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鉴赏》|《带家具出租的房间》分析
2016-08-21 04:55阅读:
不宜的巧合:《带家具出租的房间》分析
布鲁克斯 & 沃伦
| 文
潘庆舲 | 译
这篇小说显然可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房客之死而告终,涉及到男主人公找寻情人的失败,木樨香味,女房客的谎言,以及自杀;第二部分则是真相大白,由女房东对她的知己朋友说:一个星期以前,他的情人早就在这同一个房间里自杀了。欧·亨利认为必须用这样的方式来处理这个故事,原因是什么?是什么东西把这篇小说的两个部分联成一起的?这个情节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最饶有兴趣的问题,是和一个年轻人所引起的动机有关。欧·亨利先不讲这个年轻人不知道他情人已死的消息,故意使得他的动机问题变得更加难为;事实上,他在这个房间里闻到了木樨香味,无疑又激起了一种新的希望。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他还会自杀呢?也
许可以做这样的解释:他已经找寻了五个月,还是一无所得;我们知道,现在他已经疲惫不堪——而且,我们还可以假设,他不仅体力上时感疲乏,而且精神上也是萎靡颓唐。我们确实知道:
“她离家出走后,他能肯定是这个滨水的大都会留住了她,让她藏身在某个角落里,可是这十里洋场是片险恶的流沙滩,它不停地移动着每颗沙粒,这儿是无底的,今天还在上层的沙粒,明天很可能就沉沦到最底层的污泥里去了。”
但是即使这样,我们仍无法相信:就在这天晚上,他非得旋开煤气开头不可,除非由木樨香味引起的希望已经破灭,使他陷入绝望之中。这就是作者对自杀的动机所做出的交代。
但是,如上所说的这种动机,真的能令人信服吗?那就取决于这个人物的性格了。他算是哪一种人呢?事实上,关于这个人物,欧·亨利给我们介绍得非常之少,只不过说他是个年轻人,找寻他的情人已有五个月,如今深感疲惫不堪。特别是他偶然间注意到木樨香味以后,这个人物的性格问题,以及心理状态,才被提出来。那么,他真的闻到了木樨香味吗?“年轻人也在呼吸着这所房子的空气——与其说是什么气味还不如说是一股潮气呢——一股冷飕飕的霉味儿,像是地下室的阴气外加油毡、烂木头之类的糟朽味儿。”
根据他发现香味的突然性,事实上他又不能找到香味的来源,最后香味却又完全消失——所有这一切都暗示着:他仅仅是在心中想象木樨香味。但与这种观点相反,我们就可以让女房东出来作证,不久前他的情人确实住过这房间。这个问题对那个年轻人陷入严重的绝望,曾经起过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果说这香味是真的,那作者一定会使得他的读者相信:正是由于这个年轻人的心理作崇的缘故,这一阵香味才得以明显存在。这些就是检验的标准。读者必须把它们应用于这个重要情节中去。我们早就指出,不论读者和作者,双方对这个问题都持有一些证据。当然,读者一定要由自己来决定,究竟应采纳哪一种解释为好,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种解释是不是令人信服,并使人觉得这个情节真实可信。作者也许把确有香味出现的证据分量看得太重了。如果情况确是这样的话,那么,对于找寻不到香味的来源(特别是这阵香味是那么强烈地不断袭来)这一事实,我们又如何做出解释呢?或者,也许作者心里认为:这一阵香味就在这一对恋人之间激起了一种匪夷所思的感情交流。可是,这一点并不能免除小说作者对他的意图不必提供一些特殊的线索了(再说,如果我们把这整整一段经历看成一种幻觉的话,作者当然免不了还得给这个事件说明一些清晰的动机)。换句话说,作者正在开读者的玩笑——“故意叫他感到困惑不解”。
概括起来说:从对这个房间进行详尽描写来看,显而易见,欧·亨利是力图给这个年轻人对这个房间本身的性质的感受提供背景的。那就是说,从这个乱七八糟、邋里邋遢、充满陈腐霉臭和无名者留下的垃圾破烂的房间,就可以反映出那个大城市(纽约)来,因为就在这个大城市里,他的情人已告失踪,所有的人似乎都沦于堕落而又残酷无情。欧·亨利想要在主人公眼里的肮脏环境和他心目中的木樨香味之间暗示出一种鲜明的对照。既然那个女人已在这个大城市某个地方失踪了,所以这阵木樨香味也在这个房间某个角落消失了。在这个年轻人获悉那个女人并没有住过那个房间以后,在他没法找到这阵香味的来源以后,这个房间本身就应该成为他枉然徒劳的一种最大象征。作者这种意图可能是非常正确的,但我们所看到的这种意图的实际情况,并不意味着这种意图已经实现了。这篇小说的整个效果取决于香味这件事,而我们已经看到对于这个细节的处理是混乱的。我们看后得到的是一种带着淡淡的象征意味的联想,这种来源不明的香味,代表这个年轻人最后破灭了的希望,同这个肮脏不堪的房间形成对照,而且这种对照对他来说也未免太难受了。
以上这些,就是这篇小说在人物心理描写方面的弱点。但作者却以他对这个年轻人所做的相当单薄而又概括的描写为基础,要在最后一分钟出其不意地让情节来一个转折。女房东就是在小说的第二部分中,对她的知己朋友供认不讳,当那个年轻人问到那个女人时,她自己却说了谎话。
这一真相的揭示,究竟有什么效果呢?显然易见,它的意图在于强调“命运的嘲弄”,阐明年轻人发现自己所在的这个城市的残酷无情,证明年轻人的最大感觉(即这个女人在这个房间住过)完全属实,而且,从各方面来说,使得这篇小说保持协调一致。在富有同情心的读者看来,这个结论应该令人联想到:越过混乱、肮脏的大城市,爱情结合在一起了,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年轻人四处找寻情人,最后还是成功的,因为这一对恋人终于在九泉之下得到了团圆。事实上,这个年轻人在这个大城市里所找到的这个房间,对他来说,可谓死得其所。
但是,请问这篇小说真的保持了协调一致吗?小说的结尾取决于女房东的谎言。但这一对恋人的命运有没有因为这个谎言而有所改变呢?这个谎言是不是导致年轻人死亡的原因?可以设想,要是女房东讲了实话,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本来也许会救了这个年轻人,不至于自寻短见,但这些只不过是一点儿猜测罢了。当女房东对他说那个女人没有住过这个房间,那个年轻人(正如小说里描写的那样)就在绝望之中自杀了;要是女房东对他说那个女人已无法挽救地失踪,以至命归西天,可能也会产生同样的后果。或者说不定还会救了他一命?
事实上,这个谎言除了欺骗读者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目的——让读者幻想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结尾?结尾处所包含的嘲弄,是建立在牵强附会的偶然巧合之上,并不取决于女房东事实上说的是这个事情而不是那个事情(凡是认为这篇小说结尾富于意义的读者们,不妨试着把这篇小说的结构改变一下,说那个年轻人在叩房间时,令人毛骨悚然地发现他的情人已在一个星期前自杀,于是他就租下了那个房间,旋开了煤气开关。那时,我们虽然照样会看到充满嘲弄意味的偶然巧合和这一对恋人在阴曹地府的团圆,但像这样的小说似乎显得极其平淡乏味了)。现在,这个消息欧·亨利先生按下不表,直到小说结尾处才叫我们大吃一惊,不外乎使读者产生幻觉,认为这个消息是意味深长的。因此,那种嘲弄(正如我们在这篇小说中所看到的)无非是在捉弄读者,而不是命运在捉弄那个年轻人。
凡是觉得小说结尾属于拙劣的骗局的读者,还会指出其他一些虚伪低劣的迹象:人物性格刻画尚嫌单薄,描写显得杂乱无章,有时令人作呕,作者甚至还采取一种哄骗的语调,写出如下一些语句,显然是为了博取读者的同情:“啊,上帝!那香味究竟从何而来?从何而始,那发出呼唤之声的香味?”换句话说,我们一下子就可以猜测到:惊人的结尾处的那个圈套,可能企图弥补一下小说结构本身所存在的一些缺陷。要知道,一个劲儿激动读者的情绪,以及令人作呕和哄骗的语调——所有这些手法,都是企图弥补小说本身所缺乏的逻辑性,迹即作品的连贯性。感伤情调➊有时来源于缺乏逻辑性——不管这个场合是不是合情合理,总是动不动诉诸感情。
光靠情节的诀窍,小说是写不出来的。惊人的结尾可能在一篇最佳小说中间出现,但只有当这种惊人的事物,对读者来说,心里早已做好充分准备,方才恰到好处。这样,继而一想,读者心里立刻明白:这个惊人的结尾,毕竟是从过去引申出来的一种合乎逻辑推理、意味深长的故事发展,而不仅仅是作者为了摆脱自己的困境而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这个同样的原则适用于通常所谓巧合➋。巧合经常会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有时甚至还是相当惊人的巧合;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每一篇小说都建立在巧合之上——也就是说,某些特定的事件会碰巧在一起发生,例如,这样一些人物就在这样一个时刻,这样的一种情况之下碰巧会见了。但是,由于小说同人物和行动的逻辑之间关系极大,巧合——要是它纯然不符合逻辑推理的话——在小说中也就毫无地位可言。真实比虚构更要令人不可思议,因为真实是“真的”——根据它自己的优点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小说中的偶然发生的事件,正如我们已看到的,一定要根据和小说中其他要素的逻辑关系,并根据意义是否深刻等等,才能证明自己真实可信。巧合要是用来解决小说中的某个问题——例如,帮助作者摆脱自己的困境,那当然是决不可取的。
你能想出一个更为简单有效的办法,并用这些基本材料写一篇小说吗?不要写成新的改写本,但是要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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➊
感伤情调,对某事件产生过多的情感反应,这种情感反应不是故事中预期产生的。
➋
巧合,某些事件凑巧地发生(见“意外结局”)。一方面来说,巧合在小说中的运用是不可避免的,任何故事的原始状况就可能定义为一个巧合。但是一般来说,在解决小说虚构的问题时,巧合的运用是不合逻辑的,也就是说,某个情节的结局,与之前叙述的事件之间没有逻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