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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护消费者权益

2010-03-10 16:01阅读:
有个朋友对我说过:“假”和“劣”是永远都屡禁不止的。有供就有需,有正必然有反。凡事总有两面,因此无论是在哪个货品市场上,假货劣质产品要消亡。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再度让全世界的目光集中在“假劣”产品上。
2000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使用“3·15标志”,在短短几年间,这个标志已经为众多消费者所熟知,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权威性。现在,“3·15标志”在消费者眼里代表着信赖和放心。通过消费者协会的不懈努力,“3·15标志”在引导消费者正确、安全、健康消费等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已日益明显,已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产品时所参考的重要依据,选择附有“3·15标志”的产品,已成为消费者的明智之举。
其实我们都明白,“3·15”教会消费者,要善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但我们更希望这种“消费者权益日经济”或“消费者权益日繁荣”的现象不是昙花一现,仅为作秀,希望天天都是“3·15”。
3•15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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