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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园,管理有序

2012-12-12 19:38阅读:
2012129日,我们第三期园长班的学员们一起聆听了由北京教育学院谢志东教授主讲的《幼儿园依法管理与幼儿安全的保护》的讲座。谢教授在讲课的过程中,将一个个鲜活的管理案例呈现给我们,使我们在不断的思考自己管理工作中的案例,深有同感。幼儿园依法管理与安全保护是当前一个被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园长必须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了解你所从事的职业所具备的法律方面的知识。在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与涉及到法律与幼儿伤害事故的时候能够做到依法处理。通过谢教授生动的讲述,我们对依法治园与幼儿安全保护有了深刻的理解。
一、明确了依法治园的含义。
在谢教授讲课的过程中,首先向我们阐述了依法治园的三个含义:第一,应当依法接受行政机关的依法管理; 第二,保育机构必须依照章程和规章制度自主管理;第三,要依法维护教职工和幼儿的合法权益。而作为园长在依法治园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建立健全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并保证其在管理中得发实施。
我们在依法治园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一,幼儿园的管理必须注重程序;第二,教育申诉是教育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第三,依法治园不等于以罚治园甚至是以罚代教。
二、理清了幼儿园和园长在管理中的主要法律权力
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树立一种对法律的信仰,让法律有一定的威信。幼儿园作为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场所,具有主要的法律权利:第一,。保育教育权,意味着只要你是在幼儿园的范围之内,只要是完成了国家规定的保教任务,达到了相应的要求。采取什么手段都属于幼儿园内部的,外人不得干涉。第二,财产权;第三,幼儿园的知识产权。老师的教案也享有著作权,必须尊重。
在我们明确了幼儿园和园长在管理中的主要法律权利后,我们更加关注幼儿的法律权利,因为这与幼儿园和教师的义务密切联系。首先幼儿具有受教育的权利,拥有身体健康权;其次,幼儿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幼儿;禁止幼儿园组织带领幼儿参加抢险等具有危险性或应当由成年人参加的活动,幼儿的个人隐私权、人身自由权、合法财产权受法律保护
三、强化了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
当幼儿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我们最关心的就是如何进行责任分析,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幼儿园方面主要责任是:管理的过错、教职工的过错(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看到危险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等造成的幼儿伤害的)。因此,明确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责任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做到:1、落实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2、组织参加劳动和活动,应当符合幼儿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3、组织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4、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5、晚离幼儿园的;6、防止发生踩踏;7、危险的地方;8、不得出租场地用于危险品的生产经营;不得出租幼儿园停放园外车辆;9、不得聘用患难有不适宜担任保教工作的疾病的人员担任教职工。包括有精神问题的人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异常心理状态的幼儿,应当特别关注和照顾。
通过谢教授有关《幼儿园依法管理与幼儿安全的保护》的讲座,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依法办园是时代的要求,是幼儿园发展的需要。作为幼儿园的管理者,一定要有“法”的头脑,完善园所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维护幼儿、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修炼教职工的道德行为,体现管理的有序和有品,使幼儿园方方面面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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