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被公司发配到一艘有着21年船龄的老破船,老板的根基据说还有一点来头,是一帮在美利坚合众国混混的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人。他们凑合了一些资本买了破船,利用中国海员低廉的工资,雇了中国海员支起了几条航线,跑野鸡码头。
我就是在刚做了两年船长后被外派,进行所谓的外派锻炼,接受“先进的管理”。那天当我从上海出发到美国休斯顿港上船之际,外派部调配员给了我一大堆船舶来电要求购买的干货,让我按重量比例分发给跟我一起上船的海员,还提前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干货的价值。那个调配员很热情的说:“海员在外很辛苦,都在国外跑船,不回国内,买不到中国风味的伙食,因此乘换班之际带一些香菇、木耳和金针菜上船。所以公司想到你们海员辛苦,满足船上要求,在条件许可下为海员做一些事,改善船上伙食条件。船长你先付这笔伙食费,到了船上再报销。”于是我们几个人的旅行包里开起了“南货店”,塞的满满的,跑起了国际单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