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收费通常是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收费标准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招标代理业务的性质(工程、货物和服务)和投标价格区段(共8个区段)找出相应的收费比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就可以得到每次招标应收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这里不再详细叙述。
1、关于“谁委托谁付费”
在《办法》中第十条规定: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在此《办法》出台以前,说是行规也好,说是潜规则也好,招标代理机构通常的做法就是“谁中标谁付费”。《办法》出台以后,我们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招标委托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很难。招标委托人不习惯,我们也不习惯,因此产生的争执也使得我们失去了一些代理招标的机会。
《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在2003年9月15日发改委就下达了《通知》对《办法》的第十条进行了修改。由“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这一修改对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来说是皆大欢喜,因为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话语权最大,投标人的话语权最小。作为三个独立法人的经营性公司,由两个公司作出决定,另一个公司只能“从其约定”,从道理上来说多少有一些不公平的成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只能是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可能由其它第三方支付,所以“从其约定”只能是由投标人支付,别无选择。从根本上说,招标代理服务费无论是由招标人支付还是由投标人支付,归根结底还是要由招标人支付,按说招标人不应当对“谁委托谁付费”产生太大的抵触,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两者的区别其实很大,涉及到的内容也很多。我觉得“谁委托谁付费”这个办法挺好,既然是招标代理服务费,当然是“谁委托谁付费”才对。
2、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1
收费标准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招标代理业务的性质(工程、货物和服务)和投标价格区段(共8个区段)找出相应的收费比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就可以得到每次招标应收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这里不再详细叙述。
1、关于“谁委托谁付费”
在《办法》中第十条规定: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在此《办法》出台以前,说是行规也好,说是潜规则也好,招标代理机构通常的做法就是“谁中标谁付费”。《办法》出台以后,我们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招标委托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很难。招标委托人不习惯,我们也不习惯,因此产生的争执也使得我们失去了一些代理招标的机会。
《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在2003年9月15日发改委就下达了《通知》对《办法》的第十条进行了修改。由“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