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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

2021-01-03 17:02阅读:
家校合作共育的实践发展
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家校合作共育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普遍设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普遍重视家长讲座和家访的同时,许多学校开创了许多家校合作共育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家校合作共育实践的总体发展
1.家校合作价值认同较高,家校关系总体趋向民主
首先,家校普遍高度认同家校合作的重要价值。教师高度认同加强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2.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等家校合作共育组织普遍设立
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是学校开展家校合作、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推行家校合作共育的重要正式组织形式。近年来,家长委员会得到了高度重视,大多数学校设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组建时更加规范、民主,在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提供各类服务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在促进家校沟通方面发挥了更加巨大的作用。家长学校是家长教育与指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3.开创了多种多样的家校合作共育方式
为开展家校合作共育,学校和相关部门创设了许多活动方式,既有传统方式,也有近年来新出现的方式,其中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既是正式的组织形式,也是重要的活动方式。
传统的家校合作共育方式主要包括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家访,就是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带着一定的目的到学生家,去了解学生的情况,了解学生家长的情况,寻求家长的支持配合。家长会是由学校召集的、面向家长而召开的会议,往往集学情通报、问题诊断、任务布置、单独沟通、专项活动分工等于一体,是传统家校合作最常见的形式,至今仍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家长会有信息发布会、家长培训会、任务动员会、教育研讨会、家校联谊会等多种形式。家长学校是学校或社会其他机构就家庭育儿问题对家长进行教育培训的组织,是成人教育的一种形式。目前主要是由学校、社区和妇联机构组建,但真正行之有效的还是以学校举办的家长学校为主。
随着家校合作共育的深入,家校合作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如家长委员
会、家长志愿者、家长开放日、家长访校、家长论坛、家长互助中心、家长工作日、学校网络沟通平台、班主任(教师)自媒体平台等形式。这些形式有的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或者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经验,有的是本土的原创。家长委员会是借鉴国外经验而组建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组织,如何组建在相关正式文件中已有规定;家长志愿者(或家长义工)一般是由学校号召或组织招募、家长志愿参与的、义务为学校或社区提供服务的义务工作者。家长开放日“是学校在预定时间、有目的、有准备地请家长来校参观或参与教育活动的一种综合性活动”。包括阶段性开放日、专题性开放日和参与(体验)式开放日等。家长论坛的主角是家长,以讨论、交流家庭教育心得、经验为主,教师或专家可以适度介入。家长互助中心是家长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帮助、出谋划策的组织机构,一般是由学校组织开展的。家长开放日是家校合作共育的一种尝试,强调家校合作中家长的主动观察教育、主动参与教育,通过建构一种新的家校合作模式破解家校合作难题,提升家长的教育专业性,实现家长、学校与学生的共同成长与发展。学校网络平台和班主任(教师)自媒体平台都是为传递家教知识、开展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媒介形式。
4.家校合作共育的方式多样
家校合作共育的方式是学校根据实际需求,结合家校合作共育的基本要求,创造性地开发出的合作共育形式。以家长委员会推进较好的山东为例,当下的家校合作大致有九种方式:家长教师进课堂、家长委员会参与校车等安全管理,组织亲师读书小组活动,参与图书馆管理,参与食堂管理,参与校外实践活动,参与网评和辨识媒体,参与宿舍管理,参与学困生帮扶等。可以说,家长委员会正在逐渐日常化存在、日常化服务,开始全面参与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有些区域将美国爱泼斯坦家校合作的六种模式带入中国进行创造性地改造,比如江西弋阳县提出“以教风带动学风,以学风影响家风,以家风促进民风”的新思路,成立了全县“家校合作协会”,教体局局长担任协会顾问。协会根据区域布局设立了九个“家校合作联合体”,由一所学校为牵头人,每五所学校组成一个联合体。吸引全县热爱家校合作工作的局行政干部、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与“家校合作研究团队”,设立了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参与决策、社区协作等六个研究小组。
创造性转化是实践者主观能动性的表现,有些学校针对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对立现象,转变了思路,将家长委员会变成家长教师协会。家长教师协会是由家长和教师共同构成,在学校、年级和班级各层次都有,目的是共同探讨教育学生和学校发展的问题,让教师和家长在思想碰撞中求得教育共识,增进了解、理解和谅解,同时也从不同角度深入了解学生,增强教育合力和家校友谊。家长教师协会不设常任领导,每学期推选一位召集人,以确保协会的民主、开放,使其真正成为一个自主探讨、共同交流、一切为了学生成长的健康的交流平台。
(二)家校合作共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合作共育方式的普及度有待提高
尽管在家校合作共育的实践中有诸多方式,但以官方文件方式明确提出的合作共育方式是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2011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所提及的主要是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但目前依然有不少学校没有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有的合作共育活动没有开展。
2.部分合作共育方式的满意度有待提高
尽管家校合作共育方式多种多样,但常规性、即时性、简易性的家校合作共育方式满意度最高,那些费时、费力、滞后的合作共育方式满意度较低。教师对单独沟通、家长会、家访满意度最高,家长对教师家访、单独沟通、家长会满意度最高,家长和教师满意度吻合度较高,说明带有常规性、即时性和简易性等特征的合作共育形式受到家校的共同欢迎。教师和家长对家长论坛、家长志愿者、家长委员会、家长培训等最不满意,排名为后四位。前两者主要是对家长要求过高,后两者主要是效率较低、家长收效不大。总体来说,那些针对性不够(如大水漫灌式的讲座)、时间或其他成本较高(如家长志愿者)、对文化程度要求过高(如家长论坛)等合作共育方式普及度较低。
3.部分合作共育方式家长参与度有待提高
虽然创设了多种合作共育方式,但是家校不平等、家长之间的不平等等多种原因造成许多家长在合作中处于一种表浅状况。首先,家校之间地位不对等,掌握了更多资源与制度化权力的学校控制了家校合作的动向。不平等的地位难免导致家校之间沟通不畅、合作表面化等问题,家长“边缘性参与”董梁,王燕红家校合作中家长边缘性参与研究[J].教学与管理,2015(9).状态或者“沉默现象”等普遍存在,家校合作在整体上出现显性的“数量缺失”、隐性的“质量缺失”和角色“结构缺失”等现象并存状况。其次,家长之间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资本的差异制约部分处境较差的家长的参与度。调查显示,家长学历越高,参与度与评价度就越高;一些高学历家庭对家长开放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参与度与评价度要远远大于一般家庭。相反,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地位较低的家长或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家长,在家校合作中表现出退缩和自卑的心理,从而在家校合作中面对强势的教师和其他家长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
4.部分合作共育方式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任何合作共育方式都需要科学设计,都要考虑到科学性和有效性。虽然今天创设了不少合作共育的形式,但是有的受到欢迎,有的颇受质疑,有的形同虚设,有的出力不讨好,根本原因在于设计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目前受到质疑的合作共育方式主要有:(1)家长配合学校完成学生的作业问题。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完成作业,教师普遍要求家长配合完成,比如检查签字、制作PPT、带领孩子到博物馆或其他社会场所完成作业、社会活动或社区服务、准备学具等,但许多家长因为自身原因难以完成或者很违心地完成。许多家长认为如今部分教师和学校在教育过程中将本不该家长承担的教育责任推诿给家长。(2)家长听课制度。有的学校为了实施家长的监督权、评价权让家长听课,设计初衷没有问题,但是部分教师表示反对。(3)家长委员会。有的教师担心家长委员会可能会影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师的专业自主。
本文摘自《家校合作共育·中国家庭教育的新趋势》
作者:洪明
家校合作共育的实践发展
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家校合作共育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普遍设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普遍重视家长讲座和家访的同时,许多学校开创了许多家校合作共育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
(一)家校合作共育实践的总体发展
1.家校合作价值认同较高,家校关系总体趋向民主
首先,家校普遍高度认同家校合作的重要价值。教师高度认同加强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2.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等家校合作共育组织普遍设立
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是学校开展家校合作、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推行家校合作共育的重要正式组织形式。近年来,家长委员会得到了高度重视,大多数学校设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组建时更加规范、民主,在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提供各类服务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在促进家校沟通方面发挥了更加巨大的作用。家长学校是家长教育与指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3.开创了多种多样的家校合作共育方式
为开展家校合作共育,学校和相关部门创设了许多活动方式,既有传统方式,也有近年来新出现的方式,其中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既是正式的组织形式,也是重要的活动方式。
传统的家校合作共育方式主要包括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家访,就是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带着一定的目的到学生家,去了解学生的情况,了解学生家长的情况,寻求家长的支持配合。家长会是由学校召集的、面向家长而召开的会议,往往集学情通报、问题诊断、任务布置、单独沟通、专项活动分工等于一体,是传统家校合作最常见的形式,至今仍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家长会有信息发布会、家长培训会、任务动员会、教育研讨会、家校联谊会等多种形式。家长学校是学校或社会其他机构就家庭育儿问题对家长进行教育培训的组织,是成人教育的一种形式。目前主要是由学校、社区和妇联机构组建,但真正行之有效的还是以学校举办的家长学校为主。
随着家校合作共育的深入,家校合作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如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家长开放日、家长访校、家长论坛、家长互助中心、家长工作日、学校网络沟通平台、班主任(教师)自媒体平台等形式。这些形式有的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或者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经验,有的是本土的原创。家长委员会是借鉴国外经验而组建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组织,如何组建在相关正式文件中已有规定;家长志愿者(或家长义工)一般是由学校号召或组织招募、家长志愿参与的、义务为学校或社区提供服务的义务工作者。家长开放日“是学校在预定时间、有目的、有准备地请家长来校参观或参与教育活动的一种综合性活动”。包括阶段性开放日、专题性开放日和参与(体验)式开放日等。家长论坛的主角是家长,以讨论、交流家庭教育心得、经验为主,教师或专家可以适度介入。家长互助中心是家长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帮助、出谋划策的组织机构,一般是由学校组织开展的。家长开放日是家校合作共育的一种尝试,强调家校合作中家长的主动观察教育、主动参与教育,通过建构一种新的家校合作模式破解家校合作难题,提升家长的教育专业性,实现家长、学校与学生的共同成长与发展。学校网络平台和班主任(教师)自媒体平台都是为传递家教知识、开展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媒介形式。
4.家校合作共育的方式多样
家校合作共育的方式是学校根据实际需求,结合家校合作共育的基本要求,创造性地开发出的合作共育形式。以家长委员会推进较好的山东为例,当下的家校合作大致有九种方式:家长教师进课堂、家长委员会参与校车等安全管理,组织亲师读书小组活动,参与图书馆管理,参与食堂管理,参与校外实践活动,参与网评和辨识媒体,参与宿舍管理,参与学困生帮扶等。可以说,家长委员会正在逐渐日常化存在、日常化服务,开始全面参与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有些区域将美国爱泼斯坦家校合作的六种模式带入中国进行创造性地改造,比如江西弋阳县提出“以教风带动学风,以学风影响家风,以家风促进民风”的新思路,成立了全县“家校合作协会”,教体局局长担任协会顾问。协会根据区域布局设立了九个“家校合作联合体”,由一所学校为牵头人,每五所学校组成一个联合体。吸引全县热爱家校合作工作的局行政干部、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与“家校合作研究团队”,设立了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参与决策、社区协作等六个研究小组。
创造性转化是实践者主观能动性的表现,有些学校针对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对立现象,转变了思路,将家长委员会变成家长教师协会。家长教师协会是由家长和教师共同构成,在学校、年级和班级各层次都有,目的是共同探讨教育学生和学校发展的问题,让教师和家长在思想碰撞中求得教育共识,增进了解、理解和谅解,同时也从不同角度深入了解学生,增强教育合力和家校友谊。家长教师协会不设常任领导,每学期推选一位召集人,以确保协会的民主、开放,使其真正成为一个自主探讨、共同交流、一切为了学生成长的健康的交流平台。
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
(二)家校合作共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合作共育方式的普及度有待提高
尽管在家校合作共育的实践中有诸多方式,但以官方文件方式明确提出的合作共育方式是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2011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所提及的主要是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但目前依然有不少学校没有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有的合作共育活动没有开展。
2.部分合作共育方式的满意度有待提高
尽管家校合作共育方式多种多样,但常规性、即时性、简易性的家校合作共育方式满意度最高,那些费时、费力、滞后的合作共育方式满意度较低。教师对单独沟通、家长会、家访满意度最高,家长对教师家访、单独沟通、家长会满意度最高,家长和教师满意度吻合度较高,说明带有常规性、即时性和简易性等特征的合作共育形式受到家校的共同欢迎。教师和家长对家长论坛、家长志愿者、家长委员会、家长培训等最不满意,排名为后四位。前两者主要是对家长要求过高,后两者主要是效率较低、家长收效不大。总体来说,那些针对性不够(如大水漫灌式的讲座)、时间或其他成本较高(如家长志愿者)、对文化程度要求过高(如家长论坛)等合作共育方式普及度较低。
3.部分合作共育方式家长参与度有待提高
虽然创设了多种合作共育方式,但是家校不平等、家长之间的不平等等多种原因造成许多家长在合作中处于一种表浅状况。首先,家校之间地位不对等,掌握了更多资源与制度化权力的学校控制了家校合作的动向。不平等的地位难免导致家校之间沟通不畅、合作表面化等问题,家长“边缘性参与”董梁,王燕红家校合作中家长边缘性参与研究[J].教学与管理,2015(9).状态或者“沉默现象”等普遍存在,家校合作在整体上出现显性的“数量缺失”、隐性的“质量缺失”和角色“结构缺失”等现象并存状况。其次,家长之间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资本的差异制约部分处境较差的家长的参与度。调查显示,家长学历越高,参与度与评价度就越高;一些高学历家庭对家长开放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参与度与评价度要远远大于一般家庭。相反,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地位较低的家长或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家长,在家校合作中表现出退缩和自卑的心理,从而在家校合作中面对强势的教师和其他家长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
4.部分合作共育方式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任何合作共育方式都需要科学设计,都要考虑到科学性和有效性。虽然今天创设了不少合作共育的形式,但是有的受到欢迎,有的颇受质疑,有的形同虚设,有的出力不讨好,根本原因在于设计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目前受到质疑的合作共育方式主要有:(1)家长配合学校完成学生的作业问题。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完成作业,教师普遍要求家长配合完成,比如检查签字、制作PPT、带领孩子到博物馆或其他社会场所完成作业、社会活动或社区服务、准备学具等,但许多家长因为自身原因难以完成或者很违心地完成。许多家长认为如今部分教师和学校在教育过程中将本不该家长承担的教育责任推诿给家长。(2)家长听课制度。有的学校为了实施家长的监督权、评价权让家长听课,设计初衷没有问题,但是部分教师表示反对。(3)家长委员会。有的教师担心家长委员会可能会影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师的专业自主。
本文摘自《家校合作共育·中国家庭教育的新趋势》
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
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 孙云晓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研究员
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
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生活の感悟
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


作者:洪明
家校合作共育的实践发展
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家校合作共育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普遍设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普遍重视家长讲座和家访的同时,许多学校开创了许多家校合作共育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
(一)家校合作共育实践的总体发展
1.家校合作价值认同较高,家校关系总体趋向民主
首先,家校普遍高度认同家校合作的重要价值。教师高度认同加强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2.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等家校合作共育组织普遍设立
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是学校开展家校合作、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推行家校合作共育的重要正式组织形式。近年来,家长委员会得到了高度重视,大多数学校设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组建时更加规范、民主,在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提供各类服务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在促进家校沟通方面发挥了更加巨大的作用。家长学校是家长教育与指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3.开创了多种多样的家校合作共育方式
为开展家校合作共育,学校和相关部门创设了许多活动方式,既有传统方式,也有近年来新出现的方式,其中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既是正式的组织形式,也是重要的活动方式。
传统的家校合作共育方式主要包括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家访,就是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带着一定的目的到学生家,去了解学生的情况,了解学生家长的情况,寻求家长的支持配合。家长会是由学校召集的、面向家长而召开的会议,往往集学情通报、问题诊断、任务布置、单独沟通、专项活动分工等于一体,是传统家校合作最常见的形式,至今仍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家长会有信息发布会、家长培训会、任务动员会、教育研讨会、家校联谊会等多种形式。家长学校是学校或社会其他机构就家庭育儿问题对家长进行教育培训的组织,是成人教育的一种形式。目前主要是由学校、社区和妇联机构组建,但真正行之有效的还是以学校举办的家长学校为主。
随着家校合作共育的深入,家校合作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如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家长开放日、家长访校、家长论坛、家长互助中心、家长工作日、学校网络沟通平台、班主任(教师)自媒体平台等形式。这些形式有的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或者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经验,有的是本土的原创。家长委员会是借鉴国外经验而组建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组织,如何组建在相关正式文件中已有规定;家长志愿者(或家长义工)一般是由学校号召或组织招募、家长志愿参与的、义务为学校或社区提供服务的义务工作者。家长开放日“是学校在预定时间、有目的、有准备地请家长来校参观或参与教育活动的一种综合性活动”。包括阶段性开放日、专题性开放日和参与(体验)式开放日等。家长论坛的主角是家长,以讨论、交流家庭教育心得、经验为主,教师或专家可以适度介入。家长互助中心是家长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帮助、出谋划策的组织机构,一般是由学校组织开展的。家长开放日是家校合作共育的一种尝试,强调家校合作中家长的主动观察教育、主动参与教育,通过建构一种新的家校合作模式破解家校合作难题,提升家长的教育专业性,实现家长、学校与学生的共同成长与发展。学校网络平台和班主任(教师)自媒体平台都是为传递家教知识、开展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媒介形式。
4.家校合作共育的方式多样
家校合作共育的方式是学校根据实际需求,结合家校合作共育的基本要求,创造性地开发出的合作共育形式。以家长委员会推进较好的山东为例,当下的家校合作大致有九种方式:家长教师进课堂、家长委员会参与校车等安全管理,组织亲师读书小组活动,参与图书馆管理,参与食堂管理,参与校外实践活动,参与网评和辨识媒体,参与宿舍管理,参与学困生帮扶等。可以说,家长委员会正在逐渐日常化存在、日常化服务,开始全面参与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有些区域将美国爱泼斯坦家校合作的六种模式带入中国进行创造性地改造,比如江西弋阳县提出“以教风带动学风,以学风影响家风,以家风促进民风”的新思路,成立了全县“家校合作协会”,教体局局长担任协会顾问。协会根据区域布局设立了九个“家校合作联合体”,由一所学校为牵头人,每五所学校组成一个联合体。吸引全县热爱家校合作工作的局行政干部、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与“家校合作研究团队”,设立了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参与决策、社区协作等六个研究小组。
创造性转化是实践者主观能动性的表现,有些学校针对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对立现象,转变了思路,将家长委员会变成家长教师协会。家长教师协会是由家长和教师共同构成,在学校、年级和班级各层次都有,目的是共同探讨教育学生和学校发展的问题,让教师和家长在思想碰撞中求得教育共识,增进了解、理解和谅解,同时也从不同角度深入了解学生,增强教育合力和家校友谊。家长教师协会不设常任领导,每学期推选一位召集人,以确保协会的民主、开放,使其真正成为一个自主探讨、共同交流、一切为了学生成长的健康的交流平台。
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
(二)家校合作共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合作共育方式的普及度有待提高
尽管在家校合作共育的实践中有诸多方式,但以官方文件方式明确提出的合作共育方式是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2011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所提及的主要是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但目前依然有不少学校没有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有的合作共育活动没有开展。
2.部分合作共育方式的满意度有待提高
尽管家校合作共育方式多种多样,但常规性、即时性、简易性的家校合作共育方式满意度最高,那些费时、费力、滞后的合作共育方式满意度较低。教师对单独沟通、家长会、家访满意度最高,家长对教师家访、单独沟通、家长会满意度最高,家长和教师满意度吻合度较高,说明带有常规性、即时性和简易性等特征的合作共育形式受到家校的共同欢迎。教师和家长对家长论坛、家长志愿者、家长委员会、家长培训等最不满意,排名为后四位。前两者主要是对家长要求过高,后两者主要是效率较低、家长收效不大。总体来说,那些针对性不够(如大水漫灌式的讲座)、时间或其他成本较高(如家长志愿者)、对文化程度要求过高(如家长论坛)等合作共育方式普及度较低。
3.部分合作共育方式家长参与度有待提高
虽然创设了多种合作共育方式,但是家校不平等、家长之间的不平等等多种原因造成许多家长在合作中处于一种表浅状况。首先,家校之间地位不对等,掌握了更多资源与制度化权力的学校控制了家校合作的动向。不平等的地位难免导致家校之间沟通不畅、合作表面化等问题,家长“边缘性参与”董梁,王燕红家校合作中家长边缘性参与研究[J].教学与管理,2015(9).状态或者“沉默现象”等普遍存在,家校合作在整体上出现显性的“数量缺失”、隐性的“质量缺失”和角色“结构缺失”等现象并存状况。其次,家长之间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资本的差异制约部分处境较差的家长的参与度。调查显示,家长学历越高,参与度与评价度就越高;一些高学历家庭对家长开放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参与度与评价度要远远大于一般家庭。相反,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地位较低的家长或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家长,在家校合作中表现出退缩和自卑的心理,从而在家校合作中面对强势的教师和其他家长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
4.部分合作共育方式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任何合作共育方式都需要科学设计,都要考虑到科学性和有效性。虽然今天创设了不少合作共育的形式,但是有的受到欢迎,有的颇受质疑,有的形同虚设,有的出力不讨好,根本原因在于设计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目前受到质疑的合作共育方式主要有:(1)家长配合学校完成学生的作业问题。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完成作业,教师普遍要求家长配合完成,比如检查签字、制作PPT、带领孩子到博物馆或其他社会场所完成作业、社会活动或社区服务、准备学具等,但许多家长因为自身原因难以完成或者很违心地完成。许多家长认为如今部分教师和学校在教育过程中将本不该家长承担的教育责任推诿给家长。(2)家长听课制度。有的学校为了实施家长的监督权、评价权让家长听课,设计初衷没有问题,但是部分教师表示反对。(3)家长委员会。有的教师担心家长委员会可能会影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师的专业自主。
本文摘自《家校合作共育·中国家庭教育的新趋势》
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
我国家校合作共育的变革与创新(二) 孙云晓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研究员
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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