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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丝唇与暗瑟

2006-11-28 19:34阅读:
本文的眼:

总有一天,“莺歌丽虱”将成为“踹你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但也无法改变一些现实,比如如今儿歌都能被冠以若敖克安德肉了……


快丝唇与暗瑟


从考证究竟哪位大虾是以汉语的方式“写”英语的开山鼻祖。经博友跟贴提示,鲁迅先生有过“费厄泼赖应当缓行”的文字,还有的朋友提示:清朝就有用汉字注标的方法了。总之,中国人就是聪明。

在一个MSN\QQ风靡的时代,汉语式英语有了被频繁使用的可能。尤其在人人有事没事都想拽两句英文、人人都不愿意费事在电脑上转换输入法且人人又都记不太清楚如何正确拼写单词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如果一个人一点英语都不懂,那么汉语式英语对其而言就好比是“错字连篇”;即使对于稍微懂一些甚至精通英文的人,汉语式英语也经常让他们抓耳挠腮类似“脑筋急转弯”。

现如今已经有机构利用汉语音标作为英语教学的手段的了。这些老师真的很有“柴”,在他们的嘴里,没有什么英文单词是不能被本土化的。

比如“脱衣来特”、“白的入目”、“一来可吹可翻”;说的分别是——toilet(厕所)、 bedroom(卧室)、 electric fan(电吹风)。
小的时候刚开始学英语也做过类似的事情,geography(地理)——“脚丫子乱飞”以及children(孩子)——“秋瑾”什么的,像百货商店。

三年前有一次网上聊天遇
到一位在国外的中国女孩,她的电脑没有中文输入法但可以看到中文,为了公平起见,我也用英文和她聊当然是汉语式的,别说,还真能凑和,两个多小时居然被顺利地聊过去了。

并不是她写的每一句英文我都能看懂,尤其在她问我什么问题的时候,只要我看不懂我就打一个汉字:“!”(NO)

很遗憾,她不认识这个汉字。其实最初我也不认识,只是在用拼音打“nou”的时候只有这个字蹦出来。

所以那次聊天她向我提的所有“快丝唇”,基本上都没有得到我任何明确的“暗瑟”。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结束聊天时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英文,翻译成汉语式英语就是:“爱啊私克油搜卖内快丝唇死丝,爱比利屋油害福地暗瑟丝,凹兜油开扑特塞因——耨。”

当然,我最后的一句回应也变成了纯英文的——“The answer is blowin' in the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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