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一双老筷子引发的血案
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时候,始终脱离不了一个错误逻辑,那就是一定要有严重健康损害。必须弄点致畸、致癌、致突变,性早熟、性无能、性变态,否则都不好意思说是食品安全问题。真是这样吗?
最近一段时间,不断有媒体、微博在传递这样一条消息:
【筷子使用超六月或致癌】你家的筷子多久换一次?调查发现,普通筷子使用3-6个月,颜色会变深或变浅,这时筷子要赶紧换。超期使用的筷子会滋生各种霉菌,轻者或致感染性腹泻等疾病,严重的可诱发肝癌。专家表示,半数筷子标有建议使用时间',最简单消毒法就是沸水煮十分钟。
说到霉菌和肝癌,多半指的是黄曲霉毒素,所谓“严重的”只是长期大量的马甲罢了。因此翻译成标准的媒体模式就是:老筷子可滋生黄曲霉,长期大量使用或导致肝癌。这到底是否可能呢?我认为筷子致癌纯属脑补,而且是大补。
脑补之一:黄曲霉→黄曲霉毒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