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统语言学
2013-12-16 23:46阅读:
一、古印度语言学
1、方法:经验(观察)法
2、人物:潘尼尼(或巴尼尼)《梵语语法》(或《八书》),由诗歌体组成,主要体现在三方面:语法描写、语音和音位、语义理论
3、语法描写:
①词分四类:静词(实体意义),动词(动作),介词(限制静、动词),小品词
②构词规则:词分词干和词尾,静词分七种变格
③句子机构:单词成句的三个条件(合适的语法类别、合适的语义、时间上的连续),很像弗斯后来的成分连续性、成分搭配性、时间连续性
④提出词的“原形”和“替换形式”,相当于语素变体,据说启发了布龙菲尔德
⑤创用“零位”,代表原则上有而实际上不存在的单位的标记
4、语音和音位:
①提出发音器官、发音部位、塞音、擦音、元音、半元音等语音学概念,把元音看成独立的语音成分,辅音看成从属成分;提出语音描写的三大部分:发音过程,语音组成成分(辅音和元音),语音成分在音位结构中的结合
②发现了连接特征和超音质(节律)特征在连续话语中的作用指出呼吸群是语音描写的最基本单位,区分三种音高:高、低、降
③观察到音位变体问题,指出由语境不同造成的发音差异应给予描写
5、语义理论:
①理论往往与文学哲学有关,重在词的性质和意义的讨论,认为词和所代表的东西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形式与意义间的关系完全是任意的
②研究了词义多变性和延伸性,认为词义靠观察语境得出
③句子无论在语义上还是语法上远远超过其组成从;词汇的总和
④区分外显即时表达和内含永久实体,或具体场合的话和抽象的语言原则,很像索绪尔的语言和言语,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派克的唯位和唯素间的区别。
二、古希腊语言学
1、方法:哲学
2、惯例派与自然派
惯例派(亚里士多德及其学生):词汇的意义与形式之间没有任何必然联系;名词无时间成分,动词有时间成分;识别句子成分的标准:形式、语音、形态、句法等等
自然派(斯多噶派):语言受自然支配,词天然地代表它们所指称的东西,如象声词、声音象征词、词义的自然引申、词的派生;清楚地区分了语言的逻辑研究与语法研究;语法术语越发精确;语言有三个方面:声音或材料是象征或符号,符号的意义即“所说的内容”,符号代表的事物;发现有些音属于某一语言的音位系统但无任何意义;区分五种词汇:名、动、连、冠、关系代词,名词又分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认为格有两种:主格和间接格(宾格、所有格、与格),并通过观察格的变化区别了主动动词(及物)、被动动词和中性动词(不及物);时态有现在、过去,体态有完成和未完成;努力研究词源
3、规则派与异常派
规则派:主张语言基本上是有系统的、有规则的,继承了惯例派的观点;研究语言的规律性,分词类、编词形变化表,以词的形态变化来规定词的语法范畴;目的为了发展文艺批评。又称亚历山大派
异常派:语言基本上没有规则,继承自然派理论;发现名动词形变化多有不规则的例外情况;词形与词义没有一对一的关系,词义在孤立语境中不存在,随搭配的不同而变化;目的是研究语言的起源和逻辑等哲学问题
4、斯拉克思的《语法科学》:总结了亚历山大学派的语法研究工作,是西方第一部完整全面的语法书
①目的:诗人、散文家对语言基本用法的知识
②语音:探讨了切分音和元音在音节中的长短问题
③语法:句子是语法描写的最大单位,词是语言描写的最小单位
④词:八类词(名动连分冠代介副),名词有性(阴阳中),类(原、派生),形(简单、复合),数(单双复),格。动词有语态(陈述、命令、愿望、虚拟、不定),结构(主动、被动、中性),类(原、派),形式(简单、复合、派生),数,人称,时态(现在、过去、将来),分词同时具有名动的特点和属性,只没有人称和语态的变化
⑤最大缺欠是对句法论述很少。迪斯科洛思对句法的补充论述:句子的主要部分是名、动部分;句法的主要任务是描写这两部分的关系,以及其它部分与这两部分的关系。
5、古罗马语法:受古希腊语法理论的影响
①瓦罗《论拉丁语》:指出语言研究的三大部分,词源、形态、句法;认为词起源于有限的原始词汇,经字母或语音变化产生更多词汇,发现构词法与语用原则有密切关系,区别了派生构词法和屈折构词法,前者无规律,称自发词形变化,后者有规律,称自然词形变体;格和时态是区分有屈折变化的词的基本范畴;受斯多噶派影响,区分时、体,主、被两种语态,过、现、将三种时态,完、未完两体,注意到拉丁语多个夺格。
②普利森的《语法惯例》:描写字母来处理语音和音节,字母特性有字母名称、书写形式、语音价值;形态部分详尽完整:词类、时、体;句法学不够理想
三、阿拉伯语言学
1、斯巴华伊(或:西巴维希):系统描述了发音器官和发音方式,送气方式对发音的不同作用,区分了前部音、后部音、唇音、嗓音、鼻音等等,描述了软腭化的强调式辅音和元音的软腭化和硬腭化。区分了字母和语音,指出阿拉伯语三辅音词根概念。
2、巴士拉学派:阿拉伯语法学的一个主要流派,为维护阿拉伯语的纯洁和推广,参照亚氏的逻辑学原理,采用惯用法、分析法和类比法,研究阿拉伯半岛中央地带较规范的阿拉伯语的一般规律,从而扩大了100年来阿拉伯语研究的成果,建立比较完整的阿拉伯语法体系。创始人海利勒的《书》把词分名动虚三类,统领全书的是“施事、受事”论的格位学说。
3、库法学派:产生于伊拉克的库法城,不像巴士拉学派那样强调语言的普遍性和阿拉伯语的基本规律,而强调语言的特殊性和阿拉伯语的特异现象。力图发现新规律,以动摇巴士拉派,结果在格位理论、词的分类及派生关系等许多根本问题上提出了不同甚至完全对立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