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铁路乘车证和
修订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劳卫〔2001〕112号
部属各单位:
随着铁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些铁路单位的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为适应新的情况,加强乘车证管理,部决定启用新版铁路乘车证。同时,对1994年颁布的《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1994〕1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部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新版铁路乘车证
1、新版铁路乘车证为横版,长97mm,宽65mm。版面颜色分为四种,其中:软席全年定期、软席乘车证为浅红色;硬席全年定期、硬席乘车证为浅兰色;硬席临时定期、通勤乘车证为浅绿色;就医、便乘、定期通勤、探亲乘车证为浅黄色(式样附后)。新版乘车证在纸张质量、印刷工艺、防伪性能等方面均有所改进。
2、自2002年1月1日启用新版铁路乘车证,现使用的各种乘车证,可延长使用到2002年1月15日。各单位对已使用和剩余的乘车证,要分类进行清理、登记,保管二年后注册销毁。
二、修订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
1、实行一人一票制。除探亲、就医乘车证外,其他各种乘车证每张限填发一人使用。
2、调整违章处罚标准。对违章批准、填发乘车证的罚款标准分别提高一倍。即:全年定期乘车证由300元、200元、100元,提高到600元、400元、200元;临时定期乘车证由100元、70元,提高到200元、140元;其他乘车证由50元提高到100元。违章为路外人员审批、填发乘车证,按提高后的标准视情况加倍罚款。对丢失乘车证的罚款由70元、50元、30元,分别提高到200元、150元、100元。
违章使用乘车证中“加倍补收票款”,改为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定补收和加收票款。
3、适当延长通勤、定期通勤乘车距离限制。通勤乘车由200公里延长至300公里;定期通勤乘车由400公里延长至600公里。
4、各种乘车证(全年、临时定期除外)每张仍限填发一个到站。由始发站至到达有直达列车,一般应乘直达列车;因签证原因不能乘直达到列车的,可在同一方向换乘站中转换乘(
修订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劳卫〔2001〕112号
部属各单位:
一、启用新版铁路乘车证
1、新版铁路乘车证为横版,长97mm,宽65mm。版面颜色分为四种,其中:软席全年定期、软席乘车证为浅红色;硬席全年定期、硬席乘车证为浅兰色;硬席临时定期、通勤乘车证为浅绿色;就医、便乘、定期通勤、探亲乘车证为浅黄色(式样附后)。新版乘车证在纸张质量、印刷工艺、防伪性能等方面均有所改进。
2、自2002年1月1日启用新版铁路乘车证,现使用的各种乘车证,可延长使用到2002年1月15日。各单位对已使用和剩余的乘车证,要分类进行清理、登记,保管二年后注册销毁。
二、修订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
1、实行一人一票制。除探亲、就医乘车证外,其他各种乘车证每张限填发一人使用。
2、调整违章处罚标准。对违章批准、填发乘车证的罚款标准分别提高一倍。即:全年定期乘车证由300元、200元、100元,提高到600元、400元、200元;临时定期乘车证由100元、70元,提高到200元、140元;其他乘车证由50元提高到100元。违章为路外人员审批、填发乘车证,按提高后的标准视情况加倍罚款。对丢失乘车证的罚款由70元、50元、30元,分别提高到200元、150元、100元。
违章使用乘车证中“加倍补收票款”,改为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定补收和加收票款。
3、适当延长通勤、定期通勤乘车距离限制。通勤乘车由200公里延长至300公里;定期通勤乘车由400公里延长至600公里。
4、各种乘车证(全年、临时定期除外)每张仍限填发一个到站。由始发站至到达有直达列车,一般应乘直达列车;因签证原因不能乘直达到列车的,可在同一方向换乘站中转换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