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休息至关重要!
2012-12-16 07:58阅读:
国际海事法律按国际劳工组织ILO147号公约规定:为了保证船员有足够的休息和睡眠,以策船舶航行安全。任何船舶的船员在船工作时间为8小时。
除非必要,一般情况下不让船员加班工作。即使加班工作其时间最多一天不能超过14小时,第二天要给予安排适当的休息。
作为强制的法律,每一个船公司必须让船舶排出船员休息时间表,在港口国检查时,还必须出示记录,以核对船员是否得到了足够的休息。
某航运公司船舶政委为了跨进船舶先进的行列,保持最佳的船壳面貌,每到一个港口不管炎炎烈日热带地区,还是冰冻三尺的北欧地区,一靠港就带领船员进行船壳油漆,一做就是十几个小时。还立下了豪言壮语:
“小雨大干,大雨躲着干,不下雨流着汗干!”
在向公司报告中他沾沾自喜的写道:
“为了搞好船容船貌建设,坚持平时打‘常规战’,不搞‘突击战’,每天做足8小时,但在关键时刻体现一个‘抢’字,打‘歼灭战’。如船舶靠码头,不管酷热难耐的巴生港还是风景秀丽的欧洲四港,在某政委的带领下船员们总是争分夺秒,任劳任怨地做好维修保养工作,无暇顾及浏览异域美景。为了搞好船壳保养,搭跳板、放工作艇,船员在港连续工作10多小时已经是常事。”
诛不知还在公司公开发行的报纸大加赞赏船员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一时都作为典型大家向该轮学习,政委也感觉得自己为公司做出了贡献。
不想,船舶再一次到了欧洲某港,正好PSC检查。检查官检查之后就把船舶滞留了。船长、政委想不通了问PSC检查官为什么滞留本轮?
PSC检查官拿出了收集的报纸,指了一篇文章说:“这是不是你船报道的?应该明白你轮违反了什么吗?
船长、政委蓦了。
海员休息是权力,更是安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