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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思想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2006-04-24 20:48阅读:
管理是一种文化现象,无论何种层次、何种规模的管理活动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民族文化背景,管理思想也无不深深地镌刻着民族文化的印迹。中国古代有许多成功的管理经验和丰富的、独具特色的管理思想,传统的管理思想对现代的管理实践仍具有指导意义。
儒家管理思想—“和为贵”
中国人处世性格的显著特征是“和”,它的立足点在于社会的稳定与协调。“和”的基本涵义是和谐、调和、相谐与协调,古人重视宇宙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儒家管理思想很早就认识到了“协调”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早在2300多年前,孔子就强调“礼之用,和为贵”,认为管理的最高境界是通过协调管理中的各种矛盾因素,以达到最佳的和谐管理状态。后来历代儒家也都肯定并十分重视“和”在管理中的作用,强调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儒家思想把“和为贵”作为待人处世、管家治国的基本原则,“和”既是人际行为的价值尺度,又是人际交往的目标所在。以诚信宽厚仁爱待人是为了“和”;各守本分互不干涉、“井水不犯河水”是为了“和”;“和而不同”,求同存异,谋求对立面的和睦共处也是一种“和”。
从管理的角度讲,“和”就是协调。因为管理就是处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以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就企业来说,企业是一个以人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因素、多序列、多职能的有机结构。只有把企业内外人与人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使管理处于有序状态,才能保证企业的成功。法国企业家法约尔把“协调”视作是企业管理的五种基本职能之一,认为“协调就是连接、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美国管理学家古里克认为“协调”就是“为了使企业各部门之间工作和谐,步调一致,共同实现企业的目标”。美国管理学家孔茨则进一步把“协调”从一般的管理职能提升为“管理的本质”。这些都说明“协调”即“和”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和”在管理中的作用,可以分成两个层次。它的低层次的作用,是化解人际间的紧张与冲突,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孔子曾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讼”是人际间矛盾的激化。“无讼”是孔子的理想,目的在于缓和矛盾的冲突,是“和”的表现。“和”在管理中的高层次作用,是指企业成员间通过彼此的理解和沟通,实现同心同德,协力合作。这是一种互为目的、互相新生的关系,也是“和”管理的高境界表现。“和为贵”已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理念。
以和为贵的上下级关系
“和”是企业管理的最佳境界。一个企业的“和”,首先应该是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和睦关系,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和无寡”。当一个组织内部的上下关系互相协调,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怎么会觉得人少呢?反之,如果一个企业的老板与员工关系紧张对立,员工三天两头地闹事罢工,或者上班人来心不来,工作不认真尽责,用消极怠工来发泄心中的怨气,那么,这个企业即使人再多也是没有用的,至少也是效益低下,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
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笃信“和为贵”处世哲学的华商们,都很善于处理令许多西方老板很感棘手的雇主与员工关系。他们不但在企业中实施仁政,善待员工,而且还经常深入到员工中去了解他们的困难和疾苦,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所以,在大多数华商企业里,劳资关系都比较和睦融洽,一般都不会发生工人请愿罢工的事情。
当一个企业能“内求团结”,老板和员工能和谐友好,融洽一致,上下一心,形成一种强大的凝聚力时,那么这个企业就有了“外求发展”的良好基础。所以,企业中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认真地加以倡导和维护,对企业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儒家所提倡的“和为贵”思想对东亚民族影响很深。在日本的企业决策中,也处处体现了“和为贵”的精神。日本管理人员在做出决策时,总要同他们的同级和部下商量,决策往往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制订出来。这就使得决策者与下级之间能保持紧密的联系和融洽的协作关系。领导意见不是强加于人,而是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求得一致。决策本身也就成了协调各方面关系的过程,同时也为各类人员同样协调地执行决策奠定了基础。因此,做决策虽慢些,可是一旦决策制订以后,推行起来却非常顺利。集体决策为组织关系的协调创造了条件,而协调的组织关系又为决策的高效化提供了保证。
团队精神与儒家文化的渊源
“仁”是孔子人生哲学的核心,也是其管理思想的理论基础。所谓“仁”,孔子说,“仁者人也”,“仁者爱人”,一般可理解为同情心、友爱心。孔子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管理角度看,要把天下治理好,就得使国家、家庭与每个人联系起来,需要人人从自身做起。孟子发展了孔子以“仁”为核心的管理思想,提出要把仁心“推己及人”,要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以达到群体的安定协调。先哲们的思想与西方的“团队”意识有异曲同工之妙。
团队建设由于日本的成功而在世界范围内大为盛行,很多企业也因实行团队管理受益不浅。其实,团队管理虽然首先在日本取得成功,但追根溯源,团队精神与中国的儒家文化有很深的渊源关系。
儒家文化的特点之一是群体本位、团体主义,强调个体的行为不能危及集体的生存和发展,个体应服从集体。特点之二是和谐主义,追求整个社会的和谐共存、稳定发展。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中庸主义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法。“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楚汉相争时期,刘邦因拥有张良、萧何、韩信这样的英雄群体,从而获得胜利;项羽因不能容忍范增一人,最终自刎于乌江。对于企业来讲,要取得成功,就得靠全体人员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和集体主义。今天,大凡成功的企业,无一不拥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由此可以看出儒家文化与团队有很密切的渊源关系,以团体主义、群体本位、和谐主义、价值主义、民本主义、中庸之道为基本特色的儒家文化,后来衍生出现代企业的团队精神。
不过,现代团队中有一点是儒家文化的缺憾:儒家文化强调人和,但往往容易形成好人主义,顾及面子不愿指出个人问题。而现代团队要求,为了团队的整体利益而在成员之间互相批评、指出问题、共同促进。由于团队与儒家文化的渊源,在进行团队工作时,培养合作意识,树立团队精神,应该把儒家思想和现代管理学思想结合起来,共同作为团队工作的指导依据。
将“和为贵”的思想引入商业竞争中。
“和为贵”不仅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来讲也算是“双赢”的上策。
由于竞争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之一,因此西方现代管理中十分强调竞争的作用。在“商场如战场,竞争即战争”这一思想的指引下,研究竞争战略,夺取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创立独家名牌,消灭竞争对手,套住顾客用户等一系列手段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做法。企业为了在市场上求生存,就非要与竞争对手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近年来,人们开始认识到单纯强调竞争的思维方式有许多缺陷。为了实现创新的目的,企业应当与供应商、用户,甚至竞争对手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竞争对手之间应当寻求和睦相处的可能性,并将各自的优势综合起来,努力扩大并开拓市场,分享其利益。例如布兰登伯格和梅尔巴夫就将其新著命名为《竞争合作》,指出将竞争与合作相结合是一种革命性的设想。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应当以“和为贵”的思想为指导,探索出一条竞争合作的途径。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将世界紧密联结在一起的背景下,企业孤立经营的传统格局正在被打破,企业靠单一的批量生产或规模经营已不再能获得长期利益。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顾客、企业与供应商、企业与其他相关群体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日益密切,也就是说,企业的竞争正进入利益共享的合作竞争时代。企业在开拓市场中进行合作竞争、联合竞争、协作竞争是个大趋势,而且这个趋势会越来越重要。如果做个概括的话,就是从单纯的竞争到协作型竞争;从追求独家利润到互惠互利;从独赢模式到“双赢模式”、“多赢模式”。
但是仅仅凭借儒家的“和”来对企业进行治理是不可以的,汉代后期独尊儒术造成国力下降。直接导致了国家的分裂。所以在施行儒家的“和”的治理方针的同时也要用法家的“霸道”来加以规束。
法家,中国春秋战国以法治为核心的思想学派,否定世袭贵族天然传承的等级制度,认为“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史记·商君列传》),他们在政治实践中,奖励耕战,毁弃诗书,彻底与传统文化决裂,主张以法治国。在战国时代那种“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取强而已矣”的殊死竞争的情况下,法家学派这种纯粹功利主义的思想体系在斗争中确实是实用的,秦的统一中国就是明证,而儒家那种固守传统的温和政治主张就未免显得有些“愚远而阔于事情”了(《史记·孟子苟卿列传》)。  
企业中的规章制度一旦定下来,不遵照执行就是不行。这种管理方法的好处是能够使员工绝对执行制度,但在执行时有点过于古板,缺少沟通的艺术。这里就是缺少术,很容易造成员工的反对情绪。有些企业制度执行不下去,那是因为势。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制度执行部门或人没有得到应该的权力,就是工作机会与金钱所得的处理权,这是没有势;再一种情况是得到了权力却运用不当,这是没有运用好势,等于没有势。
法家的立法初是设法让国家强大。现代企业设立制度又何尚不是想让企业壮大。只不过现代企业管理的制度中加入了很多的现代元素。但其运用制度进行管理的理论却不出法家左右。法家强调的是“法治”而非“人治” ,其基本立足点是强国。儒家的“和”理论固然高明,但是只“和”无“法”必然使企业内部纪律松散,甚至解体。只用“法治”来治理企业,不可避免地使员工对管理阶层产生不满。认为其对自己的生活漠不关心,自然不会将自己置于主人位置,甚至去破坏企业。

企业管理者应该“王霸兼施”在以儒家“和谐”的治理方针的前提下辅以法家的“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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