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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爱情(安徽  徐而缓)

2010-11-23 07:49阅读:
李白的爱情
安徽 徐而缓
李白是伟大的。伟大的人,可以拥有普通人的爱情。这两者并不矛盾。李白的朋友、也是李白最大的粉丝魏颢(又名魏万),在为李白而写的《李翰林集序》中说:(李)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决;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宗。
魏颢一生,基本上追随着李白的足迹而生的。今天的女人可以追寻刘德华到痴迷,唐时的魏颢追慕李白,更是如痴如醉。因为李白文采超然,“三字九言,鬼出神入”;因为李白,径入“翰林,名动京师”;因为李白为太子宾客贺知章“呼为谪仙子”;因为李白傲视权贵,远不似常人,“横海鲲,负天鹏”,具有凌云之志,所以,“(魏)万之日不远命驾江东访白,游天台,还广陵见之。”这种不远万里、追随李白的壮举,成就了魏颢,使他成为与李白交往较深的人,成为李白后半生的见证人。所以,魏颢为李白写的《李翰林集序》,也就成为研究李白平生、李白婚姻家庭和爱情的重要依据。现魏颢所记,并结合其它史迹,我们可以逐一剖析李白的婚姻爱情,及其子女的情况。

李白一生,分别跟四位女人相结合。对于李白一前一后的两次婚姻,魏颢用了两个字;而对于李白人生中间的两次爱情,魏颢用了两个字。这表明,李白前后的两次爱情,属于正式的婚姻。而中间的两次爱情,算不得正式的婚姻,而只是一种男女同居关系。
但魏颢所用的字,与今天我们的文化认同,有所不同。这种文化差异主要出现在武则天之后。那时的男女婚嫁,是比较开放的。可以是男嫁女,也可以是女嫁男。当然,纵观中国爱情长河,我们更容易把女子娶进门叫迎娶”、娶亲”、“娶媳妇”、“娶老婆”,这是以男性为主体的婚姻;而男子上女方家门,做女婿的婚姻,是一种以女性为主体的婚姻,对男子来说,这种婚姻是不能称,只能称入赘,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做上门女婿
先来说说李白的两次正式婚姻。李白的第一次婚姻,据李白自己说,是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到云梦一带,即今天的湖北安陆,“而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便憩迹于此,至移三霜焉。(《上安州裴长史书》)通过这段文字我们知道,李白25岁左右出川后,四处漫游,慕名来到安陆府,碰上前代相国许圉师一家,把他招进门做了女婿,许家的一位孙女就成了李白的妻子。后来他们还有了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儿,叫平阳;小的男孩叫伯禽,乳名明月奴。李白的后一次正式婚姻,同样是被见招,这一回,他成了唐代另一位宰相宗楚客家的上门女婿。因为,李白称之为宗夫人”的女子,是宗楚客的孙女。
男尊女卑,讲究三纲五常的我国古代,“夫为妻纲,是男子汉的标志。男人肩负着顶门立户,沿续香火、一脉相承的大任。而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到丈夫家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被视为一种天经地义。而男人到女方做上门女婿,是被人们瞧不起的,所以,古人用入赘”来称呼男嫁女现象。”是多余”的意思,比喻剩余之物”。如:多余的话叫赘言”,皮肤上多生长出来的瘊子,叫赘疣”---多余而无用的小肉包;上门女婿称赘婿”---也就是别人家多余的男人,到了女方家来做顶梁柱
李白为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接连两次愿意成为赘婿呢?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李白出自胡地”(碎叶城一带),在回到今天我们称之为四川江油青莲一带时,当时,那儿住着所谓西南夷,而且也杂居着以羌胡为主的许多少数民族,所以,他对婚姻的认同,必然会受到当时当地婚恋风俗的影响。第二,对于一个本质豪放的诗人来讲,李白的视野当然更加开阔,他当然不会在意于内地汉人的世俗之见”。所以,李白的婚姻观,是粗线条的,开放的,甚至是无拘无束的。据考证,在李白出生地碎叶,生活着大量的西突厥人。那时西域的各少数民族,还存有许多母系氏族社会中遗留下来的风气,在他们的家庭生活中,往往更突出女性的身份地位,婚俗上往往体现出来的多是女婚男嫁。翻开唐玄奘的《大唐西域记序论》,我们找到这样一段话:黑岭以来,莫非胡俗(其)嫁娶无礼,尊卑无次,妇言是用,男位居下。而《隋书北狄传》,对突厥族人的婚姻风俗也有一种说法:(他们)虽姓氏各别,总谓铁勒。唯丈夫婚毕,便就女家,待产乳男女,然后归舍,死者埋殡之,此其异俗也。”由此可见,西突厥人的婚姻观,与我们现代人相比,是明显不同的。这种遗风,会不会影响、左右我们的诗仙李白一生呢?我个人认为,这是一定会的。
关于李白的出生地,或者李白是否汉人(郭沫若说)?或者胡人(陈寅恪说)?又或者胡化的汉人(胡怀琛说),我们姑且不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李白是出生于来自西域迁来的家庭,他的生活必然要爱到突厥文化的影响。李白先后入赘相门”,他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而是觉得深感荣幸,所以,他在相关诗文中表现出来的,是一种自鸣得意。可见在李白的心理上,并没有成为上门女婿而带来的心理阴影。因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想:李白是不是想通过自己的婚姻,来攀附名门”,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份地位,以便于结交权贵,跻身仕途呢?
我个人认为,有这种可能,但这不是最根本原因。李白自始至终非常看重自己的身家。用李阳冰的话说,“李白,字太白,陇西成纪人,凉武昭王暠九世孙。蝉联圭组,世为显著。”而公元七四三年,也就是唐天宝二年的七月,武昭王(出身于皇族的李白的先祖)的孙子,准隶于宗正寺(登记具有皇族身份的机关)编入皇族户籍管理。也就是说,李白的皇族身份,最终是被确定了的。所以,李白的身上,流淌着皇家的血液,这是一种高贵的血液,是属于皇统的,是典型的皇亲国戚。是远远高于公卿之门的。而且,李白四十三岁入奉翰林。曾经得到了唐玄宗的亲自接见,奉诏作《官中行乐词》,获赐了“宫锦袍”。还在兴庆池与唐玄宗、杨玉环同赏牡丹,并奉诏作《清平调》三首,得到了唐朝最高阶层的认可。所以,李白想通过自己的婚姻来抬高自身的说法,明显是立不住脚的。因为,李白本身就是皇族。他之所以先后娶所谓宰相的女儿、孙女做老婆,讲究的,主要还是门当户对。
我们勿须讳言李白一生也曾热衷于追求世俗的一面,因为,他是诗人,也是一个凡人,他不可完全脱离社会。这样的李白,才是人性化的,才是完整的。
但事与愿违,李白做出这样的婚姻选择,并没有给他的事业增加多少筹码,反而让他在家庭问题上频添了几许忧愁。安陆府的许相家族,在唐初至高宗年间,煊赫一时,但时过境迁,也无后人在朝为官,不可能为李白提供什么“保护伞”,其主要功劳是为李白解决了衣食等生活问题。李白以酒隐安陆,蹉跎十年,来概括自己在安陆的十年时光。而且,那时的李白是很富有的,十二年的云游生活,他就花了三十万金。所以,他才敢在诗中说“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话。
但李白在安陆的日子,并不好过。他在给许夫人的诗中说,自己是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这充分说明,我们的这位天才诗人,在安陆期间,是彷徨失措,心有怨恨的。李白在安陆呆的时间并不长。他长年在外漂泊云游,对儿女们没有进行更多、更好的教育。他同安陆的家人是离多聚少。他在安陆的时间,前后加起来,应该在三年左右。李白所说的“至移三霜”,就是在安陆经历了三个秋冬、三年的意思。
唐开元末年(约736年),许氏夫人不幸病逝,这对李白、对李白的家庭,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有许夫人在,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就不成什么问题,许家人也就不能公开反对李白的“浪漫”。而今许氏不在了,李白作为上门女婿的身份地位,加之又常年不在家,到处奔波,有谁愿意帮他挑起抚养孩子们的重担呢?如果说,原先许家人对李白还只是冷眼旁观,背后闲言碎语,而现在他们就可以公开指责他的许多不是了。“再加上李白在安陆混得并不好,社会空间对他似乎很有限”,所以,时年36岁的李白,应该是感受到了内外交困的巨大压力,他很难再在安陆许家呆下去了,于是,匆忙之间,他携儿带女,移居东鲁(山东济宁一带)。后来,他跟朋友提起在安陆的这段艰难岁月是:
少年落魄楚汉间,风尘萧瑟多苦颜。
我们再来看一看李白的另外两段爱情。
李白移居山东的寓家之所,是在兖州、济宁一带,距曲阜约三十里。这时的李白跟一位姓刘的女子匆匆开始了一段同居生活。因为,他的孩子需要人来照顾,一代诗仙李白,生活中也是一个凡夫俗子,他不能不考虑孩子们的生活问题。但诗仙毕竟是诗仙,有了女人照顾自己的孩子们,他就可以安心写诗,与“竹溪六逸”放浪形骸于江湖之上,诗酒风流于山水田园之间了。当然,更多时候,他还是可以在家里陪一陪老婆”。
不料这位刘姓女子,看大诗人李白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一来李白爱酒,经常喝得天昏地暗;二来李白早已是千金散尽,没有多少银子,所以,这位刘姓女子,对李白是兴味索然,于是赶紧抽身走人了。无奈之下,李白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当地的另一位妇人,也没有与她履行什么婚姻大礼,就勉勉强强地凑合着在一起同居了起来。李白对这个妇人的小心眼比较厌恶。据魏颢记载,李白为与这位妇人生下的儿子,取名颇黎”---据中央文史馆馆长袁行霈先生认为,“颇黎”是一种发光的建筑装饰品,类似于今天的“玻璃”,但又不是玻璃。但李白这个名叫“颇黎”的儿子,李白和其他人,都从未提起过----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或许说明,李白离开山东之后,这个女人也许改嫁了。---当然,这只是我徐而缓的一种猜测。
李白在山东的隐居生活,终于让他名动京师。就在李白穷困寞落之际,他的好运气终于来了:唐明皇下诏书,命他进京朝觐。临行之前,李白写了一首《南陵别儿童入京》。在这首诗里,我们既可以看到浪漫主义诗人、大才子的欢欣,也能看出他对家庭、子女等日常琐事的担忧: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这首诗的两个地方,透露出李白对家庭的担忧:一是他的两个孩子尚小(即指女儿平阳、儿子伯禽),见到久别的父亲后高兴不已,欢喜地拉着他的衣衫寸步不离;二是对轻视于他的家中妇人的不满意,并用汉代名士朱买臣的典故予以训斥。
我们不妨一起来看一看这个“朱买臣”。
朱买臣年轻时,家境贫寒,仅以伐薪卖柴为生。但他自幼酷爱读书,经常一路肩挑木柴,一边口中背诵着书文。他的妻子也担着柴一路跟随,久而久之便厌烦起来,一再劝止朱买臣不要诵文于道中了。买臣非但不听,反而越发起劲地诵声更高,弄得朱妻感到太丢颜面,立时就要分手离去。买臣笑着说:我会在五十岁时贵而且富,现在也有四十多了。你跟着我再多苦几年,到我富贵之时,必定回报你的功劳。朱妻听后更加愤怒道:像你这般,到时候只能饿死在山沟里,怎会有富贵的那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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