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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警察制服的八次重大改革[转载](上)

2023-06-04 12:25阅读:
中国人民警察制服的八次重大改革[转载](上)
中国人民警察制服的八次重大改革[转载](上)
作者:张志然
编者按:警服,是警察身份和执法的重要标志,凸现着一个国家的警察形象。警服对于老百姓来说,它代表着安全、可靠,承载着人民群众的信任;而对于不法分子,警服代表的就是威慑力和强制性。一队警服,就是一道法治风景线。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人民警察的服装先后经历了8次变化,分别是50式、55式、58式、66式、72式、83式、89式和99式警服。每一次人民警察换装,都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在一定程度上记录了我国社会发展过程的轨迹,反映出当时社会的法律、经济、人文状况,也成为见证新中国阔步走进新时代的一道别样风景,从一个侧面映衬了人民警察发展的历史,体现着警察精神、警察文化的薪火相传。
新一轮的警服改革已经启动。我们相信,未来警服无论怎样变化,其深蕴的凛凛威严的底色会因因相袭,会更加展现人民警察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时代风采。致敬,警服!


警服在变,人民警察服务人民的初心永不改变。
警服变迁,记录着人民警察发展史,也记录着一个时代的历史印记,体现了警察精神、警察文化的薪火传承,代表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轨迹。警服,成为见证新中国走进新时代的一道别样风景。
那么,新中国成立以来,警服又是怎样发生着改变呢?关于警服,又有着怎样的回忆和故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从军装到警装
194910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的开国大典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而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人民公安也在进一步规范和发展。
194910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罗瑞卿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194911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开始办公,启用印信。同年115日,公安部举行了成立大会。
1950112日,财政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人民警察的等级划分、服装、领章、帽徽及其供给待遇标准的规定》,对人民警察的职级待遇和服装进行规范。在前期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公安部拟定《公安部及其所属武装警察部队服装式样草案》,并于28日上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211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批准了这一草案。周恩来总理在批复中明确指出:所拟人民公安部队服装帽微与人民解放军同一式样,各公安部(注:当时各大行政区均设公安部,受行政区中央局和政务院公安部双重领导)、厅、处、局暨各中央、大行政区、省直属之大、中城市公安局等所有工作人员之服装,除分局派出所一律着警察服装外,均着人民公安部队服装……佩戴公安臂章。
这个批复下达以后仅仅几个月时间,北京市公安局很快予以落实。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原院长刘尚煜在回忆文章中表示:根据这个批复,全局工作人员着装出现了一局两制的现象。在市局机关工作的同志,着人民公安部队制服,与解放军军服的颜色、式样完全相同;在分局、派出所工作的同志,则一律着警服:夏季为米黄色、冬季为墨绿色,与我们在公安学校学习时试穿的样式、颜色完全一样。
刘尚煜还写道:市局机关的同志着装时,除专用的公安臂章外,据说是由于生产、制作方面的原因,没有发人民公安部队胸章,发的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胸章。一连几年,我们都穿着这种军装。星期日回家时,有一次我去街道居委会办事,竟被居委会主任误认为我已参了军,并几次要求我的母亲到街道办事处去进行军属登记,经过再三解释才算说清楚。
对此,董国平也有相似的记忆。出生于193412月的董国平,19957月退休前一直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195012月,北京市委经党中央批准,决定抽调一批报名参加军事干部学校招生的团干部充实到北京市公安机关,董国平正是被光荣批准的200名成员之一。
1951年,董国平和另外六名同学一起带着行李,到北京市人民公安学校正式报到。经过半年多的学习,19517月,董国平被分到北京市公安局保卫处工作。当时的保卫处业务性质为侦查处,担负工厂、企业、机关、学校的内部保卫警卫工作。
1952年冬天,董国平为了执行任务必须着装。那是一身戴公安臂章的肥肥大大的棉军服,站在有轨电车的乘客当中,他感觉很自豪。
刘尚煜文中所说的分局、派出所工作的同志所穿的服装,正是如今许多人口中的50式警服。这身警服为米黄色,左衣领按警种缀钉冠以”“”“”“字首加号码,右衣领缀钉人民警察字样的领章,并佩戴中国人民警察布质胸章。1954年,取消了领章。
冬季警服为墨绿色,黑色化学(即塑料)纽扣,按干部、普通民警两种身份制作。董国平、刘尚煜他们作为市局干部,制服的上衣为翻领,上下4个衣兜,下边为吊兜。而普通男警服上衣为翻领,上下4个平兜,下衣为马裤,两裤腿开缝处各缀7个黑色化学纽扣(无绑腿),外扎黑色腰带。普通女警服上衣为大翻领,左胸一个小兜,下襟两个斜插兜,前胸两列纽扣,每列5个,下衣为西服式样系带铜扣的布腰带。
男女民警均戴墨绿色带耳扇的解放式棉帽。帽徽参照解放军式样,仅将黄边红五角星内八一两字改为公安
根据广大群众、国际友人以及北京、天津、沈阳等部分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所提的建议,参照苏联及其他人民民主国家的经验,公安部设计了55式人民警察制服。报请国务院批准后,1955年冬季,首先在北京、天津、上海等9个大城市部分警种的民警中穿用,接着于1956年夏季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推行。
刘尚煜在回忆文章中介绍,55式人民警察制服按警种夏季分为两类:一类是交通、户籍、治安等公安警察,上衣为白色,裤子为藏青色;一类是武装、消防等专业警察,上衣为草绿色,裤子为藏青色。冬季则各警种一律穿藏青色制服。从这一年起,人民警察的春、夏、秋季警帽改成了大檐帽,帽徽中间是国旗图案,周围是金色的齿轮、麦穗及光芒,男、女制服裤、裙增加了红色牙线,干部的宽7毫米,警士的宽2毫米。
(未完待续)
中国人民警察制服的八次重大改革[转载](上)
一名警察身着一九四九年警服 中国新闻图片网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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