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看到一则新闻,实在让人心里不是滋味:两年前,吴喜莲老人走失。一周后,她遭遇车祸,被好心人拉到郓城县医院,但初步诊断后未得到治疗。她躺在医院内约6天后,被好心的王萍副院长发现,在对老人病情不知情的情况下,王萍等4名医院人员帮老人擦洗了身体、包扎了伤口,并开车帮她找家,未果后将她放在敬老院附近。老人于次日死亡。1个月后,老人的身份被确认,老人家属将王萍等4人告上法院。吴家人提出赔偿最多时超过145万,但医院和被起诉的4人最高愿赔偿80万。因过于悬殊,谈判没有进行下去。2011年2月案件开庭,至今未判;但检察院认为,王萍等人轻信敬老院会将吴喜莲收留,将吴喜莲遗弃在敬老院附近的护路院大门前,造成吴喜莲于次日死亡。
此案案情清楚,但是对于其间发生的事情,我困惑颇多:
一、如果碰到了走失老人,医院到底该怎么办?先不说钱的问题,就算医院垫付吧。那么诊疗方案是需要病人家属签字的,给老人手术还是保守治疗呢?手术过程中死了呢?医院要不要承担责任?如果要,还有谁敢收这样的病人?这岂不是赔了钱还要吃官司?吴喜莲老人就是很典型的案例,无论是骨盆骨折还是结肠坏死,都不好处理,骨盆骨折固然不说,结肠坏死一般都要手术,而且手术后因为老人体弱,结肠割掉了影响了身体机能,一般撑不过几年,我奶奶也是肠梗阻手术后来过了2年去世的。
二、对老人置之不理的医生置身事外,好心帮老人找家的医生倒要吃官司?这到底是什么伦理?老人被拉倒郓城县医院后,明明有了骨盆骨折、结肠坏死的初步检查结果,但是那些医生把老人置之不理了,还赶出了医院,这些医生现在都没事了,反而后来好心帮老人擦洗身体,包扎伤口,寻找家庭的王萍等人要吃官司?那么以后还有哪个医生敢去理走失老人呢?
三、行善者到底有没有对老人监护的义务?老人的监护权是在老人子女手里,老人子女看护不当致使老人走失,老人走失后被撞了那么老人子女是要负责任的!那么这个暂且不提,就说老人受伤后被送到医院,后来被赶到医院门口,王萍等人
此案案情清楚,但是对于其间发生的事情,我困惑颇多:
一、如果碰到了走失老人,医院到底该怎么办?先不说钱的问题,就算医院垫付吧。那么诊疗方案是需要病人家属签字的,给老人手术还是保守治疗呢?手术过程中死了呢?医院要不要承担责任?如果要,还有谁敢收这样的病人?这岂不是赔了钱还要吃官司?吴喜莲老人就是很典型的案例,无论是骨盆骨折还是结肠坏死,都不好处理,骨盆骨折固然不说,结肠坏死一般都要手术,而且手术后因为老人体弱,结肠割掉了影响了身体机能,一般撑不过几年,我奶奶也是肠梗阻手术后来过了2年去世的。
二、对老人置之不理的医生置身事外,好心帮老人找家的医生倒要吃官司?这到底是什么伦理?老人被拉倒郓城县医院后,明明有了骨盆骨折、结肠坏死的初步检查结果,但是那些医生把老人置之不理了,还赶出了医院,这些医生现在都没事了,反而后来好心帮老人擦洗身体,包扎伤口,寻找家庭的王萍等人要吃官司?那么以后还有哪个医生敢去理走失老人呢?
三、行善者到底有没有对老人监护的义务?老人的监护权是在老人子女手里,老人子女看护不当致使老人走失,老人走失后被撞了那么老人子女是要负责任的!那么这个暂且不提,就说老人受伤后被送到医院,后来被赶到医院门口,王萍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