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杨沫》错误版本到底印了多少?
2011-03-30 08:32阅读:
《母亲杨沫》错误版本到底印了多少?
前不久一位兵团战友从当当网上买了一本头版的《母亲杨沫》。上网一搜,发现淘宝网上共有300多家书店还在卖。地区粗粗统计有北京、上海、重庆、南京、成都、广州、哈尔滨、石家庄、济南、杭州、武汉、郑州、深圳、廊坊、苏州、保定、广西贺州、邵阳、上饶、汕头等地。另外当当网和卓越网也都在卖。
我的一位律师朋友还刚刚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买了一本。
这本书头版印数是5万,怎么卖了5年多,还在卖?是不是他们多印了?带着种种疑问,给长江文艺出版社前社长周百义以及现社长刘学明打电话询问,二人均回答:该书没有多印和隐瞒印数的问题。
这是真的吗?
早在2005年,就曾有中国社科出版社、工人出版社、北京修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团结出版社等都表示要出《母亲杨沫》。在本书出版4年之后,江苏文艺出版社还曾表示要出。2010年春天,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付艳霞代表该社领导又向我正式提出想出版《母亲杨沫》。到2010年7月新星出版社的高晓岩也表示要将它列入老鬼文库出版。
从5年前到现在,这么多家出版单位欲出《母亲杨沫》。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出版社的有关主管都一致认定《母亲杨沫》是一部畅销书,有市场。
2005年7月,长江文艺出版社的代表刘硕良与我签订出版《母亲杨沫》的合同,有效期为5年。由于担心出版社缺少诚信,隐瞒印数,后来还特地与刘硕良签定了一个补充协议。规定:
“乙方应该如实通报甲方本书的真实印数,不得缩小印数和盗印。如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回自己的损失。”
然而5年过去,该书一直在卖。出版商刘硕良从来没向我通报《母亲杨沫》一书的真实印数。《母亲杨沫》到底出版了多少,始终是一个谜。所有圈内人如我的责编,资深编辑岳建一、社科出版社策划部主任王磊、新星出版社副总编高晓岩等等都认为该书绝不止只印5万册。一本
书若没有市场,早就处理了,不可能持续在市场上销售5年。
包括刘硕良曾经雇佣的员工,在我的博客中留言也都表示根本不止5万。
前不久武汉的一位朋友野莲(《落荒》一书作者)告我,她从一个长江文艺出版社的朋友处获悉,仅修订版《母亲杨沫》,长江文艺出版社就印了5万册,而版权页上标明的印数却是5千……至于那个粉色封面,错误百出的第一版本到底印了多少,只有出版商自己心里清楚了。
由于对方是一个老奸巨猾的出版商,背后拥有一个很大的出版社撑腰,两者结合成共同利益体,而我是一个个人,举证困难。那位透露真实印数的野莲的朋友也一再表示他只能提供消息,却不能作证,丢了饭碗。
所以我只能在自己的博客里揭发对方嘴脸,出出气。眼睁睁看着这些出版大亨们干着鼠窃狗偷的勾当,拼命往自己腰包里揽钱,却无法狠狠地砸奸商一拳头!这些人表面上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灵魂却充满渣滓、垃圾、臭粪。说他们是刑事犯罪分子一点不为过。
我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感到了出版界的见利忘义,虚伪狡诈,吞噬作者血肉。尝到了这个“喝血”社会一角的伪善与不义。我还算有一点点名,比工农的地位稍稍高一点,最可怜的是那些默默无闻,普普通通,社会最底层的靠出卖体力劳动为生的人。他们怎么受欺负,怎么被鱼肉,怎么艰辛度日就可想而知了。
附件:
以下是网友在我的博客上的留言,揭露刘硕良的不义行为
匿名] 旧营垒里
2006-05-24 00:59:00
杨武能先生,著名翻译家,德语文学权威,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出版《浮士德》、《少年维特的烦恼》、《格林童话全集》、《海涅诗选》、《茵梦湖》、《纳尔齐斯与哥尔德蒙》以及《魔山》等经典译著3
0余种,此信发生时是刘硕良在任漓江社社长,刘硕良是侵犯杨先生著作权利的当事人。事后刘硕良退休来到北京创办硕良文化公司,杨先生几次与刘交涉未果。而当时刘主编的诺贝尔丛书涉及侵犯数十位国内各语种翻译家著作权,拖欠译者稿费,在当时出版界和翻译界影响很坏。下面全文转载杨武能先生给刘的信,内容真实客观,可与四川大学外语学院德语系杨武能先生核实。
硕良兄:
你大概知道,重庆市的有关版权机构受我委托,正在追究漓江社侵犯我们的《魔山》著作权的事。事情是人家看见了台湾桂冠的《魔山》版本,一问才知道是漓江卖出去的,可我们译者却完全被蒙在鼓里。重庆方面去交涉,漓江社据说态度不错,承认了侵权事实,但就是迟迟不拿出赔偿办法,真正采取弥补措施。版权代理公司急于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几次问我的态度。鉴于与漓江社长期的友好关系,我一次次拦住了他们。但是这绝非长久之计!而对于声誉原本不错的漓江社来说,老拖老赖更非上策,因为忍耐和宽容都是有限度的。
说起漓江社在《魔山》这本书上干的“欺负”译者的事,真是一言难尽!
1998年推出新版,按规定该重新签约并付一次全额稿费;约倒是签了,可只给了区区一点印数稿酬,理由是印数少得贴钱。真是如此吗?只因你及后来的宋主编都是朋友,我便认了。
谁知书出来一看,漓江社原来还从德国的歌德学院拿了出版补贴!我对歌德学院的这种补贴再清楚不过:德国人这钱原本主要是给译者的!漓江社把它全部据为己有,不但欺骗了我们,也欺骗了德国人。如果不是我们谨守“胳膊肘不外拐”的传统,难道就没有谁去知会歌德学院,叫漓江把钱吐出来,而且从此死了再从外国机构拿补贴的心么?
漓江后来社庆又把“诺贝尔”整体出卖给书商,给译者的仅仅是实际价值不过千元的一套书而已,连个印数稿酬也没给我们讨到
……
不再多讲了,原因嘛主要在目前社领导已经是新人。我想只要能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眼下已由版权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旧账便没必要再算了。我相信漓江社的新领导——据说李元君社长已调去当一把手——会有魄力和度量处理好这区区小事的。
说区区小事,是因为我并不想像如版权代理机构说的,要求按法规必须赔多少多少倍,而只希望:
1,给我们一份漓江与桂冠的合同复印件,让我们了解桂冠到底买走了多久的版权;
2,给我们三本台湾版的样书(我和王荫祺共同拥有一本);
3,作为经济赔偿,按50元一千字补付我们一次稿酬(实际上我们所得仅为70%,按协议收30%)。
我本来不想劳神费力,自己介入此事,一切让版权机构看着办。现在他们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所以我才介入此事,以期尽快解决问题而又不损伤我与漓江多年的关系。请你从中疏通,把我的考虑转达给李元君社长等社领导。我想我已做到仁至义尽,算是对得起包括你在内的漓江老友了。如果即使如此,漓江社仍旧拖和赖,我就只好不再顾及这个那个,让版权机构自行全权处理了。听说有“诺贝尔”的其他译者确实是通过法律手段才得到补偿的;非不得已,我自己当然不愿走到这一步。
杨武能
王荫祺
刘硕良的老赖对您而言不是他的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所有与他合作过的人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强烈的贪婪二字,而碍于他的年纪,大家不愿与之计较,因此他也就能一次次得逞,像您这样敢于维权,挑战强权的对他来说还真不多见,他也是首次妥协给您再版了5000册,这是前所未有的,据说他怀恨在心,决心在中国的出版界封杀您,他在出版界的影响绝非您想象的,而且国内主流文学评论界与他形成了既得利益圈子,前一段与韩寒论战的白烨就是硕良文化公司的最大股东之一,可想而之,他如此肆无忌惮的对待作者,有他霸道的道理。望您保重!
[匿名] 旧营垒里
2006-05-25 12:05:05
老鬼先生:
刘硕良当初答应给您出的《人民至上》和布朗基的翻译作品就是缓兵之计,他先稳住你,把他看好的《母亲杨沫》抢过来,然后就不再理睬您了。很多作家和译者就是上了他的当,被他利用完就再不理睬。像上海的钱定平先生,刘为了要他的《钢琴教师耶里内克》也是答应出他的小说,可食言至今。
现在《母亲杨沫》的事情既然已经被他搞砸,您还是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
首先您应终止与他签定的出版协议,否则在版权期内,您这本书的权益没有丝毫的保障!他想印就印,想再版就再版,别看他开出百分之十四的版税天价,您以为他至今只印55000册么,实际印数多,版权页上报的少是公司公开的秘密。《母亲杨沫》到现在起码印了8万册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老版销售不完的原因(修订版的确只印了5千,因成本过高不可能多印,老版销售不完,修订版根本不能铺货)。受蒙蔽的永远是作者!这就是刘硕良得意之处——都被卖了还帮着他数钱,在他那里知识分子永远是最好骗的!
其次,您应上告新闻出版署和长江出版集团,让他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您的经济损失,还您以公道。如您朋友所说,新闻出版署有明文规定,错误出现超过一定限度就是劣质图书,出版社要收回已经发出的图书,如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还要追究相关出版社和责任人的责任。更重要的是新闻出版署明令禁止个人和公司买卖书号的行为,而刘硕良一直是打着长江文艺出版社外国文学编辑部的旗号,利用国家的出版资源,行的为己牟利的勾当!这也是出版协议是公司与您签定的原因了。
其三,您应当通报各媒体将这本书的出版真相公布出来,否则读者花了钱买到了错误百出的正版书,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也会使读者对您的观点、立场产生误解与误读,影响您出这本书的初衷。需要指出的是,书中人名的错误决不是我们编辑的疏漏,在我们校过之后,最后一关他都要终审。无论是汉语著作还是他不会的外文翻译,在他那里他认为不通的,错误的轻易的就按照自己的理解增改删调,而决不会认真与作者译者核对,这也是他从不把三校给作者看的缘故。至于他凭什么这么做只因他是资深出版人、漓江出版社总编辑、社长,韬奋出版奖获得者,长江文艺社社长助理。
说到这里您和诸位看过此文的读者一定非常疑惑,笔者为何对素昧平生的您大爆内幕?
因为您是第一个公开与他叫板的人,我看惯那些唯唯诺诺的知识分子求他出书,小心呵护自己作品希望出书却被他玩弄于掌股之上的一幕幕敢怒不敢言既可怜、又可悲、值得同情的情景。我重您是血性汉子,曾认真拜读《血色黄昏》,又见您敢于挑战强权,不堪他的欺侮,才向您公开他的黑幕。毕竟我还是人,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他那样!他对我们也是拼命压榨,处心积虑的克扣、盘剥我们。北漂的我们背井离乡,每日最多14个小时的工作强度,每周六天的工作日,病了还要坚持工作,没有三险一金,甚至不签劳动合同。签出版合同那天他能请您吃饭已经是破天荒了,一般的情况是到了饭点不管谈到那里他夹起皮包就走人的。我们为的是生存,他为的是争名逐臭。需要特别补充的是:他的确不是因为右派入狱的,他的入狱另有隐情涉及他个人的隐私也是他终身的污点,在这里不便透露。如果至今很多右派认为他是战友的话那真是受他蒙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