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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然大悟

2013-07-26 14:47阅读:
有时候你总想写点什么,人活一世,每一天每件事都会让有所感有所想有所获。但世界这么大,大家都忙得来不得整理自己,没多少时间来跟你分享。更何况,没有人有义务来听你叨叨。

我们生来就孤独,走自己的路,当自己的主角,为别人作过客。

所以大多数时候,当你走在大街上,与行人擦肩而过,便是真的过了。偶尔有人向你微笑,或是给你一个拥抱,来证明这个世界依然美好。但拥抱过后,你还要继续赶路,停不下来。

所以你不必活得像一个广告,你想写点什么并不一定要与标题有关。但就像一个人总要有一个名,你可以用半小时向别人介绍你自己,最后不过是为了让人记住你的名。

所以任何文字都要有一个标题。但就像你的名字都不是你自己取的。所以你完全可以让别人来命题,比如这个标题,就是沁妞给的。不好意思,可能又要让你觉得我像是中学时代的考试作文在凑字数。

我觉得不是。

2011年的时候我还在上海,还披着一头不太飘逸甚至都不怎么柔顺的长发,大多数男人留长发的初衷都是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艺术家、文艺青年,再不济也得像个摇滚青年。但大多数留长发的男人最后看起来都像流氓、流浪汗之类的,都跟“流”字有关。

所以你看你越不想入流,就越入流。

端午节的时候我回了趟厦门,是的,我又用了“回”字,我们每离开一个地方再去那个地方的时候都习惯用“回”,回成都回内江回北京回上海回厦门……说得好象每个地方都是家,但其实都不是,甚至那个真正的家反而说得不像家了。所以你去的地方越多,就越不知道家在哪儿。与距离其实没多大关系。

在厦门那几天,除了见到那些都还年轻的老同学之外,还有一个在成都的前同事兼朋友。这个人能吃不能喝,你要是看到他会很自然的想到一个印度名人——甘地。我干了一件特傻逼的事就是跟他在白城海滩合照,更傻逼的是我竟然发了个微博。然后。。。这篇微博成了当时为上评论最多的一条,为什么?你想像一下,任何一个正常人跟甘地合个影都他妈显胖啊,更何况那是我近一年唯一一次公开亮相。于是,那些许久没见的人儿啊,无一不感叹:你变了……

在经过一番
不是很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我剪掉了长发,从理发店回家的路上,我他妈都觉得自己是飘回去的。你是不会明白我对长发的感情的。

第二天,上班。你可以想像当一个长发的猥琐大叔一夜间变成一个阳光少年后大家的反应。其中有一人说:我操,原来你这么清纯啊!(沁妞,你说这算不算恍然大悟?)

我操,老子本来就很清纯啊。


后来的两年时间里,我无数次的试图留长发,无一不是以失败告终。

就像我们都想谈一场不会分手的恋爱,最终都不过是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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