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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谈能力(六)

2006-04-23 10:58阅读:
  爱是人的核心能力

  文/林格
  


  有爱,才会有一切。
  爱的力量无坚不摧。
  因此,爱是人的能力之能力,是核心能力。

  我的能力公式仍然是:
  能力=态度+条件+目标。
  爱的内容很广泛,以男女之爱为例
爱的能力可以依此分解为:
  
  一、态度。
  显明的倾向与态度。
  即对爱的坚信与投入,对生死相随的底线约定,爱是信念。
  爱是深刻尊重、理解和宽容对方的能力。
  爱是感激对方、给予对方以无限信心的能力。
  爱是为对方祈祷幸福的能力。
  爱是为对方担当与“堵枪眼”的能力。
  
  二、条件。
  有条件时要充分利用条件,没有条件时要设法创造条件。
  爱是创造条件的过程:
  爱是创造精神价值的能力,爱要求我们用自己的智慧与气力,区分条件,利用条件,创造条件,甚至改变条件的性质和形态。

  三、目标。
  爱的能力必须建立在某一种目标憧憬的基础上,尽管过程比目标本身更重要。
  目标,是用心经营之后顺带的结果,和金钱一样,实现了欢喜,没有实现也不沮丧。
  爱是一种西西弗斯式的执著,有所执著,才能脱俗,才能穿越人世间的偏见与阻碍,才能战胜自我,人生的欢喜,也就一定会在坚持之后某一个拐角处出现。

以“爱是一种能力”作为例子,来支持我的能力论———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能力,能力取决于你自己,而不是老师,更不是父母给予你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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