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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不仅仅是国内市场问题

2007-09-03 13:25阅读:
反垄断法的出台,就通信行业而言,它对于规范国内电信市场秩序的作用毋庸置疑,这一点也是目前大家谈论最多的环节。但是,在本人来看,反垄断法对于国内电信企业的市场拓展乃至“走出去”都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其实从目前国内通信企业的生存来说,它们所面临的最大的压力还在于跨国企业,国内企业间的竞争虽然也比较激烈,但是至少还没有达到你死我活的地步。而对于一些国外企业的做法,其行为则可以直接拖垮国内企业。一方面是为国内企业的产品研发以及后续和其他厂商产品的互联互通带来困扰,另一个是以侵权为名阻止国内企业对海外市场的拓展。
对于一些国外强势厂商,“私有协议”就是一个很好的竞争武器(反垄断法也有协议垄断的内容)。国外一些厂商利用自己的先发优势,把自己的私有协议变成了事实标准,进而行程“事实标准”和行业产品上的垄断。
有些企业在设备应标时往往做出两套东西,一个符合行业标准,而还有一套自身私有标准的产品,在应标时拿出行业标准产品,但是在建网时由于需要完成互联互通,而在网络上已有了自己私有协议产品的情况下,再拿出自己的另一套产品来“解决”互联互通问题,这样最终导致网络上充斥着私有协议的设备,相关厂商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一些跨国厂商的通用做法就是不把自己的协议做任何授权,这也就阻止了他人使用自己的私有协议开发产品。这样以来,后进入者在无法实现产品的互联互通时,在市场上自然也就无法形成竞争力。
我国企业在这方面应该是最大的受害者,在这一点上华为应该深有体会。当初华为正在国际市场上高歌猛进时,被某国外公司冠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而被告上法庭。虽然最终以和解落局,但是华为在一些市场上的拓展已深受影响。
正因为二者的官司,也给国内业界上了一番知识产权课,关于制定《反垄断法》的呼声也在当时的通信业内响起。如今这部法律的颁布,应该对国内企业避免踏入一些人为设置的知识产权陷阱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当然,反垄断法对于国内一些为业界诟病已久的电信企业来讲也应该是一道紧箍咒,毕竟因“无法
”而“无天”的日子看来是来者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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