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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街头

2006-01-16 11:59阅读:
嘻哈街头(给《读者欣赏》写的嘻哈文化启蒙材料)
/马陌上·圈

在今天,我们对这种着装方式已经司空见惯:夸张的仿佛遭过电击的爆炸式发型,又大又长的过膝的大体恤,脖子上拴条大链子,嘴里哼着谁也摸不着调的歌词……这就是嘻哈一族。他们跟我们更为熟悉的愤青,甚至朋克,基本没有多少关联,他们生于80年代。他们成群结伙,或者特立独行,他们在阳光下一路走来,一路嘻哈。他们用这种着装方式标识着他们的个性,或者他们那个群体——那个不同于70年代,更不同于60年代的群体。他们之所以如此标新立异,是因为在他们身后,有一种文化在支持着他们的行为,我们把那种文化叫:嘻哈文化。嘻哈文化有四个基本要素:服饰,音乐,刺青,还有涂鸦。
在中国,嘻哈已经成为时尚。当你打开电视,各种没有旋律只有节奏的音乐充斥了耳膜,这种音乐大多数都是嘻哈音乐,更为准确的叫法是:说唱乐,或者HIP-HOP。这种音乐形式诞生于纽约的黑人区。你可以想象,上个世纪初,走进美国乡村的任何一个小酒馆,就能看见一个黑人抱着把破吉他在台子上咿咿呀呀地说着唱:罪恶的美国,这个没有温暖的国度,我们原先在非洲生活的很好,可如今一切全变了……这种早期音乐,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BLUS(大陆翻译成布鲁斯,台湾译为蓝调)。BLUS后来加入节
奏,变得更有音乐性,就称为节奏布鲁斯。节奏布鲁斯是风行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纽约的摇滚乐以及风行于七八十年代的HIP-HOP音乐的前身。在中国,周杰伦、孙燕姿偶尔也玩一把这个,但不过是一种变体。
嘻哈服饰最鲜明的特征就是远远大于穿着者的体格——这容易从嘻哈先祖那里找到答案:上世纪中叶,纽约黑人区的孩子显然还没有脱贫,他们的父母在做衣服时,就做远远大于孩子体型的衣服,这样哥哥穿完,弟弟还可以再穿,即使只有一个孩子,超大码的衣服也可以保证他们在身体迅猛发育的那些年,衣服不至于淘汰太快。这种多少令人有些心酸的事物,如今被商业勾结媒体娱乐成了全球时尚。
还有刺青。
还有涂鸦。
如果说大尺码的着装是迫于贫困和无奈,那刺青多少就有些彰现勇气的意思在里面了(当然,在风靡全球的嘻哈风潮里,你可以选择文身贴)。而音乐,最耐人寻味的地方,是其中的歌词部分——它们大多充满脏话,攻击政府,意义比较恶毒。从这个意义上讲,嘻哈音乐理所当然是黑人民权运动的一部分。还有涂鸦——作为美术作品,除了里面洋溢的色彩的激情,你也许再也无法看到它的价值,但闭着眼睛想想这样一幅场景:几个黑人涂鸦师提着油漆喷枪和大排刷,在纽约的地铁里面,跟警察们捉着迷藏……这样的场景本身蕴涵着涂鸦的意义,那就是:抵抗,不顺从。
嘻哈文化登陆中国也已经十年了。如今,这些嘻哈元素更多地依赖于“道具”而蓬勃生长,这样的“道具”有:篮球,单车,滑板等等。所以,我们能从打街球的少年身上看到嘻哈,能从玩滑板的小子身上看到嘻哈,能从玩极限运动的车手身上看到嘻哈。嘻哈跟体育联姻,无疑多了许多健康色彩。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还有郑州……在这些大城市中,嘻哈少年一路嘻哈,一路走来。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我们必须放弃对它的敌意,嘻哈,那不是坏孩子的玩意,那是一种街头文化,在农业文明不断衰落的今天,街头的,就是核心的。
(部分资料参考敦煌文艺版“嘻哈部落”丛书,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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