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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常见问题

2008-09-18 16:19阅读: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常见问题
标准的执行期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一、 保险责任类
二、 交费类
三、 凭证类
四、 变更类
五、 领款类
六、 其它类
一、 保险责任类
1. Q: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背景介绍
2. Q: 外来从业人员的定义
3. Q: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保障责任
4. Q: 老年补贴的保险责任
5. Q: 个人帐户如何查询
6. Q: 老年补贴金额的利息计算
二、 交费类
1. Q: 交费金额如何计算
2.Q: 个人和单位交费的比例分别是多少
3.Q: 离开上海后如何继续交费
4.Q: 不通过单位,自己可否直接交费
三、 凭证类
1. Q: 凭证的寄发条件
2.Q: 凭证送达方式
3.Q: 客户收到凭证后如何处理
4.Q: 个人未收到凭证如何补办
5. Q: 个人遗失凭证如何补办,是否需支付费用
6. Q:凭证上的帐户累计金额如何理解
四、 变更类
1. Q: 个人信息如何变更
2. Q:离开上海后,凭证关系如何转移
五、 领款类
1. Q: 领款规定
2. Q: 领款手续
3. Q: 是否可提前领取
4. Q: 被保险人提前身故如何领款
六、 其它类
1. Q: 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受理网点柜面地址

一、保险责任类
1.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背景介绍
为了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自2002年9月起开始执行。(详细情况请登陆www.12333.gov.cn
了解)
2. 外来从业人员的定义
是指符合本市就业条件,在本市务工、经商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
3.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保障责任
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保险待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是受劳动局委托,负责管理老年补贴责任相关事项,如老年补贴凭证的打印寄发、到期给付养老金、给付身故金等。自2004年10月起,注册地为浦东、松江、嘉定3区的单位,其参保人员的老年补贴保险由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承保。
4. 老年补贴的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的,或者自《实施细则》生效后,用人单位为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十二个月的,外来从业人员可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老年补贴金额将按一定的利率计息,外来从业人员老年补贴正常领取规定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外来从业人员生存至规定年龄,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老年补贴本息额;外来从业人员若在规定年龄前身故,其受益人可提前领取老年补贴。
5. 个人帐户如何查询
外来从业人员查询每月的交费情况可拨打上海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查询,交费满12个月后需查询各年度的老年补贴帐户情况可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专线95519或至我公司各受理网点柜面查询。
6. 老年补贴金额的利息计算
按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遇调整的按加权平均计算。
二、交费类(以下交费问题仅供参考,详细情况可拨打上海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咨询。)
1. 交费金额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额度为每一缴费月份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12.5%之和,其中老年补贴保险费占7%。举例说明?200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480元,2003年度全市平均工资为1623元,社保局所称“年度”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并作调整。所以,2002年9月至2003年8月交费为?1480×60%×7%×7(个月)+1623×60%×7%×5(个月)= 402.99 (元),社保局是按照402.99元缴纳老年补贴保险费。
2. 个人和单位交费的比例分别是多少
不能个人交费,外来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乘以12.5%缴纳综合保险费。
3. 离开上海后如何继续交费
不可以继续交费。
4. 不通过单位,自己可否直接交费
暂不受理个人交费。
三、凭证类
1. 凭证的寄发条件
用人单位为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十二个月的,即生成一份老年补贴凭证信息。我公司收到外地劳动力管理部门提供的凭证信息后,即开始处理凭证的打印及寄发事宜。
2. 凭证送达方式
目前以快递及挂号信两种方式发放凭证。
3. 客户收到凭证后如何处理
单位需将凭证发放给外来从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应保留所有的凭证,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以一次性领取老年补贴金。
4. 个人未收到凭证如何补办
需请客户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专线95519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我公司各受理网点柜面申请凭证的挂失补发,凭证补发后需至对应柜面领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如委托领取,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 个人遗失凭证如何补办,是否需支付费用
需请客户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专线95519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我公司各受理网点柜面申请凭证的挂失补发,凭证补发后需至对应柜面领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如委托领取,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补发凭证目前暂不收费。
6. 凭证上的帐户累计金额如何理解
此金额为客户前几年老年补贴金额的总计金额加利息金额,但并不包含最新一期的金额。例如:某客户收到2008年9月收到第四张“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凭证”,凭证上注明,截止至2007年累计金额:***元。此金额为2008年之前的三张老年补贴凭证的金额之和加上累计利息,不包含2008年9月收到的当期凭证上的“本期老年补贴金额”。
四、变更类
1. 个人信息如何变更
如发现姓名、年龄或身份证号错误时,应由外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或由其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向上海市外地劳动力管理部门(就业单位所在区县外管所)申请个人信息变更。待收到市外地劳动力管理部门提供的变更信息后,我公司可重新打印并发放更改后的凭证。
2. 离开上海后,凭证关系如何转移
凭证无需转移,外来从业人员生存至老年补贴凭证载明的期满领取日期(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可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申请领取老年补贴。
五、领款类
1. 领款规定
外来从业人员老年补贴正常领取规定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外来从业人员生存至规定年龄,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老年补贴本息额。
2. 领款手续
外来从业人员生存至老年补贴凭证载明的期满领取日期(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应由其本人凭老年补贴凭证、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申请领取老年补贴,如由委托人代为申领的,还应提供外来从业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 是否可提前领取
凭证载明期满领取日期前,不可提前领取老年补贴金。
4. 被保险人提前身故如何领款
外来从业人员在领取日期前身故,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凭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老年补贴凭证、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申请理赔。我公司在收齐上述单证后,2周内通知申请人办理领取手续。
六、其它类

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受理网点柜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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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柜面的营业时间为9:00—16:00(星期六、日以及国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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