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怎样惩治庸官庸吏?
我们当下的社会,经常发生这样一种怪现象:某些人或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堪称祸乱一方。当地百姓尽人皆知,人声鼎沸,唯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懵然不知;一些贪污腐败分子劣迹斑斑,声名狼藉,而他的上级领导却似乎毫不知情。以至于三五个小打小闹的街头混混,最终发展成上百人的黑社会团伙,如重庆肆虐一时的黑恶势力;以至于央视调查、私访后面向全国直播,而地方官僚却如坠梦中,如两广地区的大规模走私、江浙地区的高利贷等等。
用行政法学的术语讲,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之一,是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官员的不作为。这是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弱化的表现,是我们党风和政风出现了严重问题。这种全社会的、大范围的感觉麻痹现象,常常被冠以官僚主义而轻轻带过。有关部门和官员的无所作为,导致了黑恶势力和贪腐分子横行无忌,禁绝无期。如果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各种丑恶现象势必长期侵蚀共和国的肌体,成为危害国家长治久安的痼疾。
于是想起了西汉王朝汉武帝时期用来惩治政府官员不作为的法律:见知故纵、监临部主。
史书记载,“及至武帝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奸轨不胜”。意思是说,汉武帝时期对外四处征伐,对内穷奢极欲,导致当时违法犯罪行为高发。于是汉武帝“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汉书.刑法志》)。按《史记》记载,此事大约发生在汉元光五年(前124年)前后。是年,张汤、赵禹同为太中大夫(掌议论,属光禄勋),受汉武帝命,共同制定、修订了西汉王朝的大多数法律(尤其是刑律)制度。见知故纵便是这一时期出台的重要律令之一。
“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原始的法律条文已无据可查。关于这部法律,肯定不只这八个字,应该还有更加具体的法律条文。《史记.酷吏列传》记载,赵禹“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作见知,吏传得相监司。”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这部法律是赵禹和张汤共同议定的;二是这部法律的名称可能就是《见知法》或者《见知令》(《资治通鉴.汉记十》记做“见知法”);三是这部法律重点是要解决的是吏治问题。
“见知故纵、
我们当下的社会,经常发生这样一种怪现象:某些人或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堪称祸乱一方。当地百姓尽人皆知,人声鼎沸,唯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懵然不知;一些贪污腐败分子劣迹斑斑,声名狼藉,而他的上级领导却似乎毫不知情。以至于三五个小打小闹的街头混混,最终发展成上百人的黑社会团伙,如重庆肆虐一时的黑恶势力;以至于央视调查、私访后面向全国直播,而地方官僚却如坠梦中,如两广地区的大规模走私、江浙地区的高利贷等等。
用行政法学的术语讲,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之一,是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官员的不作为。这是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弱化的表现,是我们党风和政风出现了严重问题。这种全社会的、大范围的感觉麻痹现象,常常被冠以官僚主义而轻轻带过。有关部门和官员的无所作为,导致了黑恶势力和贪腐分子横行无忌,禁绝无期。如果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各种丑恶现象势必长期侵蚀共和国的肌体,成为危害国家长治久安的痼疾。
于是想起了西汉王朝汉武帝时期用来惩治政府官员不作为的法律:见知故纵、监临部主。
史书记载,“及至武帝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奸轨不胜”。意思是说,汉武帝时期对外四处征伐,对内穷奢极欲,导致当时违法犯罪行为高发。于是汉武帝“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汉书.刑法志》)。按《史记》记载,此事大约发生在汉元光五年(前124年)前后。是年,张汤、赵禹同为太中大夫(掌议论,属光禄勋),受汉武帝命,共同制定、修订了西汉王朝的大多数法律(尤其是刑律)制度。见知故纵便是这一时期出台的重要律令之一。
“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原始的法律条文已无据可查。关于这部法律,肯定不只这八个字,应该还有更加具体的法律条文。《史记.酷吏列传》记载,赵禹“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作见知,吏传得相监司。”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这部法律是赵禹和张汤共同议定的;二是这部法律的名称可能就是《见知法》或者《见知令》(《资治通鉴.汉记十》记做“见知法”);三是这部法律重点是要解决的是吏治问题。
“见知故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