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3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并对秦某等8名投资者案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
这是全国首例股民胜诉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属于一种进步,对未来的同类型案件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不过本次判决还是略显保守。一方面,有部分可支持的诉讼请求,法院未充分支持。另一方面,法院判决的时间点很晚,现诉讼时效还剩1个多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4日),对于之前观望的众多投资者来说,准备诉讼的时就比较紧张。
当然,法院判决晚也有客观因素的影响。这毕竟是中国首例投资者胜诉的内幕交易案,法院在作出判决前需要大量的研究、思考、斟酌以及学习他国的做法以求最后作出最公正的判决。同时,法院认为杨剑波诉中国证监会行政诉讼一案与本案存在一定关联,在作出本案判决前需等待参考杨剑波案件的诉讼结果。
无论如何,上海市第二种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对该类案件作出投资者胜诉的判决,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件可喜的事情,期待人民法院在保护投资者类型的案件中能够继续大胆坚定地作出真正保护投资者的公正判决,促进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以下为判决书之一