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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气、文章和生意

2013-01-22 11:27阅读:
早晨来到咖啡厅,和往常一样,看见老Joe在吃他的早餐,他总是会要两杯“美式咖啡”,在第一杯喝到三分之二的时候,出门去抽两支烟,天气要是暖和,他可能会把咖啡一起拿出去,放在上面的台阶上坐在那里边喝咖啡边抽烟。如果你这时候恰好来到咖啡厅门前,可能会见到他在和某个女孩子聊天,有时是这个,有时是那个。在我用夹生的英语磕磕绊绊地和他聊过一次以后(那就算认识了),第二次碰见他时,就是这样的情景。我只和他打了个招呼就要进咖啡厅,他从背后把我叫住了:“Bukn.”
没人这么叫过我,那是第一次。我停下来,他把我介绍给正和他聊天的女孩子认识。
那姑娘的名字很好听,叫“思伊”,“想她?”我问。“对对!”她说很少有人这么快发现这名字的意义。
我其实记得这姑娘。还是在这咖啡厅,有一次,她坐我旁边,当时她在看GRE,我问她平时看不看小说,然后把我刚写的一个小片段拿给她看。她说她“非常喜欢余华”,我说余华很厉害,《活着》很NB,她说“还有《许三官卖血记》”。
但这次她不记得我了。我给老Joe说“We’ve talked before”,她说“有么?”,我说“我们是不是讨论过余华”,她想起来了:“是你呀。”
之后又交叉着聊了几句,老Joe说给我的话我能听懂一半,思伊和他聊的,两人的话我都一个字也没懂。
……
当然,这些都是无用的废话,现在我告诉你我想说点什么。我想说的是——你一定不关心这些东西,所以你不想看,不是么?
今天和老Joe聊到写东西时用笔和用电脑的区别,我想起,用笔写东西时,一拿起笔,就会拥有一种自由,因为那是写给自己看的,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完全不用想读者,不必想会不会招人烦、让人失去耐心,不用想有没有达到想要的表达效果,不用担心某些话会伤到某人,会惹谁发火,甚至不用想有没有把想说的表达出来,一句不行再来一句“或许是这样”“也可能是那样”“也或者根本都不是,而是……”“好吧,其实我只是想说……”“但也可能并非如此……”绕多少圈都没关系。语言是有限的,我相信即使是张爱玲那样高明的表达大师,在面对这样缠绕的思绪时也简洁不能。
可现在,我在这里写给你看——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就由不得不想,前面那段话——如果我非写不可,怎样才能写得妙趣横生,不至于让你看五个字就不看了。
今天还聊到了作品语言,话题源于莎士比亚,我问老Joe,老莎的英语
是古英语吧?对非英语母语的人很难懂吧?他说,对英语母语的人也难懂,那几乎是另一种语言。于是我提到《星球大战》里犹达大师的倒装癖,他告诉我,更早的电影里也出现过这么玩语言的,例如《发条橙》。接着他提到了乔伊斯。
——到这里,终于靠近了我想说的问题,你已经看到了文章题目,或许已经知道我下面想说什么。但我这多少有些故意的啰嗦或许已经耗尽了你的耐心,如果的确如此,那你或许已经懂我想表达的东西了。
乔伊斯的东西我没读过,最出名的应该是《尤利西斯》《青年艺术家肖像》,《芬尼根守灵夜》最近出了中文版第一卷,写在万圣书园入口的小黑板上。你或许没听说过他,那么让我再说三个时不时会和他一起提出来的小说家:伍尔夫,福克纳,普鲁斯特。有人说他们写的东西叫“意识流”。
在老Joe的描述中,乔伊斯似乎热衷于把英文弄得像积木一样拆来装去,他想和他的文字建立”a better connection”,然后把意思直打人心,于是,他的东西非常难懂,现在,人们认为他是个天才。
如果你说,你爱读《呼啸山庄》,爱读《红与黑》,或者《月亮和六便士》,是因为小说本身的魅力,我会很快相信,但你说你喜欢《尤利西斯》或者《城堡》,我就不得不对你的真诚打个问号,即使你说出个一二三,我也不相信,随意google一把,你就能说出:“唉,越看越觉得卡夫卡真是孤独。”
——现在让我说出结论:如果乔伊斯默默无闻,你一定不会去读《尤利西斯》,如果卡夫卡没有引起轰动,你多半也没有去读《城堡》的动力。你或许会说“是金子早晚会发光”,是吗?显然,金子从来不发光,只会反光,当它被掩在深深的地下,即使挖出来了,也和那些矿物杂志混在一起,看起来黑糊糊的,一丝光也不会闪给你看。你身边或许就有一个卡夫卡或者梵高,或者才能不那么杰出,但也远远高于大多数流行于市的“名家”们的人(我们假设他叫K),K的某种才能已经让他发现了什么,他或许开始玩乔伊斯的那种游戏(或者是其他他认为可玩的东西),于是谁也读不懂他的东西,没人看他的作品,看的人都在两分钟之内放弃了。
你能否相信,时间和历史未必能发掘出他的价值?K很清楚自己的局限,他经过非常努力的追求,接近了他想要表达的东西,他表达了出来,但没人理会,理会的人都在两分钟之内放弃了。如果你不信,请去读一读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如果腰封上不写“马尔克斯惟一能倒背如流的书”,你读它的兴趣会维持多久?
但《佩德罗.巴拉莫》的确有其厉害之处,但如果不告诉我它和马尔克斯的渊源,我一定会把它看作胡乱写的一堆无意义的碎片——即使到现在,我也依旧认为,从那本书的中文版看来,它绝配不上马尔克斯的评价:“胡安.鲁尔福的书只有300页,但却和我们所知的索福克勒斯同样浩瀚。”
但我还是从《佩德罗.巴拉莫》里学到了东西,但我学到的东西是:原来这种乱七八糟的破玩艺儿也能卖得好。我相信对于以西语为母语的人,以及了解西语及拉美当地文化背景的人,它或许有独特的魅力,但对我而言,基本没有,虽然我承认,里面那种独特的叙述技法(死人说话、拼图式场景),如果一个技巧娴熟的中文作家用到自己的作品中,用心地去写一个中文小说,并且那故事也恰恰适合这种叙述方式,或许真能给人很深的震撼。
好了,瞧瞧,我必须说,名气是作品的一部分。
既然说到了《佩》这本书,我想稍跑一题,你一定读过金庸,没读过也看过电视剧,我相信你肯定同意,金大侠是个起人名的高手,仅仅一个名字就已经传递了大量的信息,令狐冲和任盈盈这一冲一盈的相映之趣,若是翻译成英文,怕是再高明的翻译也保存不能。所以,《佩德罗.巴拉莫》这部在拉美文学中有里程碑地位的作品,很可能是因为翻译而变得不给力了。
其实根本不需要任何例证。当你拿到一本书,且不说作者,就看它的装帧封面、印刷字体、版式插图,就已经给你了很多印象,一个你欣赏的人写的序言则为你还未读到的正文罩上光环,封底的推荐语是让你最终决定花钱购买的“最后一根稻草”,而若不是书脊上作者的名字,你则根本不会把它从书架上拿下来。
我们必须承认,两本书,即使文本内容一模一样,如果是不同的作者写的,它就是不同的两本书,而且这种区别非常大,甚至比同一个作者的两本书的区别还大。这种区别或许在更短的文本里更为明显,同一句”I have a dream”,我说和马丁.路德.金说显然是不同的两句话——不是同一句话的不同效果,而是不同的两句话;韩寒的一句“我靠”和郭敬明的一句“我靠”给人的感觉可能截然相反。如果在《简爱》出名前,人们就知道科勒.贝尔先生的真身是个女人,那这本书十有八九会遭到恶运。
我想说的就是——看着作者评书并非不理智的行为,恰恰相反,它很理智,因为它相信经验,并借此进行高效决策。钱锺书说鸡蛋好吃不必关心母鸡,然而,现在鸡蛋那么多,如果我吃过一个好蛋,认准下蛋这只鸡吃它的蛋当然也是合理的。真诚的读者虽然不会在他一点也没体会到《城堡》的妙处时就告诉你这本书多么多么好,但如果他足够理智,他会告诉自己,或许我的经验还没法理解,或者我暂时和这个作者没有缘分,他不会断然说“《城堡》写得就是一坨屎”。一个非常推崇《月亮和六便士》的朋友告诉我,《月》开头那一张差点让他睡着,如果不是因为有朋友强烈推荐,他肯定就不看了。
我们已经看到,名气带来了极其宝贵的东西——读者的耐心,及由此拥有的读者注意力,不得不说,这与纯粹通过文本带来的读者注意力区别非常大。前者的情况是,读者在读书之前已经允许自己去理解作者,因为“既然他有名,我到要看看他都说了什么”,而后者的情况则是读者被动地跟着作者走,非要作者使用某种“胁迫”手段,他才会允许自己去理解作者,这些手段虽也是文学艺术的一部分,但为了吸引读者,作品很可能付出了代价,并因此而损失了作品的价值。
或许你现在能够同意了,一部作品最终的表达效果,文本本身只占一部分,甚至不到一半。如果把《追忆似水年华》在起点上日更五千,并且毫无特别地和其他网络小说混在一起,网友们能够发现它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么?有多少人有耐心静静地跟着普鲁斯特回到那一个个房间里去,或者去品位在战争延误了出版时,他由于生病无事而向里面添加的大量材料?可是,当有人告诉你,这部小说的地位,它在你身边流行起来,你周围的人都在读《追忆似水年华》(就像大家都用iphone——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时,你可能就会找一本来看,并且细心体会它的好处——其实是在找一个答案:它为什么这么流行?你渐渐发现了答案,然而它只属于你自己,就如某一天,你终于爱上了那苦苦的咖啡(喝第一口时你简直想吐),这时你开始以你自己的方式惊叹它的妙处,庆幸自己有耐心走过这段欣赏的旅程,庆幸自己和那个病病恹恹的作者还是有缘。
最后来说说生意。卖字和卖艺有所相似,问老Joe一些电影和戏剧的问题时,他会时常提到business,例如一些好莱坞电影,他会说它们是shit, but well done shit,是business,在我有卖字的想法之后,也开始去了解行里的一些规律和套路。也恰在此时,我开始时常抱怨网上已经没人看我的文章,而邻居那位“北大旁听生”小Z却突然(终于)因为腾讯为他拍的纪录片而“一夜成名”,很多出版商已经找他约稿出书。
小Z让我看过一本名为《站着上北大》的书,作者是一个北大保安,他大专毕业后来北大当保安,然后利用间隙时间蹭课。这本书用国旗五星那种黄色做封面,一张西门(就是“古香古色”那个门)前的“雷锋照”,照片下用大红字写着“北大校长周其凤撰续感动推荐”好像还有句陈鲁豫的推荐语我不记得了。
书大致翻了一下,文字很流畅,但基本上都是些“正能量废话”,信息量很低。我也曾在某个晚上,在未名湖边一边踩着一棵大柳树倾斜的树干一边和一个北大保安聊天,现在只依稀记得他姓伍。小伍也有一颗站着上北大的心,但他谈到的内容有料多了,他说有个北大哲学系的老师(自称),总是在秋天穿个红裤衩来未名湖游泳,而且那哥们身体实在是好,过了国庆节都还要游。每次发现他游泳,他们都得想办法把他从湖里“请”出来。
《站》有一点可以称道,一小节一小节的内容安排十分精心,一个一个小主题,条理很清楚,然而我很快就想到:这是编辑的功劳。
小Z说,《站》的作者到处签名售书,撰了几十万,现在好像已经娶了个研究生姑娘,当了老师。我不由地想起了老Joe说的那个business。接着小Z告诉我《知音》向他约了特稿,稿费是1字1块多,大约七八千字的篇幅,选题是“旁听在北大”。既然说到这里,不妨多说一句,大家可以搜索“北大旁听生 腾讯”来找到那部点击超过三千万的纪录片,然后再搜索小Z同学的名字来看看他的文章。
我从小Z那里还看到一本《北大偷学记》,这是一本真正的旁听纪实,纪录了很多文史哲教授的讲课语录和感言(例如周学农、吴晓东、李零、……)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旁听指南,里面写的不管是不是真知灼见,但至少是经过了严肃认真的思考,文笔也不错,装帧排版也很很雅致。小Z说这本书是自费出版的,没有挣钱。
我想卖字既然是卖,自然也是生意,是生意就应当遵循生意的规矩,良心上讲,生产的人还是应当把产品做“好”,但真正促成购买的还是让出钱的人感觉物有所值,字的价值在于其中的意义,意义需要理解,理解则需要耐心和注意力,而这则需要下蛋的鸡的名气。或许这才是是张爱玲“出名要趁早”背后的逻辑。
谢谢你读到这里。上帝保佑见习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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