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的硬伤
2007-09-27 08:38阅读:
费孝通《乡土中国》的硬伤
费老的书《乡土中国》
如今算来
已经行世60年了
从1947年三联的第一版
到1984年三联重刊
这本书几乎未作修改
保持了原汁原味的乡土中国
费老说:
我只把它看成是我一生经历中留下的一个脚印
已经踏下的脚印是历shi的事实
谁也收不回去的
作为一个民国时代的学者
费老独具那种年轻人的闯劲
在今天看来
仍觉得敬佩不已
从教育学的角度说
费老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
这些东西学生可以自己从书本上学到
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转换成今天比较时髦的话
叫做“启发式教育”
乡土本色 这一部分
费老主要写的是这个几个内容:
1.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和泥土是分不开的
(现代称之为“农业社会”)
2.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3.从农业本身看,许多人群聚在一处是无需的。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有不同的聚居社区,也只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
4.生于斯、死于斯,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
5.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是礼俗社会,是“有机的团结”,此外的法理社会是“机械的团结”;
6.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有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
7.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8.乡土社会所得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9.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剩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
10.在现代社会,“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然而 在我看来
费老的这一章里
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漏洞
似乎并没有为世代经典社会学家所看破
我上面提炼出来的第三点
“3.从农业本身看,许多人群聚在一处是无需的。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有不同的聚居社区,也只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
费老认为
乡土社会的聚居社区的组成
不是出于农业的原因
道理很简单
因为农业没有很深的社会分工
自然经济本身就是分散的经济
不是出于农业的原因
会是什么原因 使他们聚居起来 形成社区呢
费老的答案是:
1.每家所耕种面积小,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距离不会过分远(而且,乡土中国又没有汽车,他们喜欢去比较近的农田耕种。——这句话不是费老说的,是我存多费老的意思得出的)
2.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
3.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卢梭:他们集中起来是为了对抗强大的自然)
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聚居起来。
看了费老给出的三个原因
我个人以为
至少前两个还是农业本身的原因
还是说 农业的分工问题
而我个人觉得
在乡土社会中 尤其是在中国
亲情相接的需要
使他们聚居在一起
这已经超越农业本身的原因
简单说:
他们住在一起
并不是因为农业分工协作
而是乡土社会的礼法秩序对亲情的格外青睐
所以有“父母在不远行”
而至于费老给出的第三个原因
我认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的成因
回答的问题是:
他们为什么让渡自己的权利 组成政府 组成强力
而不是他们为什么聚居在一起
费老的第三个原因
我认为有待商榷
似乎包含着一个制度性的硬伤
即:中国古代是嫡长子继承的制度
而不是费老说的“兄弟分别继承祖上遗业”
但是结果是一样的
嫡长子继承之后
他所接管的是一个封建大家庭
而不是把家给拆了
这也正是一个家族人数越来越多 村落越来越大的原因
关于这一点 在红楼梦中看以从几个家庭的变迁过程看出端倪
也许费老有更深刻的认识
是我们这些后生所无法体味的
所以
如果我的评论有失偏颇
还望九天之上的费老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