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阐述音乐触动和情感反应之间的关系,划清感情的两个领域:正如哀乐不宜与静躁同等起来,它也不同于爱憎,因此“不谓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后者是直接被某事或某人所产生的,而前者是由别的原因原先形成于心里,在音乐的触动下才发出来的;嵇康用酒的比拟来明确他的观点,将和声的作用比喻为酒的作用:
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犹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可见,酒只起着一种促进的作用触发了蕴蓄的喜怒。嵇康用跟“生”相对立的“发”来表明和声,犹如引发潜在感情的酒,并没有产生哀乐而只是推动它们表露出来。再者,酒所激发的感情并不是它本质的属性,同样,哀乐不可被视为音乐的实质。正因如此,在聆听一个曲子时,每个人会按照自己心里特有的感情表现不同的反应:
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而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耶?
又:
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另外物所感得自尽耳。
是故怀戚者闻之,莫不憯懔惨凄,愀怆伤心。含哀懊咿,不能自禁。其康乐者闻之,则欨愉懽释,抃舞踊溢。留连澜漫,嗢噱终日。若和平者听之,则怡养悦悆,淑穆玄真。(《琴赋》)
是听者提前怀有的某种情绪才使他预先倾向于某种反应。作为中性的辅助因素,和声则随着每个听者自各的情感倾向而引起不同的反应。因此,每个人特异的心态得以发挥:“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换句话说,听者反应的多样性不取决于音乐自身的本质变化,而取决于每人自各的心理状态。“吹万不同“是《庄子》第二篇[1]
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犹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可见,酒只起着一种促进的作用触发了蕴蓄的喜怒。嵇康用跟“生”相对立的“发”来表明和声,犹如引发潜在感情的酒,并没有产生哀乐而只是推动它们表露出来。再者,酒所激发的感情并不是它本质的属性,同样,哀乐不可被视为音乐的实质。正因如此,在聆听一个曲子时,每个人会按照自己心里特有的感情表现不同的反应:
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而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耶?
又:
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另外物所感得自尽耳。
是故怀戚者闻之,莫不憯懔惨凄,愀怆伤心。含哀懊咿,不能自禁。其康乐者闻之,则欨愉懽释,抃舞踊溢。留连澜漫,嗢噱终日。若和平者听之,则怡养悦悆,淑穆玄真。(《琴赋》)
是听者提前怀有的某种情绪才使他预先倾向于某种反应。作为中性的辅助因素,和声则随着每个听者自各的情感倾向而引起不同的反应。因此,每个人特异的心态得以发挥:“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换句话说,听者反应的多样性不取决于音乐自身的本质变化,而取决于每人自各的心理状态。“吹万不同“是《庄子》第二篇[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