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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法则

2007-02-26 06:47阅读:
生命的法则
文、图/鞠晨曦

在路边,我不经意间看到了这个令人惊诧的景象:一望无边的枯黄中,我赫然看到两抹格外抢眼的新绿,这些令人心悸的绿色,竟然是在两处经受烈火焚烧之后的草地上产生的。
近在咫尺的那些未经烈火焚烧的草地,还屈服于冬天的萧瑟之中。
新抽出的绿叶是满山遍野最为常见的茅草,一种叶边带着锯齿的草,小时候的我不止一次被他划破手指,鲜血直流。据说,远古的鲁班就是从茅草受到启发发明了锯。
这种桀骜不逊的一年生的茅草被烈火焚烧之后,竟然从根部重生,率先发出新芽,难道是烈火打破了生命的禁忌?
残酷的烈火的烈火对枯草来说,是一场灾难,但对扎根于突然中的生命来说,却是一个希望,一个契机。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就是生命的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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