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鉴赏》|《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分析
2017-03-10 20:53阅读:
威廉·福克纳(1897-1962)
《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分析
布鲁克斯 & 沃伦
| 文
刘家有 | 译
讨论
这是一篇恐怖小说。我们看到,那个住在一所破败宅邸里的女主人,由于长期与世隔绝,渐渐变得又怪诞又可怕,变成了像生长在黑暗中
的潮湿的墙上的霉菌一样不成人样的东西。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可能迫于某种内心的压抑)自甘于离群蛰居,她弃绝了人世间的一切烟火凡尘,而到头来,当人们在楼上的房间里重新发现她时,她已向人们展示了一幅可说是令人惊心动魄而又毛骨悚然的恐怖景象。
写这幅恐怖景象仅仅是为了制造恐怖吗?如果不是,那么作者又为什么要着意把那么多可怕的东西写进小说里去呢?这也就是说,在福克纳的小说里,恐怖对小说主题的表现是否起作用?恐怖是否有意义?
要回答以上问题,我们就得仔细考察一下小说开头时的某些叙述。首先,爱米丽小姐为什么会做出那样可怕的行为?她这样做有其适当的理由吗?我们知道,福克纳对自己作品的结局一向是慎重考虑,适当铺垫的。在这篇小说里,一开头就很明确地点明了,爱米丽小姐属于那种把现实和幻觉混为一谈的人。譬如,她否认自己欠税,而当镇长提出异议时,她竟不承认他是镇长。她转而提出要沙多里斯上校来代办,但读者已经知道,沙多里斯上校大约10年前就已经死了。显然,在爱米丽小姐看来,沙多里斯上校仍然活着。最明确的铺垫是在她父亲死后,她竟然对镇上的居民否认她父亲已死,而且否认了3天之久!“正当他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爱米丽显然是病理学上的一个病例。故事叙述者也相当明确地指出,人们觉得她很古怪。所有这些解释性的铺垫使爱米丽小姐之所以会保存她的情人——那个已经死了的情人一一有了合理性,因为在她看来,她的情人在某种意义上依然活着——现实的领域和幻象的领域在她是混为一体的。但是仅仅谈到这一点,还不能说我们已经对这篇小说做出了合理的判断。因为,如果福克纳的兴趣仅在于讲述一个心理变态病例的病史的话,那么这篇东西作为小说就没有什么意义,问题也就无从谈起,除非我们再回过头来谈论“临床病史”式小说,而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第二章评述《鹰溪桥上》时已经谈过了。要想对这篇小说做出合理的论断,那就必须做出某种可称之为含有道德内容的论断,必须用道德方面的词语来表述它的意义——不能仅仅用心理学方面的词语来表述。
不幸的是,这篇小说很容易被人误认为仅仅是一篇怕人的病史,作者写它也仅仅为了刺激读者。人们曾常常下结论说,福克纳的作品仅此而已,别无他意。
现实与幻觉的界限的混淆,生与死界限的混淆,指出这点固然重要,它有助于对爱米丽的动机做出解释,但是仅仅指出这种混淆还不足以对小说的主题做出解释。
我们还是先从人物的性格特征出发,进而探讨人物的动机吧!爱米丽小姐是怎样一个人?她性格中的主要动力是什么?使她把幻觉与现实混为一谈的原因是什么?她显然是个有惊人意志力的女人。在收税这件事上,她虽然表现很古怪,但从未惊慌失措过。她平静自如,她制服了那些来看她的颇为咄咄逼人的官方代理人。在买毒药那件事上,她完全镇住了那个药房伙计。她毫不弄虚作假,她拒绝向他说明自己为何要买毒药。然而这种意志力和这种含有讥讽意味的傲慢态度并没有使她免于别人对她的骚扰和伤害。她父亲曾经把那些前来拜访她的年轻人一个个赶走,而镇上人想起爱米丽小姐和她父亲在一起的情景,就好像想起一幅图画:“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爱米丽小姐立在背后,她父亲又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在了他们辆的身影。”无论这幅画是一种记忆中的情景或者仅仅是一种象征性的虚构,反正这是存在于故事叙述者心中的印象。
爱米丽小姐的高傲跟她对公众舆论的轻蔑态度是分不开的。诚然,这种舆论在她跟那个被人们认为和她身份不配的工头一起驾着马车在镇上到处逛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但她拒不承认外界的那一套的清规戒律和风俗习惯,也拒不接受与她本人意志(正是这种意志使她留住了想离她而去的情入)相左的他人意志,这正是她的高傲之处。当他要抛弃她时,她不仅设法压倒他的意志和人们的讨论,而且无视死亡以及死亡后要腐烂这样的自然规律本身。
但是,这样似乎仍然没有说出这篇作品的意义。因为我们至此所说的一切,仍只是在心理变态的范围之内谈论问题一一我们仍然仅仅局限于试论一则变态心理学方面的病史,为了使一则病史成为“有意义”的小说,我们就不得不把爱米丽小姐的思想和行为跟她背后的社会生活联结起来,并且在两者之间建立起某种联系。正是关于这个问题,小说中的一个恒常因素向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这篇小说是通过一个镇上居民的口讲述的。这个人作为贯穿小说始终的一种成分,他反映出公众对爱米丽小姐的态度。在小说中不断出现的是“我们”所说的什么什么,以及“我们”所做的什么什么,或者是“我们”看来怎样怎样是真实的等等。叙述者把事情说得甚至比实际发生的更加耸人听闻。在故事发展过程中,公众对爱米丽小姐的态度,据叙述者说是“关切的、无可奈何的、无动于衷的、平静的而又反常的”。这些形容词中的每一个都很重要,都有其含义。在某种意义上说,爱米丽小姐之所以为人们关心,就因为她的孤独和怪癖,而这也是全社会所具有的弊病。公众在某种程度上还很珍视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由于爱米丽对大多数人抱着某种贵族式超然的怪癖态度,正由于她对“人们所说的”表示轻蔑,她的生活反而受到公众的注意,甚至是人人关心的。叙述者用了各种不同的词语以勾勒出对她所处地位的这种看法。如她的面部表情“是你想象中的灯塔守望人所应有的”,像一个过着孤独生活的灯塔守望人的面孔,守望人朝外看出去是一片黑暗,而他的灯光却可以为公众所利用。还有,在她父亲死后。她病了很久,而当她病后重新出现时,她显得“和教堂里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像不无相似之处——有几分悲怆肃穆”。无论我们怎样看待这些描写,可以肯定的是,作者是有意要暗示出某种宁静而庄严的神态,这种神态非尘世所有的,甚至是“超凡拔俗的”,就像天使才具有的那种神态。
这就是说,在公众眼里,爱米丽小姐是一种偶像和替罪羊的结合物。一方面,公众对爱米丽表示敬仰一她代表着往昔社会里的某些东西,这些东西当前社会是引以自豪的。人们对她抱着某种畏感,这情形通过镇长以及代理人在她面前的言语行为也生动地表现了出来。另一方面,她又很古怪,在日常事务方面她无法与公众相比,对于现代生活她抱着绝望的隔离态度一所有这些事实都使公众在她面前抱着某种优越感,甚至对她所代表的过去也抱着优越感。这也就是说正因为爱米丽小姐具有这两种完全矛盾的性质,所以她的行为也就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
尽管爱米丽小姐以贵族自居,尽管她自以为比别人“更好”,尽管她的行为超出于或者有异于社会行为准则,但同时,她又比别人更坏,而她也确实比别人更坏,简直坏得可怕。她比别人更坏,但是同时,就像叙述者暗示的那样,她又莫名其妙地受人们敬仰。这就引起了一个根本性问题,难道可以说这是真实的吗?
也许爱米丽小姐最后做出的既令人生畏又令人钦佩的行动是出于她性格中的那个同样的基本事实,即她坚持按照自己的想法对待社会。她从不低声下气,从不乞求同情,她拒不做一个隐忍恬静的老处女,她拒不接受公众的普遍是非标准或者价值观念。这种精神上的独立性和孤傲态度,就她的情况来说,会使她的个性扭曲而变得怪模怪样,但同时,由于拒不接受庸俗的价值标准,又使她具有一种崇高而无畏的气质。公众感觉到这一点,我们从公众撬开楼上的房门之前先举行葬礼这个事实中即可看出。在公众的心里似乎已存在着某种谅解,觉得她已经赢得了隐居的权利,而这种权利一直可以保留到她自愿离开这个世界为止。虽然有了那个事实,叙述者还要加以说明,“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40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她的葬礼也举行得颇为隆重,“而老年男子呢一一有些人还穿上了刷得很干净的南方同盟军制服一一则在走廊上,草坪上纷纷议论着爱米丽小姐的一生,仿佛她是他们的同时代人,而且还相信和她跳过舞,甚至向她求过爱”!换言之,社会已承认她是自己光荣历史的一部分。这一切都是对爱米丽小姐的意志已获胜利的某种默认。我们在小说的前面部分读到,当爱米丽小姐丧失钱财时,公众对她是表示同情的,这正如他们认为她已实际上成了一个堕落女人时,对她表示惋惜一样。然而,她却高傲地超然于他们的同情、惋惜甚或谴责之上,正像她高傲地超然于他们的其他意愿之上一样。
然而,人们始终会说爱米丽小姐是个疯子。这可能是真的,但在这里有两个问题要考虑。首先,必须考虑使她“发病”的特殊原因。她的发疯显然是她的孤傲和拒不服从一般行为标准的进一步发展。这里涉及到的问题就其自身而言确实很重要,因为它肯定和人对道德的自我选择有关。其次,公众把她看做“疯子”,其中意味深长。他们即使在她拒绝他们的同情而感到失望时,还是敬仰她。叙述者(作为公众的一个发言人)认识到那最后的残酷事实作为一个例子,恰恰揭示出她的道德标准实质上和公众的最后结论是符合的。她愿意和那个平常的劳动者荷默·伯隆结婚,而且不顾公众对此有何看法。她只是不愿被遗弃。她愿意把他作为爱人。但是一切得遵从她自己的主张。她实在太桀骜不驯了,与凡俗的日常世界是那样地格格不入。
许多评论家曾经说过,悲剧里时常出现某个英雄。他惯于我行我素,始终按照他自己的信念待人处世,他是那样执著于追求,或者是那样执著于生活,因此,他不可能接受任何妥协。这篇小说当然不能和任何伟大的悲剧如《哈姆雷特》或者《李尔王》相提并论,但可以指出的是,这篇小说以它自己的方式提出了某些与伟大的悲剧作品所提出的相同的基本问题。可以肯定地说,爱米丽小姐的高做、孤独以及独立不羁会使我们想起典型的悲剧人物形象。还可以指出的便是,如果说她的行为造成的恐怖感是公众的平凡生活所不能容忍的话,那么同样,她的独立不羁的品格也是一般道德所不能容忍的。
思考题
1.
如果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来写这篇小说,将会有何种难处?
2.
爱米丽小姐选中被人们轻蔑地称为“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作为自己的情人,为什么说这种举动是意味深长的?
3.
就其一般的象征性意义,回顾一下《年轻的布朗大爷》和《杀手》这两篇作品,能不能说现在这篇小说也像那两篇一样,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一即对当前社会提出了一种象征性的批评?若是,你又如何对此加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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