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the Monster[BY Deems Taylor]读后感

2010-10-01 20:09阅读:
狄慕斯·泰勒写的一篇关于理查德·瓦格纳的传记。
文章开头写了一个极度自私自负,五短身材,脾气暴躁的人。
他把自己是做最伟大的思想家,作曲家,戏剧作家,集莎士比亚,贝多芬,柏拉图之于一身。
他把自己是做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存在,和朋友(如果他真的有一两个朋友的话)的话题永远以自己为中心,别人永远只能当个听众。
他喜欢在著名的钢琴演奏者面前谈钢琴,喜欢在著名的作曲家面前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把班门弄斧,关公面前耍大刀演绎的淋漓尽致。他以为无所不知,在各个方面都堪称为专家级人物。
他经常跟朋友借钱,却从来不还,他觉得这个世界都欠他的。活该全世界人民都不吃肉,省钱给他奢侈浪费。巴巴的找富婆,求包养,一点也不觉得羞耻。
当你一度怀疑这样的人,还活着干什么,有意思么?人类历史上居然还有这么一个人,小说中都不一定有这么舍得自己的脸的。这时,作者笔风一转,说他就是那个谁啊,那个瓦格纳啊。
那个创造了十几部著名歌剧的人啊,那个天才级人物啊,那个我们全世界人民确实活该每天喝粥省钱养他的人呐。因为他给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了这么多,这么大的贡献啊!
你有没有觉得这样的转折过于生硬了?你会不会想——我不认识字,我没文化,我不听歌剧,让这人去死吧,我没有享受那个精神文明的福气,我凭什么活该养他!我就是这么想的。如果我身边有这么个人,我不说为民除害,我也不可能巴巴的跟着他,让他跟我讨债。
我觉得这个叫什么泰勒的作者啊,准确的说是评论家,有着评论家的通病——哗众取宠。把一个名人的丑事先全抖出来,满足观众,听众以及读者的八卦心理,嫉妒心理,然后教育你说,其实,像人家这么伟大的人就该这么不正常!天才与傻子只有一步之遥,同理,伟大与怂人也只有一步之遥。每一个不正常都是伟大的表现,我们应该尊重!——我们真的应该尊重么?真以为我们都那么怂啊!
不过,这也不怪他,我们人类中的大多数好这口,我们就爱先把一个人贬的一无是处之后,再宣扬我们的空宏大量原谅他。这就是我们的人性本善嘛!如果我作评论家,我肯定要向这作者学习这写作风格呐,销售量肯定见长!
再说这个作曲家吧,虽然他很有名,但是没有文化的我又怎么能了解呢,只能从这个著名评论家泰勒的笔下略有耳闻了。我觉得做人做成这也确实是需要一定天分的!我内心某处的邪恶也不禁向往
,敬仰着他。若我也能有才到这个程度,估计也是整日的吃香喝辣吧......但是,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角度来想,瓦格纳做的太对了!他简直是我们每个向往活着,并好好活着的人的榜样!
可是,从小就有人教导我们,要“先做人,在做事”。我真不明白,这个连人都不算的作曲家是怎么在短暂的人生七十载取得着诸多成就的,他没有“先做人”'啊?难道这些教导是错的?我们不该先做人,我们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的先做事?
我想到这世界上的许多人也活过七十载,甚至更多,他们的一生没有一项值得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一笔的事迹,七十年确实很短,他们是不是只来得及“先做人”,而没有时间去“做事”了呢?
我想到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连短短的七十载都活不过,我的未来也还不可预知,在这短暂的人生中,我们究竟是该“先做人”还是“先做事”呢?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