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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上市条件及上市所需材料与流程

2025-07-25 09:59阅读:
越南股票上市条件及上市所需材料与流程
目录
一、上市股票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二、上市申请需要哪些文件
三、上市申请如何进行(程序)
四、越南证券交易所简介


一、 上市股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第155/2020/ND-CP号法令第109条,公司股票申请在越南证券交易所(如HOSEHNX)上市,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资本规模:

必须是股份公司。

在申请上市时,注册资本(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为3000亿越南盾。

市值(根据最近一次公开发行(如有)的加权平均结算价计算,或根据申请上市前30个交易日在Upcom系统上的平均参考价计算,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首次发行时的加权平均结算价计算)至少达到3000亿越南盾。

股东决议与交易历史:

上市事宜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票已在Upcom系统交易至少满2年。例外情况:如果公司是已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或已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则不受此2年交易历史限制。

财务健康与盈利要求:

申请上市前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ROE)至少达到5%

申请上市前连续2个财政年度实现盈利。

截至申请上市时,没有逾期超过1年的应付债务。

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如果在半年度报告期结束后申请上市)经审阅的半年度财务报表,没有累计亏损。

公众持股比例:

除非是已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国有企业,申请上市的公司必须至少有15%的有表决权股份由至少100名非大股东持有。

如果申请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或超过10万亿越南盾,则上述最低比例可降为10%

内部人员持股锁定承诺:

以下人员及其关联方(如是大股东)必须签署持股锁定承诺书:

董事长、董事会成员

监事长、监事会成员(监事)

总经理(经理)、副总经理(副经理)

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及相当职位的管理人员

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任命的上述相当职位人员。

承诺内容: 自股票在交易所首日交易起6个月内,锁定持有其100%的股份;在接下来的6个月内,锁定持有其中50%的股份。(注:他们代表国家持有的国有股不计入此锁定范围)

无违规记录: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上市之日前推2年内,没有因从事《证券法》第12条所禁止的证券及证券市场相关活动而受到处罚。

保荐机构:

必须有一家证券公司作为上市保荐机构(负责辅导和提交上市申请)。例外情况:如果申请上市公司本身就是一家证券公司,则无需另外聘请保荐机构。

分类标准:

股票上市后的分类(如区分主板、中小板等)将依据越南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定,参考以下标准:注册资本、市值、运营时间、财务状况、非大股东结构、公司治理水平。


二、 上市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根据第155/2020/ND-CP号法令第110条,申请文件取决于公司类型:

(A) 适用于:已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已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国有企业

上市登记表: 按法令附录的表格28 (Mu s 28) 填写。

上市招股说明书: 按法令附录的表格29 (Mu s 29) 编制。

相关批准文件:

国家证券委员会签发的公开发行注册证明。

申请上市公司的公开发行结果报告。

(仅适用于股份制改革企业) 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股份制改革方案决定书。

股东大会批准上市的决议。

股东名册:

申请公司在提交上市申请前1个月内制作的股东名册。

随附名单:列明大股东、战略股东、内部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数量、比例、受限转让期限(如有))。

持股锁定承诺书: 上述第()部分第5点中提到的所有相关人员签署的书面承诺(锁定100% 6个月 + 锁定50% 6个月)。

上市保荐合同: 与证券公司签订的保荐合同。例外:申请公司自身是证券公司则不需要。

证券存管证明: 由越南证券存管中心 (VSD) 出具的证明,表明申请公司的股票已在中央存管系统登记。

公司注册文件:

企业注册证书。

成立与运营许可证(如适用)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

财务报告:

申请上市前连续2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报告(需符合该法令第107条第1款的规定,通常指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B) 适用于:已在Upcom系统交易至少满2年的公司

上述(A)部分中的文件:1 (上市登记表), 4 (股东名册及相关名单), 5 (持股锁定承诺书), 6 (保荐合同 - 如需要), 7 (存管证明), 8 (公司注册文件)

股东大会批准上市的决议。

按法令附录的表格29 (Mu s 29) 编制的上市招股说明书。

(注:对于封闭式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ETF基金和公众证券投资公司的股票上市,有专门的文件要求,此处未列出)

(C) 交易所后续操作:

证券交易所在批准上市后,必须向国家证券委员会(SSC)报送一份上市申请文件的副本。


三、 上市程序如何进行?

根据第155/2020/ND-CP号法令第111条,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 申请公司通过其上市保荐机构,向目标证券交易所(HOSEHNX)提交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上市申请文件。

交易所审核:

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完整且有效的申请文件之日起,有30天的时间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

批准上市: 30天内发出批准上市的书面决定。

拒绝上市: 30天内发出书面拒绝通知,并清楚说明拒绝理由。

挂牌交易:

获得上市批准后,申请公司必须在批准决定之日起90天内,将其股票正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总结与建议:

严格自检条件: 公司首要任务是逐条对照第109条的所有上市条件,评估自身是否完全符合(特别是注册资本、交易历史、盈利、ROE、无累计亏损、公众持股比例等硬性指标)。不符合条件需先整改。

聘请专业机构: 除非自身是券商,否则必须聘请有经验的证券公司作为上市保荐机构。他们将提供专业意见,协助准备复杂的申请文件(特别是招股说明书),并代表公司与交易所沟通。

精心准备文件: 严格按照第110条的要求,在保荐机构的指导下,准备完整、准确、合规的文件。特别注意时效性文件(如1个月内的股东名册)和关键承诺(如持股锁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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