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世越”号沉船震惊世界,船长在没有作出有效弃船行动前就登上拖轮仓促逃命的行为被世人所谴责,韩国媒体和民众纷纷要求严厉处置“世越”号包括船长在内的责任海员。
但是出人意料,2014年11月11日,光州地方法院对“世越”号船长和船员等15人作出一审宣判,船长李俊锡仅被判处有期徒刑36年,其他14名船上工作人员被判处5至3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韩国舆论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引发巨大争议。未来这起官司可能打到韩国大法院(韩国最高法院)。
暂且不论韩国法院的判决如何,作为船长,我想议论一下当发生海事时船舶处于弃船危机关头的时候遇难船船长该怎么做才能做到拯救船舶、拯救生命的责任?又是如何才能体现出船长具有良好船艺技能素质,实现人道主义舍己为人的牺牲精神?
通过一些船舶灾难影视片,泰坦尼克号史密斯船长坚守驾驶台与船共存亡的形象在民众中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概念:“船长必须最后离船!”
中国海商法第三十八条:“说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
就是在我的航海职业中也基本形成了这样的职业基本道德准则。公司管理层对船长权力灌输、理解基本上也形成了职业约束:“当船舶发生沉船威胁时,船长必须坚持在船舶指挥人员撤离,最后检查是否还有人员在船、带上重要的文件和国旗方能离开难船。”
简单地说:“船长必须最后离开难船。”
但是出人意料,2014年11月11日,光州地方法院对“世越”号船长和船员等15人作出一审宣判,船长李俊锡仅被判处有期徒刑36年,其他14名船上工作人员被判处5至3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韩国舆论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引发巨大争议。未来这起官司可能打到韩国大法院(韩国最高法院)。
暂且不论韩国法院的判决如何,作为船长,我想议论一下当发生海事时船舶处于弃船危机关头的时候遇难船船长该怎么做才能做到拯救船舶、拯救生命的责任?又是如何才能体现出船长具有良好船艺技能素质,实现人道主义舍己为人的牺牲精神?
通过一些船舶灾难影视片,泰坦尼克号史密斯船长坚守驾驶台与船共存亡的形象在民众中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概念:“船长必须最后离船!”
中国海商法第三十八条:“说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
就是在我的航海职业中也基本形成了这样的职业基本道德准则。公司管理层对船长权力灌输、理解基本上也形成了职业约束:“当船舶发生沉船威胁时,船长必须坚持在船舶指挥人员撤离,最后检查是否还有人员在船、带上重要的文件和国旗方能离开难船。”
简单地说:“船长必须最后离开难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