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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副”  “傅”字义琐谈

2005-09-26 12:27阅读:

近来拜读几部新志初稿,使我大开眼界,受益非浅,但也发现在语言文字上存在着不够准确的地方。其一是把音同而字义不尽一致或毫不相干的文字(如“做”“作”,“的”“地”“得”,“付”“副”“傅”等)随便替代使用,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错误或笑话。这里且谈谈“付”“副”“傅”三个字意义上的差异。
“付”在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中的主要义项有四个。其一是给予之义(如“皇天既付中国民。”—见《书》中《梓材》篇)。其二是托授、拜托之义(如“无所寄付。”—见《曹冏论》)。其三是表示量词,通“副”(如“难道居士另是一付肚肠,与世人各别的?”—见《元曲选》中《来生债》)。其四是表示姓氏。
“副”在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中的义项主要有:一是指位居第二(如“副王”、“副使”)。二是指辅佐、辅助(如“按循医事,为万民副。”—见《素问疏五过》)。三是指相称、相符,符合,如现在常用的“名副其实”。四是表示量词,通“付”。
“傅”在古代汉语中义项比较多,其一是表示师长(如“十年,出就外傅。”—见《礼》中《内则》),现代汉语中在使用这个字时主要采用这个义项,如经常说的“师傅”。其二也是表示一种姓氏。
通过以上释义,我们可以看出“付”“副”“傅”三个字的意义是不完全一样的。除了在作为量词使用时“付”“副”可以互相代替外(如“一付手套”“一副手套”),在其它任何意义上都是毫不相干的,绝不可互相代替通用。但在有些志书初稿中却因对这三个字义掌握不准或贪图省事,随便使用,因而造成了混乱。试举几例常见的错误用法:
①将位居正位之下属于副职的“副”写成“付”,如将“副县长”“副市长”“副主任”写成“付县长”“付市长”“付主任”。这就出现了歧义:是指姓付的县长、市长呢?还是指给予、支付县长、市长?这两个意义显然与作者本意不符,正确的写法应将其一律写成“副”,这才准确无误地表达了副职之义。
②将师傅的“傅”错写成“付”,如“田师付”“王师付”,这由此产生了笑话。从字面上看己不是指姓田、姓王的师长,而是指姓田姓王的
师长给予、交付了什么。这岂不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正确的写法应一律写成“师傅”,而不能图简便误写成“师付”或“师副”。
③将具有符合、相符之义的“副”误写成“付”,如将“名副其实”写成“名付其实”。其实,任何成语词典都没有“名付其实”这个词,简直无法解释。可见用错了一个关键的字,将一个好端端的成语变成不伦不类的“四不象”了。正确的写法应是“名副其实”或“名符其实”。
④在姓氏中将“付”“傅”“符”混用,这也是需要甄别的,其实这是三个不同的姓氏,搞错了写在志书上就是张冠李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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