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的写作教学总目标
唐建新
在义务教育2011年版的语文课程标准总体目标与内容中的第8条,即写作教学的总体目标,课标表述的要求如下:
“8.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
本条目标要求文字虽然简短,要求却不低。
“具体明确”是对写作内容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写作风格的基本要求,在当下尤其显得重要。大家知道,我们过去的写作教学多少受到文艺创作思潮的影响,几十年以来都是提的过高要求,类似乎对作家的要求。这一次的要求“具体明确”,从根本上反对浮艳文风,反对华而不实的扭捏作态和无病呻吟,让孩子从小开始言之有物,不说空话大话套话,而是要说真话实话心里话,这也是从做人开始进行要求,进行人格培养。
在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不追求所谓的优美艳丽,坚持要求学生的作文具体明确,洗尽铅华,追求本真,坚持四年,就给孩子打上了诚实的底色,也培养起了一种讲求实际注重客观看重实证的科学态度,而这些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的养成,对学生一生的成长都是极其有用的地方。
“文从字顺”是从语言表达的角度的提出的基本要求。这样的要求有别于语言优美、语言富有磁性,语言修炼非常老道等。文从字顺,就是在语言表达上所使用的文字符合表达内容要求,能够把内容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意思是通顺的,文字也是与内容一样,是流畅的,一点不耽误读者对文字的理解。这里同样没有了语句优美说,只要通顺达意即可。完全没有必要去专为语言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