孙满堂,也只能称为“童生”,没有资格进学。刘大柱考了一生的秀才,直到快七十岁了才勉强通过,实为翔实之佐证;当了秀才后,还要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乡试通过后称为举人,即获得赴京会试的资格。当时规定,举人也可以直接做官。但绝大多数的读书人,还是选择了继续前进,进京会试,以期获得贡士的头衔,取得参加由皇帝亲自主考的殿试资格。通过了殿试,方可称为“进士”,才能真正挤进人才精英阶层。
据不完全统计,清朝268年,一共有进士26846人,平均一年才101个,对于一个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四亿分之一百零一实在是微不足道。所以“异途”在清代逐渐成了“主途”,“科考正途”反而慢慢退居其次。
清代捐纳制度,始于顺治朝,完备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冗滥于嘉庆、咸丰、同治三朝,终于宣统朝。直接的原因是财政困难,靠卖官员职位弥补国家经费不足。如嘉庆初年(公元1798年),为了筹措镇压白莲教起义的战争经费,嘉庆不惜违背祖训,颁布《川楚善后事例》二次开捐卖官。现在江南绍兴、湖州、江西一带保留下来的“太史第”,多数是属于买来的“翰林第”。
刘仁八刘大柱的“太史第”到底属于哪一种类型?
查《同治版、大冶县志、选举志》可知,刘仁八遗留太史第主人刘大柱既不是进士,也不是举人,连赴京参加会试的资格都没有,如何荣升翰林院检讨呢?在《同治版、大冶县志、选举志》一章的“国朝恩赐”一节中,赫然有一行简短的记载:“刘大柱,南方堡人,乙丑翰林院检讨”。
嘉庆乙丑是哪一年?嘉庆十年,即是公元1805年。根据《清史稿》记载,嘉庆十年前后,朝廷公开卖官活动早在六七年前就已经停止了,再说,生于1740年的刘大柱此时已经65岁,他花钱买官干什么用?
《大冶县志、选举志、国朝恩赐》一章的前言中说:“清朝乡试有副榜,凡上副榜者,可入国子监肄业,对会试中高龄而落第者,常常给国子监司业、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等虚衔”。
由于编志者失误,误将“嘉庆辛未年记作嘉庆乙丑年”,误将“可入国子监肄业”句后标点错标成逗号,致使《大冶县志、选举志、国朝恩赐》“前言”的这一段话表意模糊,让人摸不着头脑。其实,该段前言力求表达出两层意思:一是凡属被选上乡试副榜者,可入国子监肄业,享受贡生待遇,也可获得进京会试的资格。二凡属参加会试落榜的高龄贡生或者类贡生(象乡试副榜,如国子监肄业此类),都有机会获得朝廷赏赐“国子监司业、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的可能。
这一来,就明白了。刘仁八太史第主人刘大柱的翰林院检讨既不是通过“异途”花钱买来的官衔,也不是走“正途”科举考上的。他的翰林院检讨一职完全是因为他参加科举考试时年龄偏大而获得的恩赐所得——与传说基本吻合。
查《刘氏宗谱、藜光堂49页》记载,刘大柱嘉庆戊辰年(公元1808年)通过县、府、省三级考试,获得庠生——秀才的资格,年龄高达68岁;嘉庆庚午年(公元1810年)刘大柱70岁以秀才身份参加乡试,获得朝廷恩赐副榜,有了国子监肄业的“类贡生”资格,得以参加会试;嘉庆辛未年(即是嘉庆16年,公元1811年),71岁仍在科举考场奋斗的刘大柱获得皇上的特别恩赐,得了一个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走完了一个读书人梦寐以求的晋身之路。
只是有点遗憾的是,《刘氏宗谱》将刘大柱“类贡生”身份记载成了“恩赐举人”,虽然身份等级没变,但称呼、体制不同,极容易让后人产生不该有的误会。——但也可以理解,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族人、祖先有更光鲜一点,风采一点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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